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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的一天】 被毆打成疑似腦震盪的一天
2012/01/24 11:25:11瀏覽857|回應7|推薦0

【難忘的一天】  被毆打成疑似腦震盪的一天


過年期間,獨自勸阻別人深夜於住家密集的社區內放沖天炮(沖天炮甚至擊中鄰居家的玻璃窗上),卻遇到他們一群人的挑釁、誣指我打他、然後於我離開現場,往警局方向走時,尾隨我同行數步後,於監視攝影機拍不到的地方,當我未防備時,突然迅速揮拳猛毆我頭部,甚至於我倒地後仍繼續猛毆我頭部,然後棄滿頭傷及血、倒於草叢中的我,逕自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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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人還誣指別人打他,這還有公理嗎?


未做榜樣的長輩 挑釁及打人還誣指別人打他,在旁一起的年輕人 還在一起笑呵呵說謊,說親眼見我打人。台灣的社會風氣有如此壞嗎?

打了人,做錯了事,勇敢認錯不就行了嗎? 為什麼還要私下稱是為了保護自己,才會有諸如 謊說沒有打人及猛毆打別人頭部呢?人若沒有誠信,即使家財萬貫,或為將官或學識淵博的名校學生或學者,又如何能立呢? 如何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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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目擊發生經過 見義勇為的幾位鄰居,由於他們 在事發當時 主動 了解 並 緊追打人並揚長而去的施暴者,否則可能最後查不出誰是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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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
沒實際動手 法界:不一定沒事
若沒實際動手打人者 言語或舉止有加深毆人者動手的決心,恐怕有事。
可能構成傷害罪的共犯,因此沒實際動手打人者 有沒有刑事責任,還得看現場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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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榜樣的長輩 挑釁及打人還誣指別人打他,在旁一起的年輕人 還在一起笑呵呵說謊,說親眼見我打人。
警察告之,在旁一起的年輕人 又沒打你,要告他們什麼? 告他們說謊嗎?

富商高官名人等案,司法處理進行速度 可快可慢,小老百姓的司法處理進行速度 聽天由命!?
******************
沒實際動手 法界:Makiyo不一定沒事【中央社╱台北6日電】 2012.02.06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8/68829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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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6057086
 引用者清單(3)  
2012/02/13 08:48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Makiyo案與我
2012/02/10 08:38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台灣司法 同樣更早傷害案 大小眼?】媒體、藝人 讓司法辦案神速? 一葉知秋...
2012/02/06 23:05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打人快閃 還反控被踢 驗傷】見義勇為!熱血目擊者 助警逮Makiyo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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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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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沒和解…有無打頭?刑責不一樣
2012/02/08 18:06

要是沒和解…有無打頭?友寄刑責不一樣【聯合晚報】 2012.02.08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8/6887261.shtml
檢警偵辦暴力毆打運將案,日籍男子友寄隆輝否認攻擊被害人頭部,台北地檢署握有事證顯示,友寄曾攻擊司機頭部,還手腳併用,案情發展至今,友寄嫌以重傷害犯意、造成普通傷害結果,如雙方未和解,檢察官以重傷害未遂罪起訴友寄的可能性最高。

一旦檢察官使用重傷害未遂罪論罪,法律刑度為有期徒刑5年以上、12年以下,友寄已被限制出境,對原本預備在本月5日搭機返日的他而言,兩種「行程」相距天差地別。

檢察官針對友寄如何毆打林姓司機的細節反覆查證,主要因素是加害的結果,左右友寄應負擔的刑責,且以加害結果決定適用法條;台北地檢署將再傳友寄,如友寄維持初供即沒有攻擊被害人頭部,案情對友寄不利。

也就是說,如果林余駿傷勢是「重傷害」,友寄就有殺人、重傷害的犯意,檢察官會以殺人未遂罪、重傷害罪來結案;如果傷勢只是「普通傷害」,友寄變成有殺人、重傷害、傷害犯意,檢察官可以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傷害罪結案。

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是否有致人於死的犯意,須從加害的部位、攻擊的次數為準據。依照檢方掌握的筆籙,友寄昨天下午接受偵訊時否認攻擊林的頭部,檢方將待取得被害人筆錄後,再給友寄說明機會,並決定治罪法條為何。

另方面,檢察官密集聯絡台北醫院腦神經外科,追蹤林的病情,並透過管道查證林有無必要開刀?有無生命危險?可否製作筆錄?檢察官張友寧會在病情適合訊問時,即刻聽取林的證述。

