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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18 19:59:00瀏覽241|回應0|推薦0 | |
南崗工業區 2008年12月9日因公出差至南投市的南崗工業區,這是我第二次到南崗工業區,第一次來到南崗工業區是民國83年2月8日,為什麼記得那麼清楚,因為那一天是小年夜,第二天就開始放年假,心情感覺到十分輕鬆,當時我在一家法律事務所工作,客戶絕大多數是來臺投資的外國公司,壓力很大,常常工作到晚上十點、十一點才能回家,甚至遇到臨時性的大案件,需澈夜等待外國客戶上班後給予指示,方能進行下一步動作。 在外商公司上班的最大好處就是一年可以放二次長假,第一次是聖誕節到1月2日,因為外國客戶大都在放假,我們在辦公室等同是在營休假,第二次是中國的春節,外國客戶雖然在上班,但是對不起,我們在放年假。 民國83年2月8日一早進辦公室上班時,以為只要再熬一天就可以連放六天假,結果上午10點不到,被老闆叫進辦公室,因為一間客戶在南投縣南崗工業區的工廠,委託運送貨物的外包貨運廠商不滿被解約,召來二部大貨車堵在工廠大門口抗爭,該公司老闆是歐洲人,總公司設在臺北,工廠那邊的員工不知如何處理,所以客戶就要求事務所派人會同公司經理南下處理,就這樣臨時被指派到南崗工業區去面對抗爭的貨運公司,秘書還跟我開玩笑說,我早一天放年假,不過我可笑不出來,因為處理這種抗爭,我心裡有數,如果雙方談不攏,勢必要請求警察強力排除,不過一般警察都會以「民事糾紛」為由,拒絕以公權力介入排除,鬧到大年初一能否回到家都不一定,哎!何喜之由。 當日中午在新竹下交流道吃午餐,因為當時還沒有二高,要到南崗工業區非常不方便,由臺中烏日交流道下來後,走省道經彰化芬園、南投草屯,才會到南投市南崗工業區,抵達時已經是下午二點半左右,工廠大門是被三部大托板車給堵住,繞過車陣才能進入廠區,一進入廠區,只見工廠內每個人臉色漠然,反正你們臺北下來的人要處理就對了。找到貨運公司的老闆,問他為什麼要抗爭?他表示幫這家公司以托板車加上儲槽(tank),載運送水泥相關產品(快乾劑、緩乾劑等)很多年,彼此合作愉快,但自從公司被外國人買走後,駐廠工程師諸多刁難,最後甚至在過年前還予以解約,自認受到不平待遇,所以抗爭。然後再找駐廠的工程師,看看他的說法為何?駐廠工程師是一位來自比利時的老外,據其表示該家貨運公司運送產品雖都能準時送達,然其運送方式違反作業規定及勞工安全衛生規定,屢次要求其改善皆不聽,經臺北公司同意後,決定與其解約,沒想到,該公司卻召來拖車堵住門口,應依法向警方報案,請警察處理。 聽了兩方的初步說法,原來這又是一次小規模的文化衝突,君不見大多數的中國人包括(臺灣人)對契約履行重視的結果,只要對方給付的東西符合規定,過程是不太重視的,反正對方自行負責就是了,外國人則相反,比較重視守法及安全衛生的規定。貨運公司運送客戶產品是依循臺灣運送液態產品的例子,以拖板車上置大型鋼槽,再以鋼纜捆挷,因為相關運送交通規定上並無指定放置捆挷方式,不算違法,且多年來亦未曾發生事故;外國人則不是這樣看的,依其公司規定的運送方式,最好是用運槽與車固定的油罐車,如以拖板車加運槽運送,則運槽一定要用皮帶捆挷固定,不可用鋼纜,否則因為鋼纜的摩擦力不足,無法固定運槽於車子的托板上,在運送的過程中會影響行車安全,甚至在高速公路上有可能會掉下來,那就可不得了,這種說法固然有理,但是貨運公司認為運送的危險是由其自行負責並有保險,且在本地的般業者都是這樣處理運送,如果使用皮帶因高溫容易龜裂變質,萬一在運上半途斷了更是危險,多次更換皮帶增加運送成本……,反正就是雙方沒有交集就是了。 客戶堅持一定要解約,不願再由其運送,但因為貨運公司運送並無違反交通規則,亦無違約,經臺北的管理部門同意給付一筆金錢後解約,條件是必須在下午5點前將車開走,貨運公司原本堅持一定要拿到現金時才撤走,我向該公司老闆解釋,現在銀行關門了,明天起放假6天,堵在門口沒有實益(對公司沒有什麼影響),如果屆時拿不到錢再開車子來抗爭就是了,否則大家一拍兩散,找警察來處理,那老闆終於同意,於是我就開始草擬雙方的解約同意書,傳真回事務所,翻譯成英文後,經客戶同意後簽字,再傳真回南投請貨運公司老闆簽字,答應上班日立即開張即期支票給貨運公司。 當所有事辦完後,已是晚上七點多了,臺北辦公室同事們應該陸續下班了,我則是一個人留在南投的南崗工業區,因為在臺中有個親友想問我有關著作權法的問題,於是請同來的客戶公司經理將我在臺中中港交流道放下,自已搭計程車進市區,親友向我問的問題在初步上我認為是有可能構成違反著作權,但因涉及金額頗大,建議其另找有著作權專業背景的律師詢問及處理,該親友送我一瓶 XO表示謝意,拒絕不了只好收下,我又不喝酒,收這東西有點佔地方。 回到臺北家中已是凌晨2點多,看看一歲半女兒熟睡的可愛模樣,將酒拿出來沈思自已的未來的路要如何走,因為當時工作壓力很大且不穩定,如果事務所業務量不足隨時有走路的可能,現在有女兒了,就有經濟上的壓力,加上自已想考國家考試,於是就想著,這瓶酒就等考上律師再喝吧,就擺在櫃子上,八十四年七月我離開事務所,到八十五年底還是沒考上律師,但是考上三等公務員考試,看著這瓶酒,打開來喝吧,這可不是當初所許的心願,不喝呢?因為八十五年又多了個兒子,雜事更多,不見得可以考上,於是在八十六年間改變想法,等自已當主管或女兒讀大學時打開來喝吧,當時我女兒四歲多不足五歲,我想七等主管很多,應該會比我女兒上大學快的多吧! 時間飛逝,十一年過去了,我女兒已就讀高中二年級了,我則是還是承辦人,還沒當主管,那瓶酒就依然擺著,只是上面佈滿灰塵而已,女兒再一年半就上大學了,或許這酒就等女兒上大學時打開來喝吧,每天坐在客廳看著酒櫃上的酒,心中有些感慨,每個小男生都有些志願與期望,經過歲月的洗禮(或是侵蝕),志願與期望變的越來越小,面對的世界曾經感覺到是這麼的大,又曾經覺到是這麼的小,然後又再次感覺到是這麼的大,當個稱職的爸爸是當前對自已的期望。 當車子再度經過南崗工業區時,心中有些許的感慨,其實我對這個地方一點也不熟,應該不會有任何的感覺,但結合前後二次來到的時空情景及人世間的變遷,心中有些感傷。當夜住宿南投飯店,位於南投縣政府隔壁,看著這新蓋的縣政府、縣議會及有關的公家機關大樓,不禁想像九二一震災時的慘況,還好當時是發生在晚上,否則以當時大量公家機關、學校被震垮的情況來看,災情會更嚴重許多,看到川震時學校的慘況,感覺到臺灣的幸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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