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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10:04:01瀏覽11923|回應2|推薦1 | |
《私 財團法人 掌控國家政策的錯?》 【您的鄰居家 敢裝 微型基地台】一個月4萬補助金 【台灣人 擋不住!】基地台 合法 裝在鄰居家內 銅牆防電磁波的房子例外...豪宅新定義的趨勢!? 每月 領數萬元補助金的好方法!? 比開計程車賺錢 輕鬆多了!? 要每月 領數萬元補助金,就要快!? 因若大家知道這個"好康"事後 會搶破頭!? 但多少人 不知自己已在自己住家內裝了基地台(以為只是為個人用的訊號增波器),犧牲自己及住家鄰居健康,而不知要申請 每月可領 數萬元補助金!? >>>>>>>>>> >>>>>> 微型基地台Femtocell有多可怕?連給藝人一個月四萬都不敢裝? 這幾天看到一則新聞,內容是說,藝人錢柏渝小姐因為家中iPhone收不到信號,憤而狀告消基會的新聞;其中有一段提到工程師打算在錢小姐家安裝微型基地台,並且付給他一個月4萬的補助金,錢小姐擔心健康會受損而不願妥協。 當然新聞沒有很明確的指出微型基地台是屬於Pico Base Station,還是在台灣仍在測試階段的Femtocell,前者是用在補足都會需要密集基地台、將傳輸距離縮短的小型化基地台;後者則是電信業者想要用以補足室內電信網路收訊的新興法寶。 而這次想要聊的,就是Femtocell,Femtocell的體積與傳統電信基地台相差很多,外觀看起來不過就是個Wi-Fi AP的尺寸;而這也是它的目的,將功率極度的調低,並且把涵蓋範圍限制在相近Wi-Fi基地台的範圍,也就是200公尺左右,根據實測,其實這類的Femtocell功率與Wi-Fi AP差不多而已。也就表示,如果能長期暴露在Wi-Fi下不生病,那Femtocell也不會有問題才對。 而為何會有Femtocell?除了涵蓋室內以外,主要是多半國家的電信網路所採用的3G網路頻段較高,除北美使用700MHz,多數的頻段都在1800MHz以上,雖然較高的頻段有更大的信號承載量,卻容易受到物質反射造成穿透性不佳,尤其在室內、地下室、高樓等地方,一般的室外基地台都難以深入其中,所以才會有Femtocell的概念產生。 只是多半的消費者對電信基地台還是帶有恐懼的心態,加上過去電信基地台引發居民身體不適以及容易生病的案例層出不窮,也不難想像多數人對於要在家中架設微型基地台有多抗拒。不過看到北美已經開始大量贈送Femtocell,理論上問題應該不大,只要心態上把Femtocell當成另一種Wi-Fi AP,應該就不會那麼害怕了。 ********** ******** 開始錢柏渝也沒留意訊號問題,但經紀公司「最佳娛樂」老是找不到她,還以為她耍大牌。錢柏渝說,她換了電信系統跟iPhone後,就有一堆人說找不到她,她跟中華電信客服反映後未獲解決,有時會氣到跑去朋友家住。 提前解約須付費 中華電:12月改善 錢柏渝說,其間中華電信有派工程師到她家了解狀況,並建議架設微型發射器,每月會付她4萬元,但她擔心對健康有影響拒絕,並要求解約;中華電信表示按照當初簽約規定,如果在2年內提前解約,要付解約金,按比例是1萬4374元,但錢柏渝認為,就是因為服務不完善才想解約,為何要付錢?對此中華電信回應,因錢柏渝仍有使用高額通話費,也就是有享受到服務,使用者付費。 昨天錢柏渝、中華電信客服人員和消保官在市政府協商,中華電信表示,iPhone屬於移動式電話,錢小姐居住地點尚無基地台,的確影響收訊,但今年12月會架設,相信收訊應會改善,如果屆時仍未改善,會在費用上打折,錢柏渝聽完也接受這項協議,看看12月訊號是否增強。 負責協調的郭姓消保官表示,在電信類的投訴案件中,的確有80%的消費者針對收訊不良提出投訴,她提醒消費者如果在使用1周內發現異狀,可以依照合約規定予以退回,但往往消費者沒有留意這個權利。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引用文章電磁波籠罩下的反WiMAX抗爭行動 (台灣可能將增設上萬座新型基地台)(台北,就是首戰之場) 2007/10/17 2G、3G再加上WiMAX基地台(電磁波)整合共站,台灣領先全球20080606 引用文章NCC是誰的白手套? (NCC 山頭林立? 主委提前求去!) 