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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司法下 特支費 唯一受懲者!?】余文 與 陳水扁
2012/08/01 18:33:10瀏覽265|回應1|推薦1

【不公司法下 特支費 唯一受懲者!?】余文 與 陳水扁

余文 與 陳水扁是台灣兩位因首長 特支費(包括 總統國務機要費)案,受到不公平待遇、唯一坐牢的首長及弄假發票報帳的秘書,其他所有的首長 把特支費當自己薪水,及他們的秘書弄假發票報帳,皆被政府立法特赦。(其中立法院院長王金平 的秘書也弄假發票報帳,王金平 的特支費也用於按摩費等等)。

余文 未因弄假發票報帳,而獲利任何錢,但他的長官(前北市 市長、現總統馬英九)把特支費當自己薪水,卻沒事!!!!!!!! 天理何在????????????

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弄假發票報帳,現仍在訴訟中,陳水扁可以怨首長 特支費 為何其他首長皆沒事? 只有陳水扁有事?

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受到不公平待遇是事實!!!!!!!!!!!

其他所有弄假發票 A特支費的首長 皆應坐牢!!!!!!!!!!!

社會曾報導 基層公務員 A小金額的錢,就算貪污!!!!!!! 公務員資格即被取消!!!!!!!

基層公務員 情何以堪? 長官做好了榜樣嗎?

註: 某些媒體喜稱 馬英九清正....本人看來,馬英九算清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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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扁說起:給受刑人一張床【聯合晚報╱社論】2012.08.01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265022.shtml

陳水扁屢傳健康問題,日前王金平院長在府院黨高層會議出示兩份醫療報告,馬總統指示好好處理,研究並改善陳水扁目前的狀況。

陳水扁的部分官司還在進行,雖仍有扁迷堅稱他遭政治迫害,但多數人應都能接受司法判決,相信扁有罪確定。以陳水扁卸任元首的身分,即使有罪確定,如何執行仍引起各方不同感受。「救扁」成員至今努力不懈;但社會更不乏認為扁「罪有應得」者,甚至痛恨到覺得他應罪加一等;馬總統則說沒有考慮特赦。現在倒是對於保外就醫,也許應可理性評估。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很多人不會贊同對獄中的阿扁予特權禮遇。但反過來說,扁當過八年總統,事實上現在受到的已非「一般刑犯」待遇。扁因健康評估發現「精囊血腫」,曾赴北監為扁檢查的台北榮總醫師郭正典猜測「或許跟無法解決生理需求有關」。此說雖有醫界不同看法,但此事攤開在公眾前的辯證,益加證明陳水扁絕非「一般受刑人」,否則何須受此難堪?一般受刑人可以下工場,可以和獄友互動;而阿扁受到的是一天24小時、沒有一秒鐘隱私的嚴密監視。獄方對扁有特殊的安全考量,但有醫師形容這是一種「知覺剝奪」的虐待,從這個角度看,阿扁反而形同「次等囚犯」。

陳水扁是一面鏡子,讓外界窺見監所不為人知的世界。透過他,我們才知道原來受刑人是躺在地上睡覺,趴在地上寫字,坐在地上吃飯,陳水扁和將來林益世可能也都一樣。

馬英九在民國82到84年間擔任法務部長,可說是歷來最認真跑監所的部長,也很懂得穩定「囚情」;監所受刑人可持有掌上型收音機、電視、清涼雜誌等,都是馬任內開放的。今之馬總統應勿忘當年馬部長的人權關懷,畢竟入獄是對犯罪者剝奪自由的刑罰,不應包括對身體的殘酷待遇。

陳水扁的健康狀況既引起注意,保外就醫可循正當程序評估,且應逐步改善獄所狀況,至少該給陳水扁及其他受刑人一張床。這不是恩惠,也無關藍綠,而是台灣號稱人權立國不應讓受刑人睡在地上

【2012/08/01 聯合晚報】

引用文章哀余文 (視特別費為薪資補貼的馬英九罪應更重)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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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668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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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壩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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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
2012/08/03 16:44

阿扁因為國務機要费被收押

卻因其他延伸出來的案子被關在牢裏

理由就是因為國務機要费判不下去(即使蔡守訓給他無期)

但是又不得不關(怕支持者反彈)

這怪不了別人,只能說阿扁自作自受!

當了8年總統也無法讓司法公正

當了8年總統,居然不知道阿珍收了那麼多錢!

事情爆發不能第一時間把錢捐給民進黨(如果是政治獻金,那也是給政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