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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7 17:34:15瀏覽805|回應1|推薦4 | |
勵志新城甲區管理委員會 公 告 公告編號:10107006 號 公告日期:101年7月24 日 主旨:本社區大、小公用電改裝省電燈具案招標。 說明: 一、依據101年7月10 日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14次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社區大、小公用電改裝省電燈具案下列二項工程: (一)地下停車場一、二層車道及第5、8、9、11、12、13、17、18、19、20、21、22、23、24、27、28、29棟機車區燈具(含燈座、燈管),重新布線安裝四尺LCD或LED燈管,安裝位置按管委會規劃辦理(詳如附圖示) 。 1.數量:燈管650支、燈座640支(南、北車道口用原來的燈座) 。 2.消耗瓦特及性能:LED燈管18W、或LCD燈管20W均可;照射角度180度以上、照度1,350流明以上,色溫6,000K以上。 3.使用線材: 4.燈座以簡易型燈座,配合色蓋板修飾出線口方式作業。 5.使用電源:AC220V、60HZ全電壓。 6.燈管製造廠商:燈管製造廠商:需為國內公司並向經濟部登記在案,以確保產品品質穩定。 7.燈管製造產地:需為國內製造,以確保產品後續供貨。 8.產品責任險:製造商應針對產品投保產品意外責任險。 9.經銷證明:經銷商需持有製造商核可授權之經銷證明。 (二)地下停車場一、二層及共計25棟大樓(不含第11、16、22、26棟及店舖戶)安全門燈、避難方向指示燈。 1.數量:單面800具、双面265具。 2.出口、方向圖案:以本社區此次更換傳統安全門燈、避難方向指示燈 標示圖案數量為依據,採一對一更換改裝。 3.外型尺寸: 以374x174x 4.電池規格:鎳氫或鎳鎘電池3.6V、400mAH(含以上)。 5.充電時間:36小時以下。 6.放電時間:停電照明90分鐘以上。 7.使用電源:AC110V、60HZ全電壓。 8.燈源(功率W×數量):LED 0.064W×18顆以上。 9.材質:產品電源及充電元件等包覆材質需採用散熱較佳之鋁體材質,不得使用塑膠PC板 10.產品需有內政部消防檢驗核可標章。 11.製造廠商:需為國內公司並向經濟部登記在案,以確保產品品質穩定。。 12.製造產地:需為國內製造,以確保產品後續供貨。 13.產品責任險:製造商應針對產品投保產品意外責任險。 14.經銷證明:經銷商需持有製造商核可授權之經銷證明。 三、招標規範: (一)投標廠商資格審查: 1.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需與燈具產品相關。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1.2.項投標時需附影本乙份併同標單送達) 3.投標廠商於開標當天需將欲交貨之產品攜至開標現場展示並說明或測試相關性能(無法現場測試之性能以檢附型錄、功能測試數據代替但需切結無造假,事後發現如有造假或性能、規格不符合本會要求,需更換為符合要求之產品,一個月內未改善完畢、本會得逕自解除合約,得標商不得要求任何賠償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4.得標商需將展示之產品留存本會作為樣品,交貨安裝之產品需與樣品相同。 5.經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方能進入後續開標作業程序。 (二)自公告日起領標,每日上午08:00~12:00時;下午14:00~17:00時,領標截止日為101年8月3日17時止。領標廠商須在投標前至本社區瞭解大、小公用電改裝省電燈具安裝內容、位置並進行場地勘查作業,以利投標作為。 (三)本社區訂於101年7月25及27日上午9:00~11:30時集中帶領領標廠商進行現勘(領標商自行選擇一日參加) (四)押標金額: 1.押標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2.押標金應由投標商以現金於開標現場繳交,未得標廠商當埸無息退還, 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則轉為履約保證金。 (五)投標廠商應注意本標案為統包工程,費用應包含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及其他為完成本工程所需之費用在內。 (六)施工期間得標廠商需有監工人員在場負責,隨時與管理委員會總幹事及社區機電人員密切連繫,施作人員應配戴識別證,若進出社區各棟樓層須向總幹事報備並領取感應扣,當日施工完後繳回。 (七)本規範為工程合約之一部分;有關本標案所載不明之處,以本社區管 理委員會說明為主。 (八)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管委會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1年7月31日17時止。 (九)本會以電話或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 日答覆。 (十)本社區大、小公用電改裝省電燈具案,合約期限為三年(分36期付 款,每月乙期),合約期間管委會將節省之電費依決標金額按月支付 給得標商作為新設備建置及維護保修費用。本案訂有底價,決標方 式:二項工程仍請投標廠商分項報價,但以每月收取之價款最低價且 低於底價者決標。 (十一)合約簽定後施工前,得標商需先將施工計畫及預計安裝燈具型式、位置、數量送交管委會,取得共識後再行施工。 (十二)省電燈具改裝數量裝置後如有招標數量有所增減,則按決標分項金額依比率增減。 (十三)得標商必須保證建置之燈具,施工方式不得違反政府相關法令規範。 四、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備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場所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應負法律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五、 工程期限: (一)施工期限:於得標三天內簽約後,需在簽約後50天內完成施工,每逾一天處以2,000元整罰款,以15天為限;屆時仍未能完成施工,除沒收履約保證金外,管委會得逕行解除合約,另詢廠商辦理,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並放棄法律訴訟權。 (二)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其工程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工期得由雙方視 實際需要議定增減之。 (三)管委會庫房有安全門燈、避難方向指示燈計181具(單面163具、双面18具),得標商需併本案依管委會規劃之位置一併完成安裝。 (四)配合管委會規劃,於新佈線之燈具完成無誤後,將地下停車場車道、機車區舊有傳統燈具( 含燈管、燈座,約880具)拆卸下來集中放置於管委會指定之庫房,原燈具之電源線頭處以塑膠蓋板蓋住。 六、施工前得標廠商需繳交新台幣參萬元整之履約保證金;為確保施工品 質,於施工完畢且經驗收合格後該款項轉為保固金。 七、材料機具及設備 (一)契約所需工程材料、機具、設備、工作場地設備等,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概由廠商自備,施工期間人員、設備安全維護概由得標商負責。 (二)廠商自備之材料、機具、設備,其品質應符合契約之規定,進入施工場所後由廠商負責保管;非經管委會同意,不得擅自運離。 (三)施工期間,管委會免費提供場所供得標商儲放燈管、燈具及相關設備與工具,但不負保管責任。 八、保固期限: (一)新設燈具、燈管於完工且經驗收合格後,於次月一日起計算保固期,保固期限內若有任何損壞,得標商應負責提供材料及更換,當管委會發現瑕疵通知廠商改善時,廠商應於接獲通知起72小時內(以電話或書面紀錄為憑據) 前來免費無條件改正,每逾一天處以新台幣1,500元罰款並由下月管委會應付給得標商之款項中扣除,經管委會通知7日內仍未前來處理,管委會得以保固金另詢商修理復原,廠商不得異議,並放棄法律訴訟權。 (二)燈管故障以光衰達原有裝設前三成(含)以上視為更換標準。得標商可將燈管材料寄放於管委會庫房,如僅係燈管損壞,可由社區機電人員協助採一對一舊換新、自行更換。 (三)保固期間,如因該燈管停產,致無法更換與原始裝置相同之燈管時,經管委會同意得以更高等級「耗電量20W(含以下),且不得低於原燈管之亮度)之燈管替代。 (四)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 (五)若發生工程上之法律糾紛,廠商應放棄先訴抗辯權,雙方並以高雄 地方法院為訴訟機關。 九、正式驗收及節能績效保證:得標商保證交貨物品為完好新品(檢附書面證明),若有不符之部份,經管委會通知後,需進行更換符合規定之物品,其過程費用全由得標商負責。施工完畢,得標商向管委會承諾節能率與施工前總用電量(照明用電部份)需高過30%節電率,若不足,則不足部份由得標商補足金額或免費再行加裝省電燈具,以達節能績效。 十、得標商負責全部建置及改善費用,合約期間設備所有權歸屬於得標商,合約期滿後設備所有權歸屬於管委會。 十一、雙方簽訂之合約有效期自簽約日起至保固期滿,不因社區管委會委員更換而有所變動,新任委員須遵守合約內容。 十二、驗收標準:燈具安裝完成後經管委會清點數量且照明度達改善前之標準, 即視同驗收;惟燈具安裝若不美觀,管委會可要求限期改善。 十三、收費標準及方式: 1.合約期間三年,每月乙期、合計36期,由管委會從節省下來之大公電費款項中,每月依決標金額支付予得標商。 2.得標商建置完工且經驗收合格後之次月開始計費,並由管委會於開始計費當月之次月10日前將款項匯入得標商指定之帳戶。 3.得標商須於當月廿五日將發票送達管委會請款,如有延誤致造成延遲付款,概由得標商自行負責。 十四、投標方式:以親自送達或寄限時掛號通訊投標方式併用(信封袋封口 處請蓋上店章),投標單【內含「證件封」及「價格封」】(上班時間 至管委會領取或影印均可)蓋好店章、私章,一律以密封方式送達管 委會辦理(寄送地址: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89巷12號2樓,署名: 勵志新城甲區管委會)。 十五、投標截止日期:101年8月4 日中午12時止(親自送達以簽收時間, 通訊投標以郵局郵戳為憑)。 十六、開標日期:101年8月7 日下午19時30分(於管委會會議室當場拆封開標)。 十七、開標時請投標廠商到場(有權進入會場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 3人),開標時首先開啟「證件封」進行投標廠商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 之投標商才開啟其「價格封」競標,開標後如果沒有廠商報價低於底價, 將優先與最低報價之廠商議價,未到場之廠商視同放棄議價權。 十八、經資格審查後,若合於資格之投標廠商未達三家,則按社區規約規定宣告流標。 十九、投標資訊除公告於社區五個管理室公佈欄外,將另於岡山勵志新城甲區管委會部落格公告: (網址:http://blog.udn.com/fuhking) 張貼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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