檢方初步查證友寄毆人的經過,並到醫院觀察,懷疑被害人曾被連續攻擊頭部,檢警蒐集林的帽子為證物,帽上明顯有風乾後的鞋印,檢察官認為林不可能沒有遭到頭部攻擊。

稍早,檢察官在醫院偵訊林妻、林的妹婿,林妻聲淚俱下痛斥友寄隆輝打林的頭部,提供行車紀錄器的楊姓目擊者並指證,目睹友寄以毆打林余駿頭部,並以腳踹林頭部,綜合各項說法,檢方懷疑友寄說沒打林的頭部,在逃避較重的刑責。


李深耕(glee) 於 2012-04-01 15:29 回覆:
女子遭呼巴掌 七孔流血後死亡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2012-04-01 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204/20120401564554.html 屏東縣出現了這樣的一個罕見案例,一名李姓男子酒後和女友起口角,一氣之下打女友耳光,沒想到女友竟然七孔流血,送醫後不治,醫師推斷女子可能腦中長動脈瘤,不然就是被打當下,頸椎動脈被拉破,出血壓迫到腦幹,導致死亡。 連續劇中,重重的一巴掌打下去,張力十足,但是在屏東有對情侶,卻因為吵架,男友呼了女友巴掌,鬧出人命。26歲的李姓男子,原本和女友慶祝生日,卻因為酒喝多了,起了口角,李姓男子一氣之下甩女友耳光,女友瞬間倒地,呼吸困難後就七孔流血,送醫兩小時不治,專業醫師認為,女子可能腦中長了動脈瘤,導致打耳光,瞬間腦部出血,神經性休克死亡,也有可能是男子力道過猛,女子動脈斷裂大出血死亡。 李姓男子想不到一個耳光就會致人於死,雖然犯後態度相當懊悔,但法官認為他應該知道打人頭部,就有可能致人於死,還是依傷害致死罪,判了他四年有期徒刑。 ****************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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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天炮引起?】 鞭炮引發暗夜火 延燒6民宅 2012/01/22 華視新聞
2012/01/29 08:56

鞭炮引發暗夜火 延燒6民宅 2012/01/22 華視新聞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201/201201220921084.html


還要提醒,過年期間,拜拜放鞭炮要小心火燭,南投有一間透天厝,凌晨兩點半發生火警,總共有六間民宅都被波及,還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居民說,昨晚拜拜後,一直聽到鞭炮聲,懷疑有人放沖天炮,才會發生火災。


  凌晨兩點半,市區民宅竄出火苗,延燒左右兩邊,總共六間房子,居民睡夢中驚醒,全跑出來,氣急敗壞,大過年的怎麼會發生這種事,看看房子被燒的烏漆媽黑,亂七八糟,真的很嘔,因為才剛剛大掃除掃完而已。


  居民一臉無奈,一把火把房子燒焦了,也打壞了過年的歡樂氣氛,火警發生原因,大家都猜說是有人亂放鞭炮導致,因為昨天小年夜,十二點過後拜拜就一直聽到碰碰碰的鞭炮聲,沒多久房子就起火了,而且一燒燒了六戶,還好人都平安。


李深耕(glee) 於 2012-01-29 09:26 回覆:
形式安檢…還要活在恐懼中? 
文 / 陳志龍教授 【台灣法律網】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parent_path=,1,1648,&job_id=170290&article_category_id=1647&article_id=95629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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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天炮使用應注意事項:
2012/01/25 21:52

沖天炮使用應注意事項:


沖天炮等衝上天並且無法準確預測飛行路徑等煙火炮,不似傳統鞭炮的影響範圍是定點、固定的且較可預測的,為了安全,應全面禁止於人口且高樓密集的住宅區施放。


李深耕(glee) 於 2012-01-29 09:04 回覆:
春節火災多 燃爆竹拜拜用火提高警覺
內容來源 : 中廣新聞網更新日期 : 2012/1/22
http://news.msn.com.tw/news2503769.aspx
過年期間還是有不少民眾喜歡放爆竹,增添年節氣氛,消防署提醒民眾,施放爆竹要特別當心,一定要選擇合格的產品,避免發生意外。過年期間有些人全家返鄉過年或是出遊踏青,出門前記得關火、關瓦斯,避免發生火災。
 
