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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6 06:11:52瀏覽647|回應1|推薦36 | |
寫故事真的是很棒的體驗,故事會自己快樂地發展。 愛上寫小說,全拜史蒂芬金所賜。ㄧ個外國人透過跳蚤市場的賣書媽媽給我重大啟示(史帝芬金談寫作),而且才花二十元(那位媽媽要搬家,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廉價出售),他可真眷顧我。 史蒂芬金被譽為美國當代最暢銷的小說家;更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一本是史蒂芬金的小說。 三十種語言,三億本書,上百部改編影視的傳奇。 但他說過,如果你只想成為暢銷作家而不是一位好作家,可以打退堂鼓了。 我總相信,只要作品夠好,一定會獲得青睞。 我不想給自己太多侷限,一定要什麼類型,什麼風格。 故事一呼喚我我就寫了。 而且我要像專業演員一樣敬業,他們會演溫善的好人,也會惡狠的壞人。各種表情、心理、姿態、動作無不給一個極致。 我也許還不夠極致,但我往極致的方向驅馳。 祝我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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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