為什麼 NCC讓家中可裝基地台? (微型基地台 今年可望開放裝設) 呆瓜才會自自己家裏 裝微型基地台 ? ********* 所謂微型蜂巢式基地台(Femto Cell),就是可裝設在家戶內的小型基地台,後端可利用ADSL電路傳輸,包括行動與WiMAX業者都可採用。一般基地台的發射功率為15瓦,行動電話則為1~2瓦,Femto Cell的功率則只有100毫瓦,是一般基地台的1/150,與WiFi分享器差不多。 由於對基地台電磁波的疑慮未解,不時出現相關抗爭,造成業者設置基地台不易,Femto Cell主要用於改善室內訊號,可支援4~6人使用,由於功率較低,被電信業者視為解決基地台抗爭的方案之一。 電信業者一直希望Femto Cell可被當作如WiFi分享器等終端產品來管理,不過NCC還是傾向將其視為小型基地台,但審驗與規範會較一般基地台簡易。Femto Cell相關審驗與技術規範預定將在1~2個禮拜內草擬完畢,據NCC人員透露,希望盡快能夠在本屆NCC委員7月任期屆滿前,讓相關管理規範上路。 中華電信已經布建Femto Cell實驗網,其他廠商則還在研究階段,業者指出,傳輸所需的ADSL電路多為中華電信所掌握,這是其發展Femto Cell的大問題,要看NCC有無配套措施。另外WiMAX業者全球一動則強調,如果有相關解決方案,一定會採用。中華電信坦言目前商業模式尚未清楚,現在Femto Cell單價還要1萬多元,可能要降到80~100美元才會普及,如果推出,主要是改善室內訊號,會自行吸收Femto Cell的費用,但不可能再另外支付用戶費用。 根據iSuppli分析報告預估,全球Femtocell出貨量可望從去年的57萬台,增加到2013年3960萬台,成長率將近70倍。 資訊工業策進會表示,台灣WiMAX營運商陸續開台,包括晶片、局端及終端設備,加上應用服務也朝向商用化階段邁進,產業鏈已趨完整,然而,不論是WiMAX或是3G在營運上,營運商皆面臨基地台佈建、室內覆蓋率不足的問題,Femtocell可解決這些問題。 資策會網路多媒體研究所執行經濟部技術處的「無線寬頻通訊技術與應用計畫」,研發出WiMAXFemtocell及3G的Femtocell,目前已與業者洽談技轉。 資策會表示,WiMAX Femtocell為網多所的最新研發技術,並以WiMAX論壇的網路工作組(WiMAX ForumNWG)NWG Release 1.6最新技術規範,搶先在NWGRelease 1.6標準制定完成即推出可實際運作的WiMAXFemtocell系統,同時通過實驗室驗證能確實相容現有的筆電、PDA等行動裝置。 【2010/04/21 中央社】 *******
引用文章《電磁波輻射危害》世界衛生組織研究: 手機用10年 長腦瘤多39% 台灣人民: 全球最佳WiMAX 健康犧牲獎 !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得獎?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資策會)最佳政府智庫? 台灣全球WiMAX試驗場: 全台WiMax 電磁波籠罩 2G、3G再加上WiMAX基地台(電磁波)整合共站,台灣領先全球... 智慧台灣計畫錢多多,高鐵、巴士、機車、計程車、電子書等WiMax應用: 全球(WiMAX)先鋒實驗場... 未掌關鍵技術 為應用? 為健康? 為花錢? 為救災? 但八八水災沒用上!? *********** NCC主委雖對台灣(中華民國)人民說: 基地台天天守護您
***** M-Taiwan全球WiMAX模範 摩托羅拉、英特爾、宏碁、遠傳等大廠齊聚 2008WiMAX Expo Taipei世界驚艷 經濟部工業局長陳昭義表示,M-Taiwan計畫主軸是由內政部負責網路基礎建設,經濟部進行實際應用發展,尤其是相關設備、基地台及營運商的全面發展,架構良好的營運面。另一任務是縮短城鄉數位落差,特別是偏遠地區教學品質,讓山區、海邊的小朋友也能藉由無線寬頻擁有好的學習環境。 Wi-Fi消費端CPE設備 九成在台生產 陳昭義指出,經濟部在三年前經專家學者策略會議結論,選定WiMAX做為我國建制無線寬頻環境的架構,做為M-Taiwan推動的主軸。選用WiMAX主要是因為世界Wi-Fi消費端CPE設備,逾九成是由台灣生產製造,但一直無法切入基地台市場,建立WiMAX運用環境可協助資通訊廠商進入基地台研發製造領域。政府另補助通信廠商投入營運,鼓勵營運商大力投資基地及營運設施,營造新的經營模式。 