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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4 16:27:19瀏覽278|回應0|推薦2 | |
政策大轉彎 醫院車站10米外可抽菸 菸害防制新法上路才第二天,政策出現大轉彎! 國民健康局十二日宣布,原本必須全面禁菸的醫院、車站,放寬為「服務作業場所」十公尺外可抽菸,寺廟的開放空間也不受禁菸規範。對於國健局這項新的行政解釋,醫院被搞得一頭霧水,紛紛打電話詢問「十公尺」如何認定?對於國健局擴大解釋,也是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的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菸害防制法明文規定,車站、醫院不分室內外全面禁菸,只要是車站、醫院的管理權限範圍內都禁菸,立法者並未授權給行政單位可如此擴大解釋。 十公尺從哪量起 恐有爭議 廟宇不屬禁菸場所也有疑義,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應全面禁菸,廟宇顯而易見應屬供公共使用的室內場所,理當全面禁菸。菸害新法上路,不少老菸槍抱怨,車站、醫院全面禁菸,連戶外停車場也不能抽,實在說不過去。國民健康局長蕭美玲昨天上午指出,原本希望各醫院可自行決定戶外禁菸的範圍,但大部分醫院都沒有實施,所以由國健局統一標準。即醫院、車站等全面禁菸場所,並非都不能抽,只要在建築物十公尺之外,就可以抽菸。對於國健局這項行政解釋,醫院被搞得一頭霧水,紛紛打電話詢問「十公尺」如何認定?要從哪裡測量起?部分醫院原本推動「無菸醫院」,聽到國健局的新政策後,決定等收到公文再考量如何配合實施。對於各方疑慮,蕭美玲昨天傍晚再度說明,菸害防制法一下子規範太多禁菸場所,許多醫院院區廣大,執行上確實有困難,她還是希望醫院全面禁菸,這個解釋是讓醫院可在建築物周邊畫出明顯界線,讓陪病家屬抽菸時有所依據。 院區明確醫院 仍全面禁菸 不過,因為被董氏基金會指「違法」,衛生署與國健局官員昨天晚上漏夜開會討論,至晚上八時半才針對「服務作業場所」進一步規範,若院區明確的醫院,如三總、榮總全院禁菸;若是開放空間、院區不明確的醫院,如台大醫院,須距建物外十公尺以上,才可設置吸菸區。依最新解釋,台北車站也屬院區不明確場所,也可在十公尺外設置吸菸區。至於寺廟是否需要禁菸,國健局表示,廟宇不屬菸害防制法規範的禁菸場所,可由各寺廟管理者自行指定,原則上,「看得到天空的地方」可抽菸,室內仍禁菸。 提醒您:吸煙有害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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