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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3 11:24:12瀏覽323|回應0|推薦0 | |
引用文章【點工業地 成有毒住宅、商辦!?】 全台 (都更)工業地 變更 應全部暫停! 2011/8/20 >>>>>> 看「美麗灣 荒謬的環評大戲」:法條大鬆綁 貪腐遍地開花 美麗灣 荒謬的環評大戲
**************** 然而,以上的違法行為,若非地方政府多年的的怠惰或護航,實不可能發展至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美麗灣渡假村案在無法掩飾其開發規模後,終於進入環評程序,但由縣府主導的環評程序,卻多處違反環評法規定,而這直接導致了環評無效的判決。只是這個重大代價的教訓,似乎仍喚不起縣府對程序正義的重視,在這次重啟環評的過程中,委員會組成依然缺乏社會與文化背景的委員,會議通知與依法需上網公布的環說書仍然來得太遲,令人不禁懷疑縣府有意在民間措手不及的情況下,掩護環評案過關。 如今回顧整個荒誕違法過程,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後,其實有幾個重要議題仍待政府與社會各界釐清。 第一,美麗灣違法進行重大開發,刻意造成既成事實,是否可以如台東縣府如今的做法,補環評程序以「就地合法化」之?若是,則此例一開,未來全國各重大開發案都可起而效尤,那麼環評法的存在還有任何意義嗎?我國法律還有任何尊嚴嗎?無論如何,現有已經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與龐大的建築體該以何種方法善後? 第二,即使我國可以退步至容忍如此的「先上車後補票」開發行為,如果要重啟環評,開發單位與台東縣政府也應該遵守法規,依本案觀光旅館的規模及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依法至中央層級之環保署進行環評。同時,由於杉原海灣將有數個大型開發案,因此該地區也應該進行整體之政策環評。換言之,目前地方層級重啟的環評作業既是刻意規避應有程序,也無助於解決該地區因開發所衍生的實質問題。 筆者鄭重呼籲,基於以上根本問題,與本案有關的各級政府機關應先著手解決上述爭議,不應率爾重啟本案之環評。否則,環評將繼續淪為為業者護航的荒謬戲碼,社會各界將愈加喪失對環評程序的信任,如此引發的社會衝突與經濟、環境傷害,絕非台東、也非台灣之福! (戴興盛為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副教授,林淑玲於台東杉原灣從事畜牧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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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