台灣以優異的資通訊設備元製造能力為基礎,投入WiMAX很快就獲國際大廠認同,去年舉辦Taipei Summit(台北產業高峰會)、WiMAX Forum大會,吸引全球頂尖廠商及標準制定單位參加,亦將產品介紹給世界。國際人士參加去年兩次活動後,對我國廠商短短數個月的進步非常驚訝,今年6月2日起的第三次全球會議更是焦點,再一次向世界宣告台灣在WiMAX、無線寬頻的領先優勢。 台北市電腦公會召集人宣明智指出,2008WiMAX Expo Taipei 展出廠商達60家,攤位數達250個,展區包括M-Taiwan主題館、系統設備、零組件晶片、應用服務、測試技術,英特爾 、Alcatel-Lucent、摩托羅拉、Fujitsu、Starent、Nokia Siemens Networks、WiChorus等全球資通訊大廠及我國遠傳、大同、大眾、全球一動、威達、合勤、東訊、正文、明泰、台揚、環隆電等營運商及設備商齊聚一堂。 今年的WiMAX展覽具備三大特色:宏碁、華碩、廣達等三家廠商首度展出嵌入WiMAX功能的全球最新筆記型電腦;展示最新802.16e移動式產品、測試方案、應用服務及我國產製的基地台與後端系統結合的完整解決方案;大眾、遠傳電信以802.16e技術設計體驗巴士,可實際體驗行動WiMAX的強大飆網能力。 Moto wi4 WiMAX 整合多項通訊技術 台灣摩托羅拉台灣區總裁謝任邦說,台灣的地型多山,政府又大力支持WiMAX產業發展,對於全球WiMAX技術發展,台灣的戰略位置相當重要。摩托羅拉在WiMAX的全球布局中,已和16個國家及19家電信系統業者合作,預估已有超過12萬座客戶終端設備採用摩托羅拉的產品,獨特的wi4 WiMAX解決方案,更可整合多項現行通訊技術。 摩托羅拉來台超過40年,是國際間少數深耕台灣在地化的通訊大廠,近年積極投入M-Taiwan計畫,在WiMAX Expo中,摩托羅拉展示多項WiMAX軟硬體產品,透過此次活動,將會有更多民眾了解摩托羅拉在WiMAX上的專業。 英特爾亞太區嵌入式產品事業部總監陳武宏說,「Intel in side、WiMAX outside」是英特爾針對今年台北國際電腦展及WiMAX Expo提出的口號。英特爾為WiMAX技術的提供者之一,英特爾預計在年底前,推出WiMAX整合型行動晶片,提供電腦、通訊大廠採用外,將提出各種多樣應用。以英特爾在WiMAX Expo中所展出的Segway應用技術是以WiMAX技術為主軸,以兩個備有個人電腦的電動車,提供網路及觀光漫遊服務。此外,英特爾積極將WiMAX技術導入下一代Centrino技術中,英特爾有信心將WiMAX之美推廣至全球電腦市場。 經濟日報 ******* 引用文章錯誤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從寬頻通訊展看WiMAX仍不行 掌握終端 大型基地台留給大廠賺 全球一動董事長暨執行長何薇玲表示:「在國內,WiMAX畢竟不如3G成熟,營運商要團結起來加速WiMAX基地台涵蓋率,至於大型基地台本來就不是台廠強項,台廠應該專攻終端應用與小型局端產品。 ******
引用文章電磁波籠罩下的反WiMAX抗爭行動 (台灣可能將增設上萬座新型基地台)(台北,就是首戰之場) 錯誤的政策帶來全面電磁波危機!? 誰也擋不住!! 2007年9月國際最新電磁波健康影響研究報告(http://www.bioinitiative.org/report/index.htm) 雖然之前有民間環保團體反WiMAX之抗爭行動,但誰也擋不住政府,政府花了上百億的經費(仍未掌握WiMax關鍵技術),但執意將整個台灣布建2至5萬個大小型基地台 (請參考附件一),將整個台灣從北至南,變成WiMax電磁波的實驗場,幾乎沒有任何人不會受其影響。誰是真正WiMAX的獲利者呢? 您可以不了解WiMax,但您不能不知道,如果人長期暴露在WiMax電磁波下會受到影響,整個在台灣的人民(包括您)幾乎無一幸免! 小小台灣WiMax實驗場,布建2至5萬個大小型基地台! 整個國家布建WiMax實驗場,我國是領先全球! 看不到的WiMax電磁波籠罩台灣好山好水間! 為什麼要拿整個台灣做WiMax實驗場呢? 就如同手機如果長時間連續使用,對人的身體是一定有傷害的,所以有些人知道手機儘可能不要講太久,或者使用低電磁波的PHS手機。但若台灣佈滿WiMax2至5萬個大小型基地台,可想像的出來它可能造成的傷害!! PS. 參考資料: *********
參考文章【每年約200億 科技研發專案】獲五項 德國iF 設計 創意作品 拿每年約200億元的科技研發專案,五項產品得德國iF設計 創意作品,光榮很大嗎?
