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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08:39:41瀏覽1204|回應0|推薦0 | |
馬政府繼續劫貧濟富(促產條例修正 五年免稅傳產適用) - 以前罵扁政府的,不少可以馬上拿來罵馬政府! 引用文章台灣稅制是不公不義: 劫貧濟富!! 20080615 引用文章落人口實(利益不迴避): 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中研院院長翁啟惠??!! 引用文章馬政府這兩天醒了一點 馬政府繼續劫貧濟富(促產條例修正 五年免稅傳產適用) 愚民看得到,政府常施不應該的”惠”。 例如: 安定民心政策急轉 台外幣存款 全額保障 http://blog.udn.com/glee/2281821 愚民看不見的問題,繼續存在,毫無忌諱!以前罵扁政府的,不少可以馬上拿來罵馬政府! 例如: 台灣稅制是不公不義: 劫貧濟富!! 20080615 促產條例修正 五年免稅傳產適用 經濟日報 2008.10.31
政府企業減稅大放送,行政院會昨(30)日通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案,擴大租稅優惠適用範圍,自今年7月至明年12月底止,取消產業別限制及金額門檻,讓所有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也就是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的投資案,都可以比照新興科技產業享受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租稅優惠措施,預估可帶動5,000億元的新增投資。 有關適用投資門檻,行政院傾向不限門檻。經濟部與財政部將進行協商,在促產子法中「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新增投資五年免稅獎勵辦法」明訂,即中、小型的投資案也可享受這項租稅優惠,不受目前新設資本額2億元或購置設備1億元的門檻限制。行政院這項短期企業投資租稅優惠措施,受到各方重視,經濟部工業局昨天下午就接到十通以上的廠商詢問電話。 工業局指出,這次可享有短期租稅優惠的廠商,以辦理增資和新成立的公司為主,在7月起至明年12月底止的增資和新設立公司的投資案均可適用;適用時間以辦理增資或新成立的時間為準,並於三個月內提出免稅申請。舉例來說,若有企業在明年12月通過增資案,即使在後年1 、2月向政府提出免稅申請,依舊可以享有優惠。 官員表示,這次的短期租稅優惠措施與91年實施的方案大致相同,唯一的差異在於傾向首度增訂最高減免額度,以廠商投資額為上限,希望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由於現行的新興重策略性產業免稅優惠沒有上限,讓投資額10億元的廠商,可能享受到20億元、甚至50億元的免稅優惠,尤以毛利高的IC設計業最為常見。 在91年至92年實施的短期租稅優惠方案中,共帶動新增投資7,500億元,並吸引3,000家廠商增資2,800億元,連小吃鬍鬚張都因為領有工廠登記,也向政府申請免稅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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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