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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罪?請舉證,否則告你!
2011/08/30 05:04:07瀏覽510|回應0|推薦0

『我犯罪?請舉證,否則告你!』

這是學法律的人的自我保護口頭禪。講這種話的人已經沒有自我認罪的能力了。可悲的是,這種生存之道已經讓台灣大多數的人起而效之!我認為這就是當代政治人物最糟糕的示範,也是當代選民最糟糕的縱容!

『我犯罪?請舉證,否則告你!』

『我犯罪?凡當選,就是無罪!』

講這種話的人啊!良心的譴責是甚麼東西?你們這群政客當真想把台灣帶往一個沒有良心、又不敬畏神的社會嗎?這不就是魔鬼撒但的企圖嗎?這幾天就看到兩個標準"典範":

政論節目惹議 謝長廷要求舉證

【中央社╱台北29日電】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說,TVBS以「大開黃腔」為標題是嚴重抹黑,請TVBS舉證,否則提告;「2100週末開講」主持人董智森說,節目是針對謝長廷發言提出質疑,沒有不妥。... 他(謝長廷)說,談話中沒提到馬總統妻子周美青,但TVBS在政論節目標題卻故意大作文章,惡意抹黑,政治動機相當明顯。他要求TVBS就開黃腔一事舉證,否則將依法訴追。(部分摘錄)

洗錢案有罪 陳致中:將上訴

【中央社 2011-08-26】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今天獲悉高院更一審對洗錢案判決他有罪後,表示無法接受,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究提出上訴。...陳致中指出,不管是從特偵組的起訴書,或一審、二審的判決裡面,沒有舉出任何一項證據,只用臆測就羅織成罪,待他收到判決書後,一定會與律師研究提出上訴。(部分摘錄)

如果每個人都學習以上這兩個標準"典範",你認為這個社會會變成甚麼樣子?

這是我的歸納:動不動就想告人的人,絕大部分是小人。好人怕小人呦!甚麼是小人?就是沒有良心譴責、又不敬畏神的人。那麼,小人怕甚麼?小人怕壞人!因為壞人不講理呀!所以啊!如果台灣社會的主流意識是縱容「謝長廷」與「陳致中」之流,那麼到後來台灣的社會必定是壞人當道。因為小人整好人,壞人制小人。看倌哪,這不就是壞人當道嗎?嗚呼哀哉!

但是,神是公義的!我可以倚靠神!因為《詩篇》37:1-13 告訴我: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
因為他們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乾。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
他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
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

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

還有片時,惡人要歸於無有;你就是細察他的住處也要歸於無有。
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

惡人設謀害義人,又向他咬牙。
主要笑他,因見他受罰的日子將要來到。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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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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