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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7 00:15:52瀏覽575|回應28|推薦48 | |
真是奇了,剛寫好一篇,不見了!真是,年紀大咯!接個電話打個岔,就找不到自己原先在幹啥了! 同事參加朋友的婚禮後,把席上的花盡量的搬回家,然後重新安排,一處處又讓花枝招展包圍,這個男生,就混在花叢裡啦! 捻花惹草,前後盡是花街柳巷,也算臨老入花叢咯﹖看得出來,還真有點花痴才有這耐心呢!這小子,有點像女生喔(長相可不),我的廣告朋友,也有女生像男生的,我,也算哩! 以前年輕氣盛,還動手打男生同事,就為了一些設計稿!現在想起,真是何等荒誕!快30的人,竟然停在青少年期的好勇鬥狠!當年如果有人送我花,我都會說:瘋啦! 以前我從不愛花,反而喜歡打火機. 筆. 煙盒,隨身酒瓶...,後來一一送人,只留下一個特別有意義的煙盒,用作名片夾,至今天天跟著我。近五六年更轉性啦,可愛跟花混呢,只要有機會,專程賞花一回三五回都可能,讓花兒成為我的心情保養的SK-II。 這些美麗倩影,又是朋友送來的,我通通收起來啦!(又要被jim說我愛撿了)這樣的心情角落,怎麼可以深藏呢﹖ https://city.udn.com/v1/blog/photo/album.jsp?uid=gaoinmay&f_BOOK_ID=13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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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