【藍綠 不敢說的秘密】 敢批劉兆玄、劉兆凱、馬扁 但不敢批 資策會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政府科技政策 決策單位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行政院科技會報 相關秘書單位)的大股東 東元電機集團 申請科專補助補助 弊端... 相關應負責任的官員 反而高升 工業局局長... 報載 設計賽揚名 MIT也是DIT 【聯合報】 2010.12.11 政府 科技研發專案 用於 創新應用...還大吹特吹成果... 【這樣也說得過去嗎!?】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 掌控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及行政院科技會報 (參考 林濁水們搞錯了!) 【經濟部科專成果】 D(設計)IT? 還是 C(貪腐)IT? *********** 林濁水們搞錯了! 林濁水們搞錯了! 誤認 坐擁國家資源的政府科技智庫、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是公家機構。 百姓搞錯了! 問題不大。 政府高官搞錯了! 問題非常大。影響及左右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的董事長及執行長人選,讓外界認為它是公家機構。 它可擔任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國家資通訊小組等一堆影響國家科技政策的秘書單位,也規劃及執行政府一堆政策,但骨子裏是 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它也可與外商(IBM、富士通等),及本國企業(中華電訊等)等合資,成立公司。它擔任國家最重要科技智庫角色倍受質疑! 一堆利益無法迴避問題! 它的大股東民間財團,不管那位政客執政,他們總能受到國家政策及國家資源的照顧,及各種減稅及補助。每年約200億的政府科技研發補助,誰來規劃及執行? 誰受益最大? 沒有利益不迴避問題嗎? 我們國家智慧財產專利的權利金,每年收入(從國外)與支出(付國外)不成比例,不是沒有道理的。 政府強力推出的財團法人法條,打著可讓國會 強力監督一堆政府出資的財團法人及財團法人其資金可靈活應用,但其實是讓不營利為主的財團法人變質,讓財團法人愛心蒙塵。 希望 林濁水們別再搞錯了!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不是財團法人法中的公設財團法人,法條上,國會 沒有理由 強力監督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 總結,那它不是灰色地帶嗎? 國家資源 源源不斷注入於它,國家政策 也不斷出自於它,它被誤認 是公家機構,對某些人是極大好處,對國家卻是重大傷害! ********
引用文章台灣最大軟體服務公司(世界軟體侏儒),董座、執行長換人不是重點!! 【與您無關嗎?】 新的科技部 利益無法迴避網絡中的一個點? 這不是與您無關,而是您尚不曉得它對您及下一代有多重要! 如果您聽過雲端運算這名詞,股市分析師說台灣雲端運算股正熱門,您知道為甚麼嗎? 如果沒有政府的補助,可能不少雲端運算股仍是泡沫股...它與您也息息相關! 如果您聽過政府大力推動六大新興產業政策...它也與您息息相關! 台灣需要「利益迴避制度」的科技部 想要改革完成,關鍵在於領導者及督促政府的媒體「公路俠客」製造領導者選票及權力的壓力... 如果不知道... 最後仍是夢一場... 報載資策會 新任執行長 徐爵民傳出線... 2010/1/22 資策會高層的人事,與政府組織改造下即將成立的科技部,有甚麼關係呢? 以上與一般人民沒有關係嗎? 參考 台灣最大軟體服務公司(世界軟體侏儒),董座、執行長換人不是重點!! 2007/12/4 長期擔任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秘書單位、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秘書單位,及一堆政府各部門CIO辦公室的政府科技智庫、(私財團法人)資策會... 隨著政府當權者換人,董事長、執行長也換來換去,不管是誰執政(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董事會的成員,有些企業就是不會換,如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神通電腦集團董事長(苗豐強)等等,因為資策會是私財團法人,即使長期擔任政府科技智庫, 民股大於官股,其中藏著長期無法利益迴避的問題...