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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1 17:49:35瀏覽2042|回應0|推薦10 | |
引用文章:訴諸公義而非私刑
有感在今日的教會中﹐時有一些不純正、偏差甚至錯誤的教導﹐因此將自己之前針對一篇文章 不為自己辯白!媽,對不起。 寫的回應﹐也貼在這裡和大家分享。
我的推薦﹐是給小蜜蜂姐妹「認為自己不應該那樣在言語和媽媽衝撞」的部份﹐但卻不是那個見證當中的弟兄﹐因為他明明可以多說幾個字﹐讓誤會不至於產生﹐並且不讓別人跌倒﹐卻甚麼都沒有說。而且﹐小蜜蜂姐妹的「不為自己辯白」﹐和這個弟兄的「不說明實情」﹐是不一樣的。 基督的十字架﹐教導我們的是:當喝的苦杯、當揹負的責任、當走完的路﹐必須喝下、揹起、走完﹐但卻絕對不是不管甚麼都給它喝下去、揹起來、到處亂闖。 即使是耶穌﹐在衪上十字架的時刻還沒來臨時﹐對於官兵的捉拿和當時一些基督徒宗教領袖的迫害﹐讓衪甚至有好幾次離開、逃走甚至躲起來﹐是為了甚麼?是因為衪怕死嗎? 當然不是﹐而是因為衪知道:衪的生和死有多重要。所以無論是生還是死﹐衪都不想讓它成為白費的。 所以﹐那個不說明實情的弟兄﹐也許他才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因為他在意的﹐是自己的修為﹐並且以此(暗中)自誇﹐卻讓那個教士因為他的不說明﹐而在無意間跌倒了﹔雖然﹐這個教士的確應該多問幾句﹐但那個弟兄﹐難道不更應該幫助她明白真相嗎? 我不知道這樣錯誤的教導和分享這種錯誤教導的基督徒和基督徒領袖在教會中還有多少﹐但它的確是錯誤的。而我是因著我的良心和基督的教導﹐才不得不說這些話的﹐還希望小蜜蜂姐妹別介意。 希望大家﹐尤其是主內的弟兄姐妹﹐無論是誰說的教導或見證﹐都必須在決定奉為榜樣和持守前﹐先「凡事察驗」﹐因為聖經說的是「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而不是連不善不美甚至錯誤的都去持守。 並且希望大家記得:我們最終和最大的那個榜樣﹐是耶穌基督﹐有時我們如果要討神的喜悅﹐就無法討人的喜悅。
我當然不敢說我說的一定是對的﹐但我願意將我所知道的和大家分享。 如果我有說錯的﹐也希望知道的人能不吝指教。 願大家都能慎思明辨、凡事察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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