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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0 20:24:43瀏覽491|回應0|推薦6 | |
據報導,有一名十六歲少年因強借機車不遂,與人發生衝突慘遭殺害。這名少年的母親因過分寵愛孩子,在孩子行為偏差時沒有加以制止而釀成這齣悲劇。 近年來翻開報紙,類似因家人的溺愛而造成慘劇的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罪年齡層下降。追究這些社會問題的的根本原因,大部分都是因為家庭因素讓孩子觀念偏差造成的。一個人一出生,第一個接觸的環境就是家庭,父母的行為往往為孩子所模仿,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如果父母待人不和氣,孩子就不會有禮貌;如果父母口出惡言,滿嘴髒話,孩子自然氣質就不好,如果父母奢侈浪費,又如何要求孩子節儉呢? 有一個讀幼稚園的小朋友常常亂咬人,究其原因竟是在孩子小時候喜歡亂咬東西時,其祖母怕孩子受傷,就拿自己的拳頭讓孩子咬,使孩子誤以為咬人是正確的。由此可知,父母的價值觀常常深入孩子的腦袋,影響其行為,所以「愛他,就要教他。」當孩子行為失當,父母應立即指正,绝不可因他還小不懂等理由而一味縱容。過度的溺愛,只會造成孩子是非觀念不清,沒有面對挫折的勇氣,遇到事情只會諉過逃避,又如何期待他將來能獨當一面呢? 良好的家庭教育往往造就個人善良、正直的個性,胡適便是一個好例子。孩子的成長需要愛,那是關懷的愛,絕對不是百依百順的溺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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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