而且於資策會與更多外商及本國企業合資成立新公司後,無法利益迴避的問題更加惡化... 再看看董事會的成員,政府長期會有那些不變的單位,如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執行秘書萬其超)、經濟部技術處(處長吳明機)等單位。 其中行政院科技顧問組是政府科技政策的訂定單位,經濟部技術處掌管政府科技研發專案等重要工作的單位(每年平均約編列200億科專經費)。而它們的共通點,是資策會已掌握此二單位最重要工作,即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經濟部技術處科專辦公室等等。 其中也衍生一堆問題,如經濟部宣布風力發電為重點項目,不受3年3千萬元限制後,東元電機即向經濟部技術處申請三年一期上億元補助經費,第一期就有新台幣四億元補助的科技研究發展專案,但經濟部技術處六月五日上網公告,隔天六日東元電機就送案(一份厚達兩百七十頁的計畫書)並獲得補助,時間過於巧合。 (請參考 風力發電案》經部補助東元 監院指太巧 聯合報 2009.02.07) 雖然之後東元電機主動撤案,並沒有得標,但東元利益不迴避內幕被扯破,別人申請時,自主研發比例本偏低真相就跑出來,申請補助就被外審會委員打回票!? 監察院雖於(2009年2月)批經濟部技術處補助東元,時間太巧,但沒有任何官員需負責。反而負責政府科技專案的經濟部技術處處長杜紫軍還於2009年3月升任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巧的是經濟部工業局也負責「風力發電」國外風機廠將技術移轉給台灣廠商的合作機制規定的訂定。 可見政府多少獎懲顛倒其實皆有原因的,如果要列出所有相關的弊端,可能罄竹難書...不易寫完... 所以私法人資策會是個灰色地帶,看似是經濟部資助成立的公立財團法人,但其實是私財團法人,看似是政府最高的科技智庫,但其實是擁有非常大的關係組織網,一堆與外商及企業投資成立的子公司、孫公司;如果再加上轉投資,可能很多人也搞不清楚它的組織網有多大! 雖然資策會位居政府最高的科技智庫(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秘書單位)角色、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秘書單位,再加上散佈於各部會不少的CIO辦公室,不管換了多少管理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的行政院科技政務委員、經濟部部長、經濟部技術處長、經濟部工業局長等等長官,但官、商、資策會等相關財團法人,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如果媒體記者去研究詳查,可能有更大的發現,更多的巧合!? 即使未來政府組織再造,成立科技部,科技政策訂定、規畫、執行等在組織及運作流程上一定會改變,如果無法認清在現有組織上已佈滿了利益無法迴避的網絡(包括人事上的權力網絡),新的科技部,可能依然大部份是同一批人及不同組合的利益無法迴避的科技部,而科技部只是新的利益無法迴避的網絡中的一個點。
【國庫開個坑?】「財團法人法」大鬆綁 資策會 2010/3/17
您罵利益不迴避... 吾就將國庫的坑開更大... 庶民看得懂吾這樣做是為了賭肥貓... 其他 暗渡陳倉... 反正多數庶民看不懂這些!? 大不了領導者換人... 吾再拱、支持、拉攏另一個新領導者...就OK了... >>>>> 引用文章財團法人資策會與外商於520合資成立子公司,國會監督鞭長莫及 2008/5/16 報載公股財團法人監督機制的立法與不足 (工商時報 2008.05.08【工商社論】) 有鑑於政府捐助資金成立的財團法人卻不受國會監督,進而爆發一連串弊端醜聞,立法院於上周五的院會三讀通過預算法、決算法的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五成的財團法人,未來都要編列預算書與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相關財團法人有心鑽漏洞者一個巧門,原來只要再轉一手成立子公司或是孫公司,國會監督也就鞭長莫及了。 更惡劣的情況也難保不會發生。也就是這些獨立慣了的財團法人,面對新局可能以引進外資方式降低公股比例,一方面可以逃避國會監督繼續當山大王,更惡劣的也許趁勢抗命收編受監督讓財團法人變質由公轉私。 