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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15:21:38瀏覽230|回應0|推薦0 | |
高雄有位許小姐,看到自家親人有困擾,想要尋求協助幫忙解決,因此上網提問問題,以下是他所遇到的問題。舅媽在多年前就離家出走,留下一對兄妹讓舅舅養,舅舅去世後,哥哥也因車禍死亡,只剩妹妹一個人,不曉得他是否能要求母親支付生活費?我們後來發現,舅媽在外與人生子,還將兩個孩子登記在舅舅名下,而舅舅過世後,留下祖厝遺產,卻是由舅媽繼承,我們怎麼找都找不到舅媽,也登報尋人了,但還是一無所獲,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與舅舅離婚,並且放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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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義務擔起未成年孩子的扶養義務,而父母年老後,子女也要擔起奉養責任,在民法裡有規定,直系血親有互扶養責任。所以妹妹還未成年的話,父親已經過世,母親就要負起扶養教育責任,可以想當地警局尋求協助。另外夫妻一方若死亡,婚姻關係即消滅,無法再做離婚手續,所以依案例看來,舅媽是可以獲得遺產,除非在得知舅舅死亡消息的兩個月內,就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只要在婚姻持續的狀態裡,有生下子女,都算是婚生子女,本案例的舅媽與他人生的孩子,在法律上還是算舅舅的小孩,所以可繼承舅舅遺產,嚴重侵害到妹妹的權益,目前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請舅媽出面處理。有任何解決不了的問題,都可以請大愛徵信社協助,獲選優良徵信社推薦,我們有各方面人才,能針對不同問題而採取不同解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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