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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病 二
2025/06/23 15:40:15瀏覽15|回應0|推薦0

                                      自戀病 二 1140318

       

             壹、攻擊他人的自戀怪獸

         

前言:

          

作者此處討論的是攻擊特定人、團體的自戀怪獸,其攻擊的對象包括家人、情人及關係較為親近的人,另外也有攻擊具有社會關係的人,例如攻擊學校老師的怪獸家長,利用權勢霸凌部屬的「長官權力騷擾」。

          

一、尼崎連續殺人事件

           

1987年到2011年的24年間,日本兵庫縣尼崎市發生一系列受害人遭受施暴、監禁及殺害的案件,被稱為「尼崎連續殺人事件」,這起案件的主犯「角田美代子」(下稱角田),她統領著幫眾犯下多件驚人的犯罪。

            

角田在日常生活表現上,像是日本典型的「大阪歐巴桑」(被日本人認為的「歐巴桑極品」,聒噪、服裝色彩豔麗、不怕生、好管閒事、臉皮厚、待人親切。) 但她的父親是個黑道的「厲害人力仲介」,領導著一群無固定雇主的勞力工作者,能領導這些粗俗不文的的莽夫,她父親在領導能及人心控制能力上,都有相當擅長。

        

角田雖然家庭富裕,但在缺乏家庭溫暖的情況下,中學時代她的行為及思想開始產生偏差,她從父親的身上學到「掌握人心的能力」,成年後開始帶領著她聚集來的幫眾,進行她的犯罪行為。

         

她如何聚集幫眾?以她其中一個名為李正則(以下簡稱「李」)的手下為例,他是角田的左右手,不少暴力攻擊犯罪是由角田下令後由李負責執行。高中畢業前李是一個熱愛棒球的正常少年,畢業後也很認真工作,但是李的母親再婚對象,利用李的名義到處借錢,導致李墮入角田的集團之中。角田的掌握人心能力,讓她能巧妙的控制李,讓李成為她的暴力武器。角田先是同情李的受害者意識,掌握李的心態,接著並暗示李,在她背後有一幫流氓勢力,讓李感到無名的恐懼,在軟硬兼施下,角田成功的控制了李,讓李乖乖地依其命令行事。

          

角田對李除了懷柔及恐懼威嚇外,還要李與其妻子離婚、要李辭去工作、斬斷個人的人際關係,讓李陷於孤立之下,不得不接角田的支配。

         

角田就是利用這種懷柔及恐嚇併用的手段,帶領著群幫眾,她會要求幫眾先犯一個重罪,然後以此投名狀為把柄,讓手下對她絕對服從,不敢有所貳心。

         

1998年角田藉口遠房親戚A家的葬禮安排不當,軟禁A家的幾個人,同樣的利用暴力恐嚇A家人,並懷柔方式厚待加入自己陣營的A家人,她並挑撥A家人彼此間互相攻擊,角田從來都是只下指令,動手暴力行為的是加入己方的A家人或自己帶領的流氓。

        

角田控制A家人後,要求「A家人及幫眾」與角田同住一起,搞了一個「角田式」的人民公社,A家人也被角田教唆離婚、要求辭職而與社會孤立、A家人因為恐懼而不僅不敢報警,還提供金錢供角田花用,最後A家有兩名家人因不明原因死亡。

        

在角田所涉及的案件中,死亡或行蹤不明者共計有10(包括原來的角田手下)2012年角田被日本警方逮捕,但她隨後於拘留所自殺,留下許多無法釐清的謎團。(日本的警察在這個方面的警覺性好像不太好,像如此犯嫌重大的嫌犯,竟然可以在警局內自殺。幾年前一名臺灣男留學生在殺了兩個臺灣女留學生後,遭日本警方逮捕,也是在警察的戒護中舉刀自殺,日本警察抓到殺人嫌疑犯竟然連搜身都不搜?)