內政部消防署指出,去年春節期間七天內的統計,全國發生六十一件火災,造成九人受傷,另外還有九件一氧化碳中毒案例,造成四人死亡、二十三人受傷,大家過年期間不要忘記注意隨手關瓦斯和用電,尤其是全家外出,沒人在家,更要提高警覺。
 
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指出,像是燃放鞭炮,務必記得選購檢驗合格的爆竹。
 
陳文龍:『燃放炮竹,尤其像沖天炮很容易發生火災,一定要在空曠的地點(施放)。我們不要買不合格的爆竹煙火,那個可能會傷到自己,所以在爆竹煙火的施放就要小心。』
 
陳文龍說,另一個容易發生火災的是大家過年祭祖拜拜會點蠟燭、燒紙錢,民眾要注意燒完的餘燼可能燒到其他東西而引燃,呼籲民眾做好防範措施。
李深耕(glee) 於 2012-01-29 09:08 回覆:

沖天炮賣兒童 店家可罰15萬【聯合報】2012/1/21
http://udn.com/NEWS/LIFE/LIF5/6860528.shtml

農曆春節,許多民眾會施放爆竹煙火。北市府消防局提醒,升空類、飛行類、摔炮類這三類爆竹煙火,禁止兒童施放。

如果業者販售給12歲以下兒童,最高可罰15萬元;如果家長讓兒童施放此三類煙火,家長也觸犯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可能遭罰3000到1萬5000元。

除以上三類煙火禁止兒童施放,其它爆竹煙火,包括仙女棒,兒童施放時也需要有家長在旁邊陪同。如果家長未陪同,也會開罰3000元到1萬5000元不等罰款。

消防局副局長吳俊鴻說,一些危險性較高的升空類(如低空煙火)、飛行類(如沖天炮)、摔炮類煙火,都禁止兒童施放。

【2012/01/21 聯合報】

李深耕(glee) 於 2012-01-29 09:17 回覆:

過年放炮添年味 錯選地點恐挨罰 2012-01-23 TVBS 
http://210.59.230.13/living/tvbs/20120123/index-13273160647043439009.html
 
新春過年,放煙火爆竹增添年味,可得小心挨罰!台北市除了6個開放的河濱公園可以施放煙火外,其餘都是全面禁止的,若是違反規定,得被罰3到15萬的罰款,新北市雖然沒有特別規定,但消防局還是要提醒民眾,未滿12歲的孩童,禁止施放危險性的煙火,避免發生危險。

沖天炮、蝴蝶炮飛上天,什麼炮通通有,增添了過年氣氛,但過年要放煙火,可得小心挨罰。記者林昱孜:「過年期間民眾要施放煙火,在加油站附近、學校附近和醫院附近,都是不能施放的地點。」

除了這些,新北市幾乎到處都可以放煙火,當然也有一些例外地點,新板車站特定專用區、碧潭風景區、淡水漁人碼頭、以及淡水河、新店溪等沿線河濱公園,禁止燃放爆竹煙火,不同於新北市,台北市人口較密集,但為了讓民眾放煙火添年節氣氛,還是開放了河雙21號河濱公園、福和公園、福安公園等六個河濱公園。

新北市第三救災救護大隊隊長程昌興:「沖天炮它的危險性特別高,它的方向不確定,高度不確定,很容易造成火災情形的發生,所以我們建議如果要給小朋友玩的話,盡量不要施放飛行類的。」

除了要注意煙火施放地點,小心挨罰外,家長也要特別留意孩童安全,危險性的煙火,像是沖天炮,甩炮等等,就算有家長陪,未滿12歲還是禁止施放,其實煙火盒上,通常都有標明警告標語,但是真要把關,家裡的大人還是得做好最後一道防線。

李深耕(glee) 於 2012-01-29 09:23 回覆:
我的sj22被沖天炮打到了 2003-09-12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6534&r=3030&p=1
剛剛有一隻沖天炮飛了四層樓高進了我的書房,我的sj22被炸到了,螢幕黑掉了畫面不見了我我我
李深耕(glee) 於 2012-01-29 09:34 回覆:

春節期間人潮眾多,強化業者防範火災能力 939字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發布日期:2002-02-06 下午 05:37:00
http://www.tpech.gov.tw/ct.asp?xItem=931405&ctNode=5158&mp=100007
聯絡人:newsman
發文單位:安全管理科
發稿日期:2002/2/6
聯絡人:科長李金烈
聯絡電話:27297668 分機 6100

