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2/03 19:13:21瀏覽3452|回應4|推薦138 | |
大家好,感恩大家自 1/31 以來,對學曼與美傑母子提供的偌大協助,也感恩大家一直以來,對學曼與美傑母子的關懷與祝福. 在此,謹提出若干說明與提醒,敬供大家參考,並做為對部分網友所提建議的共同回覆: 1. 協尋 Mr. Jones 的目的,純粹只是希望 Mr. Jones 能來台探視美傑.好讓美傑知道,他確實有個父親.如此而已,沒有其他想法. 2. 除了學曼個人想要為 Timmy 完成心願外,學曼的家人與長輩,從未鼓勵 Timmy,或助長他想要見父親的意願. 3. 我們在學曼的 Blog 上,公佈 Mr. Jones 之"可能住址"與生日這兩項有限資訊,而未公佈"可能電話"與社會安全卡號碼,這種屬於"走投無路"的選擇,如果還牽涉到法律責任,我們自會負起應負的責任.至於網友所曾提供之合法正式的尋人管道,經查詢並不適用於學曼 (已非為 Mr. Jones 的親人或家屬身分),而美傑不但未成年,他也缺乏適當的文字與口語表達暨溝通能力. 4. 七年來, Mr. Jones 在單方擁有美傑監護權的情況下,惡意遺棄美傑雖慘為事實,但這和當年 Mr. Jones 惡意遺棄學曼和美傑一樣,他根本就是有恃無恐.因為 Mr. Jones 知道,可憐的學曼和美傑身在台灣,根本沒辦法經由法律途徑,去和他據理力爭 (光是法律文件無法有效送達 (對方拒收;持續變更住址....),就已經殘酷地中止了後續所有的一切) 5. 各位網友在協尋 Mr. Jones 時,請務必避免有關 Stalking (盯梢) 的問題,千萬不要觸法.在此,也要謝謝網友在此方面的提醒. 6. 自從 1/31以來,在獲得網友提供之 Mr. Jones 的 "可能電話" 後,我們撥打對方電話的結果,一如網友所說的,不是被快速切斷,就是無人接聽.目前除了根據 "可能地址" 寄出信件外,我們也不知該再如何進行後續聯繫. 總之,身為學曼與美傑家屬的我們,絕不會對於七年前惡意遺棄學曼與美傑,七年來,又不曾對美傑聞問的 Mr. Jones抱有任何癡迷空想.只是當面對學曼的膏肓現狀與美傑的螟虰心願時,實不忍拒絕那病榻上雙眼空茫之學曼的哀哀請求.我們至今,也不敢告訴學曼與美傑,有關對方快速切斷電話及其後,電話又變成無人接聽的結果. 另有不少網友問及: 是否可至台北內湖三總探視學曼.是的,學曼是可以被探視的,我們非常感恩各位願意去探視她. 新年將至,感恩大家犧牲年節前的珍貴時間,為學曼與美傑牽腸掛心.我們萬分感恩. 學曼與美傑的家人敬上 2008/2/3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