          

角田除了掌握人心的能力強外,旁觀者的不聞不問更助長了犯罪,在角田一伙人居住的「角田人民公社」附近,據說有鄰居聽到受暴者的哀嚎聲及有人失蹤的消息,但為什麼沒有人主動報警? 角田也是利用鄰居的恐懼心理,角田會故意與鄰人發生一些糾紛,藉以恫嚇及敲詐財物,讓鄰居避免與角田集團的份子所牽扯,畏懼報警恐遭角田一幫人的報復。

          

大阪大學教授森田洋司提出霸凌的四層結構,加害人、受害人、周遭的起閧觀眾及冷漠的旁觀者,前一陣子臺灣發生了一連串的公務機關首長疑涉霸凌案,有不少機關同仁就是冷漠的旁觀者。在角田案中,因為角田手下的觀眾及冷漠的旁觀者,讓案件的暴力程度愈演愈烈。

         

驅使角田犯罪的原因是什麼? 金錢的目的是其一,但角田的家庭原本富裕,所以應該不是主要的原因。角田的父親是一個善於掌握人心的黑道人力仲介,角田以懷柔及恐懼心理控制被害人及幫眾的手法,顯然是模仿自角田父親。

         

弗洛依德的女兒安娜-弗洛依德提出「攻擊者認同」的概念,認為被攻擊者受到強烈的不安、恐懼及屈辱後,心理上會產生對攻擊者的認同,來克服及合理化其所受的痛苦,並轉而攻擊更弱小的被害者。其實有不少個案顯示暴力犯罪的少年犯,其童年歲月亦常受父母的暴力對待。

        

作者推測角田在童年曾遭受其父的暴力對待,故利用向他人施暴來治療來自親人的暴力傷害。所以看似幸福的人特別容易成為角田功擊的目標,這就是為什麼她那麼會喜歡教唆手下離婚的原因。

      

另外還有支配他人的快感,對於企圖逃走的手下,角田會給謙些叛徒狠狠的懲罰,除了可以震懾其他人:你是逃不掉的。最主要的原因或許是支配他人可以帶給她無上的快感。藉由支配對方,展現自己的絕對優勢地位,以滿足她的自戀的需求。

         

英國的精神醫師大衛-歐文提出「傲慢症候群」理論:他發現政治活動中,許多掌權者,剛開始還算正常,但在長居高位,行使權力期間,其人格會不知不覺產生改變。傲慢症候群即是指:長期掌握權力,將導致性格改變的一種人格障礙。

        

這種權力的滋味如同酒精和毒品一樣,都會上癮,作者認為:角田應該是相當自戀的人,為了確認「自己的特別性」,她熱衷於控制他人,展現權力。最後演變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們試著對照「董事長殺技術長」案來看看,這個董事長是不是也有權力傲慢及支配他人的快感等傾向,對於意見不同的技術長,他公然予以霸凌,技術長要求離開公司並拒絕撤回其發出去的公開電子郵件,對這個董事長而言,這是無法忍受的反抗及背叛,但他沒有角田掌握人心的能力,讓手下成為他懲叛工具,只得自己動手,而且在極度失去理性下,產生了與技術長同歸於盡的極端想法。

         

這個董事長目前的狀況應該可以救得回來,但他的心理問題顯然需要醫療矯正,不然以後誰跟他在一起都會有危險。

         

         

二、三鷹跟縱狂殺人事件

        

這是2013年發生於東京都三鷹市的案件,案件受害人為一名女高中生,從小進入演藝圈拍過電影及電視劇。2011年女方與居住大阪的池水(日本與菲律賓混血兒)透過社群網路認識,池水高中畢業後以打零工為生,但對被害人謊稱是關西著名私立大學的大學生,兩人透過遠距戀愛一年後,女方因出國留學而提出分手,兩人暫停來往。

         

2012年女方留學回國後,池永強硬要求復合,遭女方拒絕,池水便產生了殺死女方的想法,前往東京購買刀子為凶器,女方發現遭受跟蹤,向警方報案,警察依法聯絡池水,但聯絡不上。