春節期間人潮眾多,強化業者防範火災能力

春節期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為讓消費者有一個安全的購物場所,自一月廿八日起對本市百貨公司、商場(含大型量販店)、飯店、電影院、KTV、MTV、酒店、舞廳、餐廳、保齡球館、旅館、賓館、三溫暖、卡拉OK、夜總會、酒吧、PUB、歌廳、地下室大型娛樂場所、地下街、年貨大街等實施消防安全檢查,迄至二月六日止計檢查四六五家,其中符合規定者三九九家,不合規定者廿八家,對不符規定者當場開具限期改善通知單通知業者七日內改善完畢,屆時未改善或經複查仍未完成改善者,將處予新台幣最高額度三萬元罰鍰,並持續處罰,連續三次檢查不合規定者,將公告停止使用,消防局在此再度提醒業者,在生意興隆下,絕不可忽略防火意識,消防局也將持續對公共場所加強檢查。

消防局張局長率領局本部安全管理科人員在二月七日執行本市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信義店二館:信義區松高路十二號),消防安全動態抽測,在二樓進行警報設備及緊廣播連動抽測,以了解該場所平日消防自衛編組之應變能力,如滅火時機、通報及消費人潮之避難引導等,火災發生後為避免濃煙危害人員及擴大燃燒同時抽測煙控設備是否及時啟動排煙機、防火區劃鐵捲門是否及時下降阻隔煙、火之性能及自動撒水設備放水時自動警報逆止閥動作及蜂嗚器發放等抽測。

消防局張局長同時特別提出下列事項請民眾加強注意:
一、消費者前往公共場所消費時,應先了解逃生路徑,注意逃生通道是否暢通,以因應災害發生時能迅速逃生;一旦發現消費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有不合規定事項,請立即通報一一九檢舉,大家共同監督公共安全。
二、為使大樓消防安全設備能正常運作,應儘速成立管理委員會,定期委託消防設備師(士)檢修及於每年十二月底前向消防局申報檢修結果,如果有不合規定事項,應立即辦理改善,讓火災發生的第一時間發揮警報與滅火功效,將災害減至最低。
三、不能於安全門梯之逃生通道堆積雜物,陽台勿放置廢棄物,如舊沙發、傢俱組等,以免遭沖天炮射入而引起火災之意外。
四、勿燃放違規沖天炮、蜂炮
五、外出前務必先做好檢查瓦斯開關、電源開關,同時在電器線路旁儘量不放置紙張、棉花等易燃物品,以免因電器短路而引火。
最後,消防局敬祝大家馬年平安順利。
點閱: 480 資料更新: 2002-02-06 17:37 資料檢視: 2002-02-06 17:37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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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打人都「不誠實的台灣社會風氣」
2012/01/25 10:30

連打人都「不誠實的台灣社會風氣」

曾任總統現入獄 仍不認錯 仍不誠實...
國家生技投資宇昌案,明有問題,但最高研究機構的前院長,卻讚它是典範,是不誠實...
最高領導者 於國父誕辰紀念日,在國家如此多不公不義不民主的政策下,說現已超過國父的期待,對得起國父...是不誠實...
...
請參考
社會風氣若不好,政府官員(含民代)、政治人物、媒體該負最大責任!! 20080203
http://blog.udn.com/glee/1592027
【難忘的一天】 被毆打成疑似腦震盪的一天
http://blog.udn.com/glee/6057086
現 連打人都「不誠實的台灣社會風氣」,不是有因可循嗎?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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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還誣指別人打他,這還有公理嗎?
2012/01/24 17:17

打人還誣指別人打他,這還有公理嗎?


未做榜樣的長輩 挑釁及打人還誣指別人打他,在旁一起的年輕人 還在一起笑呵呵說謊,說親眼見我打人。台灣的社會風氣有如此壞嗎?

打了人,做錯了事,勇敢認錯不就行了嗎? 為什麼還要私下稱是為了保護自己,才會有諸如 謊說沒有打人及猛毆打別人頭部呢?人若沒有誠信,即使家財萬貫,或為將官或學識淵博的名校學生或學者,又如何能立呢? 如何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李深耕(glee) 於 2012-01-25 23:08 回覆:

自認手腳敏捷、反應快的我,在毫無防備之下,遇到出拳如此快、狠、準的攻擊下,毫無招架之力,不堪連續快速數擊,即被擊倒於草叢中。


人高馬大的習武之人,對於兵不厭詐,偷襲並重擊對方,是正常的嗎? 偷襲別人 有武德嗎?