引用文章財團法人法大幅鬆綁 A錢或從事公益更方便? 2009/7/30 引用文章公股財團法人監督機制的立法與不足 2008/05/13 引用文章政府風氣敗壞!! 國營及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與轉投資公司: 跨領域全面利益不迴避!? 2008/03/05 引用文章由小地方可看到一串大問題? (十八個財團法人 政府捐助遭稀釋) 【國庫開個坑?】「財團法人法」大鬆綁 資策會的投資與監督,只是國庫開個坑的其中一例。 參考 《黑白思維》別罵資策會「與民爭利」? 否則人民會更慘? 2009/4/26 理由如下: 政府科技智庫「與民爭利」問題本質與解決之道的迷失 >>>>>> 別罵公股財團法人「變質由公轉私」? 否則人民會更慘? 政府要通過「財團法人法」是另 一例... >>>>>>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不在 投資大鬆綁 「財團法人法」明定將被政府高度監督的「公設」財團法人之中... >>>>>> 當私財團法人,掌控國家資源... 但其實「財團法人法」是政府對財團法人的監督大鬆綁,財團法人非營利為主的資源(資金)可以大流竄對外投資... 財團法人的財產運用大幅鬆綁...可做適當投資,投資總額限制在財產總額的一半... 公益非營利變質? 非法合法化? 沒有純公益,因為私利參雜其間? 明目張膽、膽大妄為的政府,準備以 暗渡陳倉... >>>>>> 以私財團法人資策會為例,資策會不是「公設」財團法人。但卻掌控國家科技政策訂定、規劃、執行等資源... 「財團法人法」的通過將讓 【與您無關嗎?】 新的科技部 利益無法迴避網絡中的一個點? 疑問句變成肯定句。
參考資料:
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明確訂定政府捐助50%以上之財團法人,主管機關必須採高密度監督,為避免人事酬庸,董監事須官派,董事長薪資報酬需呈報主管機關核定。 去年行政院會討論財團法人定義時,內閣有人質疑,賦予執行公共任務者,也視同為公設財團法人,但這一類可能為行政法人,與政府捐助50%以上定義並不同。惟行政法人是公法人,財團法人是私法人,二者完全不同,適用法律不同。至於宗教財團法人未來在宗教團體法草案規範,排除適用。 政府、公營事業捐助成立,且其所捐助財產合計達該財團法人捐助財產總額50%以上,定義為「公設」財團法人,未來立法要求主管機關須強力介入且採高度監督。但「公設」名詞恐引發外界誤解為公法人,這次修法,名稱更改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 民間財團法人董監事原則為無給職,以避免巧立名目支領任何酬勞,惟董事長若為專職,可為有給職;但民間董監事有三親等以內關係者,所占董事比例不得超過其總數1/3,避免為家族操控。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董監事可支領兼職酬勞金,董監事均為官派,遴聘政府機關代表、對捐助目的有研究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等,董事長取消年齡限制,但若延攬退休高官,薪資報酬與月退俸只能擇一領取。 董監兼職費以及薪資報酬,明定均須主管機關核定,即授權各部會依財團法人特性及延攬人才需求決定。但原則上,董總座薪資應不能超過上週政院通過大原則,不逾同規模、同類型國營事業的二倍為上限。 財團法人財產管理方式決予鬆綁,讓其運用靈活,可存放金融機構、允許其作適當投資,包括股票、基金或不動產等都可投資,可購買公債、國庫券、中央銀行儲蓄券、金融債券、可轉定期存單、金融機構承兌匯票或保證商業本票。
有鑑於政府捐助資金成立的財團法人卻不受國會監督,進而爆發一連串弊端醜聞,立法院於上周五的院會三讀通過預算法、決算法的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五成的財團法人,未來都要編列預算書與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觀察立法院此一修法動作,堪稱是一項亡羊補牢的對策。本來,就性質而言,政府的預算公帑,取自於人民的納稅錢,所謂爾俸爾祿皆是民脂民膏,運用之際不只要杜絕浪費更應講究效益,同時基於權力制衡的原理,更應有一套審核監督機制。這一套機制落實在日常施政上,也就是預決算的編列、審議與動支、審計。