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2/16 21:51:57瀏覽417|回應0|推薦5 | |
管委會依舊慣例 將社區環保回收金的關懷基金 購置了白米 分贈給社區中登記有案的低收入戶 雖然只是一包小小的白米 卻代表了社區分送的溫暖 今年由屈主委主持發放 符合條件的住戶 收到管委會的電話通知 立即趕來領取 雖然只有一包不太大的白米 卻代表了 我們社區中滿滿的愛心與關懷 接受了社區的愛心 心中卻是充滿了感激之情 在這冷冷的冬季裡 感受到人間的溫暖 我們社區是有人情味的溫馨大家庭 期待 有更多的人投入社區志工行列 讓我們社區處處都充滿了和樂的氣氛 勵志新城甲區加油!!! 這是社區住戶規約中的回收資源垃圾環保管理辦法 壹、目的: 為確保本社區不因部份住戶收集資源垃圾後堆積在共用或專有空間,而影響到社區居住之生活品質和環境衛生,需授權管委會負擔積極管理之責,特訂定本管理辦法。 貳、回收資源垃圾處理方式: 一、授權管委會成立資源垃圾回收志工隊,由管委會之環保委員協調督導社區內回收資源垃圾之行政工作,實際運作委由該志工隊長調配。 二、回收之資源垃圾以當日回收當日清理並請回收商清運出社區為處理原則,若因特殊狀況無法當日清運時需考量暫時堆置於影響住戶最小之共用空間。 三、回收處理工作所需之工具或裝備統由管委會購置後交由志工隊長處理,所需費用由回收資源垃圾專款項目中支應。 參、資源垃圾回收志工隊設置原則: 一、本志工隊為榮譽職,但得由回收資源垃圾變賣款中撥發20%為補助款,該款依志工隊員人數統由志工隊長平均分配,管委會不得介入;若有分配不均之反映,管委會於接獲投訴後,得由管委會監委組成專案小組介入調查後交由管委會開會討論處理辦法,情節嚴重者由管委會另行選任環保委員擔任之。 二、志工隊之成立由管委會公告後由住戶自由報名,該隊編制由隊長視需求決定。 三、該志工隊長原則由參加之志工中互相推選產生,若因禮讓可由管委會之環保委員指派。 肆、回收資源垃圾專款使用規定: 一、回收資源垃圾由管委會環保委員及志工隊長詢商報價後,會同監察委員及財務委員共同指定最佳之回收廠商,但簽約不得超過壹年(情況特殊需報管委會討論),且需註明若有更佳條件之廠商介入時得另行議價或放棄承攬但書,特殊情形應提案至管委會討論決議後實施。 二、本回收資源變賣款需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分別訂定如下: (一)20%為志工隊補助款。 (二)10%購置回收處理工作所需之工具或裝備。 (三)40%管委會年度內辦理各項活動補助經費,例如:寒暑期學生輔導活動、年節社區活動、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住戶大會)、管委會會議議決之活動等等,各項活動補助比例於年度前由文康委員擬訂後於管委會中報告決議後執行,非預定計畫內之活動不予補助,亦不得由住戶管理費中挪用。 (四)30%撥發社區內低收入戶,經提報至管委會會議討論並審查確實者之年節慰問金。 三、本款項由管委會會計造冊列管,支用辦法需符合訂定之規定,年度節餘款按照規定移交次屆管理委員會。 伍、其他: 一、社區內回收點及回收時間之訂定委由管委會環保委員及志工隊長討論後,交由總幹事公告15日後實施。 二、本管理辦法訂定實施後,除社區內訂定之回收點及回收時間外,住戶需按規定從事資源垃圾回收工作,以維護社區居住之生活品質和環境衛生。 陸、本管理辦法施行後如有不合時宜之條款需修訂時,授權管委會增、修、刪條款內容,經委員(代理人、受託人)總額達2/3議決通過,並公告十日後施行。
99.12.16巾幗發表於 岡山勵志新城甲區奇摩部落格
|
|
( 創作|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