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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養肥金融業老闆 成美國肉票!?
2012/04/06 08:30:04瀏覽308|回應0|推薦0

引用文章小小台北市國稅局擋不住,拿上百億劫貧濟富的政府? 20090107

台灣養肥金融業老闆  成美國肉票!?
台灣金融業老闆 台灣政府課不到稅  錢多多  成美裔  美國要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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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讓台灣金融業成為釘子戶
2012-04-05  工商時報 【傅沁怡】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3/122012040500380.html
     文林苑王家的新聞最近成為社會關切議題,不少人認為王家是都更條款「多數暴力」下的犧牲者,但反觀近期美國對國際金融業祭出的FATCA、Volcker和NDAA三大條款無視多數國家反對,更嚴重提高金融業在當地經營的市場風險,政府如果無法有力提出訴求,難保台灣金融業不會成為在強權下被硬行拔除的釘子戶。

     簡單說,美國去年開始提出的三大條款,包括對全球查稅的FATCA、限制金融機構資本交易的Volcker和貿易制裁伊朗的NDAA,根本上都是在保障美國自身的利益,綁架的卻是在美經營的各國金融業者。換言之,只要各國政府不配合,金融機構在美國就「玩不下去」,可能被凍結資產。

     金融機構在海外營運,當然要符合母國和當地國的法令,不應該有違法行為,但試問之,如果金融機構一直循規蹈矩的經營,但只因為分支在地的政府看某個國家不爽,或是想要對該國海外居民查稅,就硬要其他國家配合,甚至以金融機構在當地的經營和資產為肉票,實在很難令人信服。

     台灣因為政治因素,過去被很多國際組織排除在外,發言管道難免受限;加上以經濟實力來看,台灣發言分量也難免低於歐美日和大陸。但是,在美方對金融業提出不合理要求時,母國政府絕對有責任挺身而出,為業者發言,不能僅坐壁上觀,只要求先看其他國家態度、要業者自評可能衝擊。

     政府要記得,金融機構收取的是台灣人民的血汗錢,廠商在外經營也要靠本國金融機構支持,金融業應是各國政府都極度看重的命脈產業,若是放任其他國家鴨霸的作為,動不動就拿凍結金融機構當地資產要脅,等於是拿台灣人民的錢在開玩笑,大意不得。

     何況,台灣金融機構向來算是自制力極高,不論是國際清算銀行提出的巴塞爾新制,或是如IFRSs等國際會計準則,台灣為了與國際接軌,都很努力在執行,這已經充分展現台灣金融機構配合國際化和自由化的決心,對於美國無理的要求,台灣的金融機構沒有必要更沒理由配合。

     就像士林王家的例子,如果王家開始就至公聽會主張不參加都更,可能無法改變結局,但至少可宣示自己的權利;面對近期美方的三大條款,台灣政府有必要以更強勢的作為宣告自身態度,保衛金融機構在海外正常經營的權利,切勿讓台灣的銀行業成為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釘子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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