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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6 20:03:44瀏覽3403|回應0|推薦3 | |
姓名的起源 文字的創立是前人經驗和智慧的結晶,也是人類步入文明的標志。對“姓”、“名”等字的原始意,就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 據漢代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說“姓”人所生也,從“女”、“生”這是對“姓”的產生的闡釋.前一句說姓是與“生”俱來的,即人一生下來就有了“姓”. 姓是什么呢?,后一句作了解答,“姓”這個學是由“女”與“生”兩部份構成的.這里的“女”即“母”,“女”、“生”就是生母.人的命是“生母”帶來的,而人的“姓”也是要從“生母”,即生母姓什么,子女就是姓什么. 所以,姓名學的研究者則一至認為華夏之“姓”產生于遠古的母系族公社的時期.“姓”字的創造反映了母系族公社時期的歷史特點. 那時同一個生母的幾代子孫生活在一起,由這個血緣關系組合成的原始集體就是氏族.“氏族”這個名稱是后人命定的,氏者姓,族即本族,氏族就是同姓同祖的大家族。 由此可推出,華夏人的姓名,在文字創立的遠古時代就已誕生,而中華民族有文字可考的歷史約四千余年.文字產生之后,姓名才有了個人文字標志的功能。 遠古時期傳說中的古盤,女媧、伏羲、神農、黃帝、炎帝等這些開天辟地的創世巨人,他們的名字早在文字創立之前就流傳在民間,只是到了文字產生之后,這些傳說才被后人整理出來,記錄下來。 據考證,在我國古代先有姓氏,而后有名.姓氏是指姓與氏的合稱.據《左傳.隱公八年》:無子建德,因生已見易姓,胙之土而命之氏.《通志.氏族略序》:三代之前姓氏全而為二,男子稱氏,女人稱姓,氏可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 姓可以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別,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為一。 據統計,我國見之于文獻的姓氏就有5660個,其中單姓的3484個,復姓的2030個,三字姓146個.當然這里還不包括四字姓五字姓和沒有上書的姓,以及明清移居中原的、蒙古、滿族人譯改的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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