從而,除了直接編列於各公務機關與營業或非營業基金的年度預算都要先經過代表人民的議會之審議立法始能動支之外,推演之由政府捐資成立的財團法人或公司單位乃至於補助的民間團體,其經費運用情形,理應適用同一套的監督審核機制,才能避免滋生流弊,虛耗公帑。 分析各界之所以重視此一課題,立法院更於上周推動相關的修法動作,自然是因為這種不受監管的流弊已經一再引爆。而歸納起來,其主要的流弊實包括意謂著這是政府預算制度設計上的漏洞;並因為缺乏明確的法律授權規範,於是出現捐資的行政機關陷入即使想管卻無法可管的困境;當然就遑論民意機關對這些財團法人即使想要進行了解或監督也同樣要面臨不得其門而入的困境。而在這種法令制度先天不足的情況下,出現這些具官方色彩的財團法人,人事任免淪於酬庸,經費支用浮濫無章法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正因為有這許多流弊,所以立法院的修法自然是亡羊補牢的必要之舉。不過,如果認為如此一來,就可以杜絕相關流弊,恐怕失之於天真。檢討起來,這項修法仍有不足以及值得憂心之處: 其一是修法適用對象只限於政府捐資過半的財團法人,但從原則來講,只要是以政府預算捐助,按理說其運用情形就應該有一個審核機制好向全民個交代。而在實務上即使政府資金未過半,也未必意謂政府不能掌握,但卻可以堂而皇之的逃避國會的監督審核。我們擔心新法一旦實施,行政部門只要刻意將對財團法人的捐助金額降到49%,還是可以逃避國會的監督,而這種手法與事例在所謂的國營事業民營化過程中實是屢見不鮮。 其二是即使就修法新規範的對象而言,同樣也有可資躲閃的漏洞。最顯著的事例就是由交通部資助成立的中華顧問工程司,依新法未來雖然要受國會監督,但是由其所轉投資成立的子公司世曦公司,交通部已表明即使實施新法也還是管不著。世曦的案例不啻提供相關財團法人有心鑽漏洞者一個巧門,原來只要再轉一手成立子公司或是孫公司,國會監督也就鞭長莫及了。 其三是更惡劣的情況也難保不會發生。也就是這些獨立慣了的財團法人,面對新局可能以引進外資方式降低公股比例,一方面可以逃避國會監督繼續當山大王,更惡劣的也許趁勢抗命收編受監督讓財團法人變質由公轉私。 其四則同樣也要擔心賦予立院監督與審查預決算之權,則現在的人事酬庸經費挪用弊端恐怕未必能杜絕而是會出現移轉現象。也就是開啟了立委介入財團法人運作,干預人事的方便之門。另外,立院的議事效率本來就備受批評,連正常的預算審查都會拖誤,新增加的172個財團法人,如要認真審議其預決算,恐怕時間更會拖誤,否則只是流於形式,未必就真能杜絕弊端。 綜上所述,我們認同修法建立監督審核機制的必要,但前述的可能流弊和不足之處更應正視,並援引資訊公開法讓相關資訊公開透明由全民監督才是正辦。 民進黨立委張花冠昨(2)日點名食品研究所轉投資的再生緣生物科技公司,大股東竟然是食品研究所董事長謝忠弼的夫人,明顯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對於立委點名食品研究所高價投資研發,低價技轉,違反利益迴避原則一事,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說,經濟部會展開調查。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昨日針對經濟部所屬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業務、財務以及轉投資情形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立委質詢時指出,政府原始捐助基金比率超過50%,並應依規定編送預算書至立法院審議的財團法人應該有18家。 不過張花冠出,包括金屬研究發展中心、中衛發展中心、中興工程顧問社等八家財團法人,卻因再次向法院登記增加財產總額,稀釋了政府捐助比率,導致政府捐助比率未超過50%,得以規避立法院審議年度預算書的監督,要求經濟部在6月底以前提出評估報告,否則將控告官員瀆職。 【2009/04/03 經濟日報】 蘇俊賓上午於新聞局舉行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劉兆玄裁示,除興利與除弊議題,行政法人與公益財團法人間的權利義務也有釐清空間。 蘇俊賓說,目前的規劃主要是區別公設財團法人、民間財團法人與宗教財團法人,宗教財團法人可能會在未來的宗教團體法草案規範,但公設財團法人的權利義務,雖在防弊方面有新規定,但相關問題釐清後再討論較恰當。 他表示,雖然院會未通過,但不是條文不當或有爭議,主要是要釐清公設財團法人與行政法人間的權利義務及如何轉型等規範。劉兆玄裁示,有必要邀相關部會再研議,希望未來能更全面釐清這些規範。 