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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8.28..我有話要說~~你敢動我的球場試試看~~紫燕
2008/08/28 11:00:32瀏覽844|回應8|推薦3

某一位人,

用我們大家出錢蓋的活動中心〈我們每一位住戶,每年還要繳地價稅〉給他們打乒乓球,

用了我們的場地,

還要幫牠出水電費,他卻收學生賺錢,

請他走,

他還大聲放話:你敢動我的球場試試看。

〈他沒繳一毛錢給管委會〉

我很怕他,

又不敢報警,

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難道好人都要被牠們欺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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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uhking&aid=2169355

 回應文章

無聊的人
該結案了!
2008/11/06 11:39

感謝陶金苗民代為本社區爭取休閒設施

管委會處理球場的結果應在此回應一下給關心的人

還是左邊換到右邊

教練繼續收費打球

外來的人只要亮一下球拍就可以取得通關密碼


老女人
還我活動中心
2008/09/08 13:00

活動中心的乒乓球桌 原先聽說 暑假過後就收起半邊的球桌   難道法律死掉了  竟然沒人敢再提議  看樣子耍無癩侵佔還滿威風的  以後大家學著點

管委會是否應發存證信函 給相關機關  與某縣議員及某鎮代兩位贈與人 與侵佔份子  約定撤走時間  恢復原有地面 還我社區使用空間  

並對相關失職的主委及 總幹事未盡監督責任  任由別人侵佔 提出告訴 

岡山勵志新城(fuhking) 於 2008-09-08 13:55 回覆:

請不要動怒及生氣

這屆管委會絕對會依法執行

請佔用人歸還球場並離開

並還管委會活動中心使用空間

至於提告問題

因牽涉複雜及需耗費時間〈主委〉及金錢〈住戶管理費〉

則需審慎考量值不值得

您的支持就是管委會最大的鼓勵

管委會謝謝您


無聊的人
這個月九月以前是什麼時候啊
2008/09/08 00:03

這個月九月以前是什麼時候啊

八月三十一日嗎

連球場都處理不了

有能力處理保全嗎

岡山勵志新城(fuhking) 於 2008-09-08 13:45 回覆:

請不要生氣

是9月底以前

如果處理不了

您再動怒

管委會謝謝大家的支持


給我走
還不走
2008/09/05 08:18
 

今天是民國97年09月03日

乒乓球不是要撤了嗎?

聽說教練還在收學生

真是.......XX

一個人的人性〈貪婪〉從這裡就看得出來

管委會請拿出辦法吧

請把強占〈侵占〉我們土地的人趕出去!

事情沒有處理完成前,請所有住戶都不要去打球

不然你們都是幫兇,幫助侵占共有土地的人

岡山勵志新城(fuhking) 於 2008-09-06 10:03 回覆:

管委會請住戶放心

這屆管委會要做及處理的事情很多

有輕重緩急之分

這球場被佔用有歷史背景及包袱

用一刀兩斷下狠藥的方式

不見得是最好的方法

所以才會拖了一個暑假

如果沒有其他重要事件發生

應該這個月9月以前就會請警方協助

請其搬走

敬請期待與繼續的支持

管委會李主委在此謝謝大家


球迷
管委會己著手改善中,別生氣了.
2008/08/28 20:45

管委會有決議在這個暑假結束後收回一半場地, 祗留進門右邊給喜歡打球的住戶們使用.

也決議要分割電表(或按比例分攤電費), 由打球的人付出合理的費用. (使用者付費)

桌球場現在己不是〝你狗屎〞那些人在管了. 是管委會委托社區球友負責規劃使用.

暑假後若他們仍佔用球場而不交出管理權, 大家再齊心抗議吧.


正義感
正義感
2008/08/28 18:47

社區的安全及權益應當是所有住戶應該出面捍衛的

小弟在此呼籲

社區所有有正義感的鄰居們大家一同站出來

有空就去桌球室看看

每天到底是哪些人霸著公共場地還收錢找學生打球的

大家一起出來以輿論的力量制裁這些惡霸流氓

還社區一個清淨


suger
活動中心秘辛
2008/08/28 18:33

8/24日會議宣佈散會後,看到一票穿著黑衣的〝鬼〞,在台上圍著主委,經過的時候,聽到一句話由〝你狗屎〞嘴中講出,誰敢動球場任何東西的話,我跟他沒完沒了;

大概紫燕與pipi都是以前不到管委會去聽委員開會的人,我可是旁聽過多次的,球場以前可是狗屎的哥哥〝你狗精〞在經營,威脅恐嚇各種手段都來,反正管委會有豬尾及一票豬朋狗友護航,儘管有正派委員提案使用者付費,但是〝流文康〞卻提出個喪權辱國的辦法及契約,最後豬尾又是決議交住戶大會決定,反正辦公室的〝僱龜名〞是同路人,不辦事也沒問題,誰提案馬上遭受到威脅,不就有委員提案保全滿意度調查車就被破壞嗎?知情者都在等看看哪個不長眼睛的人會在住戶大會開第一槍呢。

秘辛的後段是狗精在一次與住戶衝突中,3個打住戶1個還吃鱉,聽說還上岡院,大概沒啥臉就淡出球場了,這段故事精采吧!


pipi
社區活動中心為居民共享
2008/08/28 11:37

社區活動中心的所有使用、相關活動

不是皆須管委會認定嗎?

類似暑假開設的才藝班,管委會推動活動,社區居民參予....

一樓的桌球活動當初是誰核准的?

是前委員嗎??還是有「黑道」介入社區???

活動中心的使用權利本應屬於社區居民的範圍

一樓的活動可以協調

當初有無打契約??

如果不是甲區住戶,管委會可以酌收費用才是

但種種前提下...請問本社區管委會已經向社會區申報了嗎?

如果已經申報了

可以主張權利

請公法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