李深耕(glee) 於 2012-02-06 22:5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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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實際動手 法界:不一定沒事
若沒實際動手打人者 言語或舉止有加深毆人者動手的決心,恐怕有事。
可能構成傷害罪的共犯,因此沒實際動手打人者 有沒有刑事責任,還得看現場相關證據,
>>>>>>
未做榜樣的長輩 挑釁及打人還誣指別人打他,在旁一起的年輕人 還在一起笑呵呵說謊,說親眼見我打人。
警察告之,在旁一起的年輕人 又沒打你,要告他們什麼? 告他們說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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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實際動手 法界:Makiyo不一定沒事【中央社╱台北6日電】 2012.02.06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8/6882968.shtml

藝人Makiyo偕日籍友人酒後搭計程車,友人竟將司機痛毆成傷,警方還要再詢問相關當事人。法界人士今天指出,若Makiyo言語或舉止有加深友人動手的決心,恐怕有事。
 
雖然Makiyo昨天向被害司機的妻子痛哭道歉,但她日前偕同涉嫌打人的日籍男子友寄隆輝開記者會,卻反指是司機找錢時摸到她的胸部,友人才動手。

負責調查全案的台北地檢署今天傳喚拍下打人過程的另一計程車司機作證,釐清案情。檢警表示,雖然友寄先前在應訊時態度良好,認罪並承認動手打人,但全案目前至少還要再問其他證人,包括Makiyo,被害人傷勢也待查明,因為相關部分涉及到罪名認定,警方也必須注意雙方會否和解。
 
由於風波越演越烈,日前陪同Makiyo及日籍友人友寄隆輝出席記者會、代發聲明的律師彭郁欣今天證實,因自身案件太多,已終止友寄隆輝的委任。彭郁欣表示,據她所知,友寄隆輝還有其他委任律師。
 
外界不滿Makiyo任憑友人毆打司機,既不制止,事後也對傷者棄之不顧。法界人士指出,普通遺棄罪是以積極遺棄行為為要件,並使被害人處於更危險的狀態,若只是消極不作為,不成立犯罪。
 
不過律師李傳侯表示,雖然Makiyo沒實際動手打人,但要看她有無以言語或其他舉止,去堅定毆人者傷害他人的決心,譬如若打人者本無意動手或已停手,因女方一句「就是欠揍」,又再動手打人,此時Makiyo就可能構成傷害罪的共犯,因此她有沒有刑事責任,還得看現場相關證據,現在說她完全沒事有點早。

李深耕(glee) 於 2012-02-06 23:02 回覆:
富商高官名人等案,司法處理進行速度 可快可慢,小老百姓的司法處理進行速度 聽天由命!?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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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親自勸導別人,於非開放區等地放沖天炮、鞭炮等行為,打電話給警方處理即可。
2012/01/24 16:21
警方告知 最好不要親自勸導別人,於非開放區等地放沖天炮、鞭炮等行為,打電話給警方處理即可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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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放鞭炮有限制 北市開放6公園
2012/01/24 16:14

過年放鞭炮有限制 北市開放6公園  12歲以下幼童放鞭炮 家長需陪同  中南部文教區禁放鞭炮 否則開罰2012/1/22  台視新聞
http://www.ttv.com.tw/101/01/1010122/10101224932305L.htm


農曆春節,很多民眾喜歡放放煙火,不過提醒您要注意法規,否則可能受罰,今年台北市政府特別開放六個河濱公園區域,可以施放煙火,另外購買鞭炮一定要認明合格標章,12歲以下兒童,如果也想放煙火,一定要有家長在一旁陪同,才能避免危險發生。

開心迎新年,民眾施放起各式各樣的鞭炮,一同慶賀新年,五花八門的鞭炮中,提醒民眾一定要選擇有內政部核可的合法炮竹標章,才能玩的心安。
 每個產品的封面,都有安全注意事項,提醒民眾未滿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不能施放甩砲沖天炮及飛行類鞭炮,家長也得在一旁陪同施放,否則可能會遭到罰款3千到1萬五千元不等。

 從農曆初一到初三,台北市政府規劃了河濱公園,全天後開放民眾施放煙火,而中南部雖然沒有嚴格限制地點,但學校還有醫院等文教區禁止施放,否則可能遭到處罰3千到3萬元不等,開心過年玩鞭炮也得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