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ed
最近聽到社區內有傳聞
說是以後社區事務要交給〝樓管〞來負責
而且
主委不必付管理費
各棟棟委也只需要交一半的管理費
真的有這種事嗎
實在是有欠公平
不是說〝主委、棟委〞都是義務性的職務嗎
怎可以有這樣利益傳聞出現
能不能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呢
您下次主動請纓來當棟委甚主委好嗎?若可能的話,也邀請告知您此事的當事人一起來打拼。難怪!前未做事的主委與別人都不及他的優秀總幹事,下台後仍念念不忘此塊肥肉。隨時伺機在反撲。唉!他們年輕真好,還有機會。杵著拐杖的我,只好慢慢欣賞黃昏的衝擊。
有話大家說
有什麼話大家公開來說
這是管委會希望社區的居民
能利用公開的場所
有問題大家一起來公開的討論
很高興jack的發言啟發社區那麼多的朋友來共同討論
社區有這麼好的交流平台
請大家要好好的利用才是
這個部落格對我們全家而言
幫助很大
如同樓下所言
我們實在鮮少在社區走動
透過這個網頁
可以了解諸多事
雖然我剛搬來沒多久
對這裡不熟(非南部人)
我在此謝謝所有為大家服務的人
也包含這部落格的版主
謝謝~~~ 相信甲區未來會更好!!
搬進社區也有一陣子了
常常可聽到一些負面的小道消息
我們也不知真假
到管委會去求證
是不是有些麻煩
實在是聽不下去了
好在社區有了部落格才上來向管委會求證
這樣管委會回覆的不但是解除了我的疑惑
也是公開的澄清昭示給全社區想要知道真相的居民
而不是一一到管委會去探聽或是質詢疑問
還有
聽說社區每次開會時
都有一些鬧事者到場吵鬧
我很少在社區中走動〈也很懶的在社區中隨便亂逛〉
我們的社區是一個美麗的社區
希望大家要好好的愛護它
不要破壞給外人眼中的美麗形象
好久沒上來看了,怎麼變的這麼熱鬧,不錯關心的人多了,有話大家說,剛看到這一篇真的嚇一跳,若是有這好的事下次我一定選主委,不然棟委也好.jack 真不錯有話直說,不過說真的,若是以後有這些事一定要先求證,或是有空常參加管委會開會,直接參與,因為社區大,我就常感到,一句話傳到最後都會變質,或成為有心人事借力使力打擊管委會的工具.不管怎麼說,社區是大家的,自己都不關心,不付出,反而讓有心付出的委員們背黑鍋,那也真殘忍,所以我們住戶最起碼的也要給自己的棟委關心及加油.jack 您也要加油..
我只是剛成為區分所有權人
沒住在社區內
希望管委會能成功的幫社區做事
但是經驗告訴我困難重重
沒有兩三年的空轉
很難步入正常
跟起造人爭取幾乎是狗吠火車
再來是內鬥
通常就是擺爛下去
我在建設公司見過好幾次了
祝好運
財務報表每月要公佈的
棟委主委是否有優惠
會很清楚的顯示在財務報表上
管委會很清楚法條規定
財務報表每月沒公佈去縣府檢舉
主委被處分
棟委主委優惠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決去縣府檢舉
所以不用太操心於此
棟委主委都不是傻瓜
不會讓自己掉入陷阱
不過管委會尚未向主管機關報備成立
這些都是多講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不著
要用刑法背信罪還是圖利罪
你有上法院的決心嗎
管理費理當「取之社區回饋社區」
而不是優惠他人
管理經費來自大家
這些可以為社區的硬體設施、愛心照護等帶來很大的進步
希望關於主委、棟委等熱心公益人士的相關報酬
這次8/24開會可以加以說清楚
規定來自何處?
住戶幾票同意?
若是大家同意之事實,那別人就不會有話說哩
若傳聞為真,請問這項規定是經誰同意?
所有住戶都同意嗎?(住戶權益最大)
管理費如果都不收,那若以59坪來說...一個月1350元、一年就16200元......
這樣有變相A錢之嫌~~
這種主委、棟委等熱心服務社區的人,理當給予獎勵
該戶可依照折數給予扣抵:比如說打8折、打7折...等......
但種種規定應經過所有住戶開會同意才是
這才不會落人口實
本社區有很多不好的傳聞
期待大家共同努力才是
管委會委員盡心為社區服務
雖然是無给職
少許優惠並不離譜
類似情形很常見的
而且公出辦事支出車馬費也是法所允許
開會飲料費誤餐費也是可接受的
犧牲時間又常被罵
很多人不願意做這個職務
且如此優惠富不了他也窮不了你
不須計較
應要求健全的監督才重要
不然區分所有權人隨時有權告上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