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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30 18:23:22瀏覽1360|回應1|推薦3 | |
我跟同學以及學妹談過接翻譯案件的事情,大家分別提出意見,並同意日後接案的規則: 1. 請提醒案主先估量自己的期限,因為翻手也需要排出工作時間,否則案主會有作業來不及交出的危險,最慢請在期限前的一週交付原稿,會參考PTT翻譯版提供的價碼標準訊息,再按字數計算,畢竟我們是業餘筆譯者,很珍惜每一次接案的機會。 2. 請略為說明案件背景及用途,這會影響到譯筆內容。例如,英文摘要會顯露簡明風格;論文本文內容則要分明闡釋。 昨晚沒能幫上兩位同學的忙,心裏其實掙扎很久﹝你也知道我其實不太會跟人說不!﹞。 字數、中翻英或英翻中其實都不是問題,但是在工作表沒有空檔,臨時無法安插翻譯時間的情況下,為避免貿然接案而造成品質浮濫的糟糕光景,還是狠心婉拒了案件。 此外,當時已是週日晚上,同學們與學妹的工作時程也無法再臨時安插工作。因為我等認為,既然接人家的案件、拿人家的金錢,當然希望可以在翻譯生手的情況下做到最好。 所以,再次呼籲大家:﹝當然,我自己也要記得!﹞要掌握好自己交作業的時間。雖然是業餘翻手,我們不希望因為是急件就向案主漫天喊價,也還是會注意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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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