【2009/07/30 中央社】 未來財團法人也可以適當投資,但投資總額不得逾法院登記財產總額的二分之一;以自行研發的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作價投資者,則不在此限。一般預料,國內大企業設立的文教、藝術等基金會未來可望進行適當投資,財產的運用將更靈活。 法務部提出的「財團法人法」將財團法人分為公設財團法人及民間財團法人,由於公設財團法人是由政府、公營事業或公設財團法人捐助50%以上,因此採較嚴密的方式監督。 金融海嘯後,立委質疑公設財團法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坐領高薪,因此「財團法人法」草案明定公設財團法人的董事長、其他從業人員的薪資報酬,和董事、監察人的兼職費支給標準經董事會決議後,還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行政院官員表示,避免公設財團法人的董事長、從業人員、董事、監察人成為酬庸的職位,薪資、兼職費應有合理的支給標準,有必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財團法人法」草案主要是賦與主管機關監督公設財團法人經費支出和人事權的工具,未來主管機關將更有效管理公設財團法人。 草案規定,財團法人對其捐助的財產、孳息及其他各項所得,不得分配盈餘,違者,為該行為的董事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財團法人名義對外募款或為其他法律行為,違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公設財團法人董事長初任年齡,不得逾65歲,任期屆滿前年滿68歲者,應即更換。但有特殊考量,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公務員兼任公設財團法人董事或監察人職務,以二個財團法人為限。 【2009/07/30 經濟日報】 預算法規定,政府捐助基金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應將年度預算書送到立院審議,接受立法院監督。至九十七年度,行政院各主管機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總計一百三十一家,政府出資一千三百四十六億元,約佔基金總額百分之七十九;政府捐助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有五十五家。 監委調查,有十八個財團法人政府捐助超過百分之五十,但遭財團法人以各種方法降低政府捐助至百分之五十以下。 【2009/12/16 聯合報】 中國時報 2008.03.16 如此整頓 怎向社會交代 年營業額近四十億元的世曦工程顧問公司,斥資廿一億元購買大樓,表面上雖然不是太誇張,但購樓案不僅主管的交通部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公司董監事否決購屋提案在先,公司成立不到半年內,就花費超過公司資本額兩倍以上鉅資購買非業務營運急迫需求的房舍,其中原委令人費疑猜。 但面對工程界的一連串質疑,以及世曦公司不遵守交通部決議的脫序行為,交通部未整頓世曦工程公司的管理階層,卻還任其所為,自選職位,讓財團法人公產逐步變成私庫。 世曦工程顧問公司購屋案採銀行聯貸方式取得融資,熟悉顧問工程公司運作的人士都直呼不可思議;因為顧問工程公司為勞力密集的人力公司,獲利率不會太高,以中華顧問工程司為例,薪資成本就佔了八成以上。 公司營業額高,只是公司承攬顧問標的案件金額龐大,公司實質收入不大,一年賺個幾億元就相當不錯了,世曦公司廿一億元買樓費,五年內絕對還不完,銀行卻願意提供聯貸,甚至立即撥款,更讓工程界人士訝異。 而且,世曦顧問公司的組織架構及員工是從CECI全盤轉移,連位於台北市辛亥路的辦公住所也未變更,世曦公司根本毋須另購辦公大樓。 根據交通部蒐集的資訊,世曦公司購買的內湖工業區大樓,地目為廠辦,使用功能受限,大樓價值不如預期,而且,根據世曦公司和賣方德意志銀行簽訂的合約,如果世曦取消購樓,必須賠償四億元,違約金高達大樓售價的兩成,也高於一般市場行情,現在更成為交通部不敢驟然要求取消購樓合約的護身符。 遺憾的是,交通部既已查覺其中問題,沒想到在清查一趟後,董事長不但沒去職,還穩穩妥妥地任由他擇一董事長任職,查案的主秘先遭調職,如此查案如何讓人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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