     

池水先是在網路上發佈女方的私密照片,嗣後池水侵入女方家中,俟女方放學回家後將其殺害。池水散布女方私密照片的行為,被稱為「復仇性色情」,這也是現在社會問題之一 (不過都是男方散布女方照片,倒還沒有見過女方散布男方照片的案件。)

       

跟蹤狂殺人案件的加害人幾乎為男性,女性雖然也有跟蹤狂,但可能是體力問題,極少演變成暴力殺人案件,而且有不少的跟蹤狂本身具有嚴重的妄想問題。

         

追求不成的跟蹤狂,其暴力行為來自於憤怒,而憤怒來自於跟蹤狂對自己的評價過高。這種人無法客觀看待自己,也無法正確理解實現狀況。所以遭受對方拒絕後,常常會按照自己的想法扭曲事實理解現況。他可能會產生「我條件那麼好,對方怎麼會不跟我交往? 她只不過是害羞而已,所以我必需主動的接近她。」進而有了跟蹤狂的行為。

         

但在履次遭受拒絕後,跟蹤狂因為追求受挫而產生了憤怒,進而產生了暴力報復的想法。所以韓國「三振條款」的立法例是可以引入的立法例,讓男方在遭拒三次後,知道無望避免累積憤怒,造成女方的困擾及傷害,女方也知道拒絕三次就結案了,不會有什麼麻煩。

         

跟蹤狂與一般人的最大差別在於承受「沮喪」的能力。瑞士精神醫師庫伯勒-羅斯提出絕症患者面對自己死亡的過程,在心理上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被稱為:庫伯勒-羅斯模型)

       

一:否認:對自己將死之事感到懷疑與否定。

        

二:憤怒:對自己為何將死之事成到憤怒,對於這事為什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感到憤怒。

     

三:盡力掙取:試著想盡一切的辦法,讓自己能夠活下去。

        

四:沮喪:當發現所有的努力皆無效時,必然會產生心情低落。

      

五:接受:漸漸接受自己將死的事實。

        

這樣的心理機制也發生在戀愛追求上面,遭受對方拒絕時,首先產生「否認」,認為對方的拒絕是假的。接著感到「憤怒」,然後是「盡力掙取」試著再試試看。如果怎麼努力都達不到目的,最後會陷入「沮喪」,最後是「接受」被拒絕的事實。

          

其中最重要的階段是「沮喪」,承認追求無望是痛苦的,但克服它後人生就能繼續前進,但是跟蹤狂過不了「沮喪」這一關,因為他太自戀且抗壓性太差,一旦失去他認為重要的東西,心就破碎了。作者認為最危險的人,是沒有失去經驗的人,例如從著名大學畢業,在一流企業工作的男性菁英,如果從未遭遇過挫折而一路長大的人,第一次戀愛被拒絕,就很容易無法順利渡過「沮喪」階段,到達「接受」階段的彼岸,他只能在否認、憤怒、盡力掙取,這三個階段中反覆循環,而內心的壓力及慾望的力道亦會逐漸加強。

       

妄想也與跟蹤狂行為有關,在作者的執業經驗中,有一位B先生,在跟B的談話中,顯示出典型妄想的情形。

       

B大學畢業後,在幾次司法考試中失敗,對讀書準備考試提不起勁,故而到作者的門診求助,他說了一些令作者難以置信的話。

           

開始B表示,他有一位心儀的女孩子,她是他的高中同學,醫學院畢業並完成實習,目前正在某大學的教學醫院服務,B打算與她結婚。

       

某天B對作者說,這女生已經結婚了,作者覺得不太對勁,問他們兩人的關係如何?才知道他們從來未曾交往過,B也未曾向這個女生表達過愛慕之情,但他堅信他們會結婚。B表示:她在等B通過司法考試,因為等不及了,她才會跟別人結婚,等他考試通過,這女生就會離婚,回到他身邊。作者聽得目瞪口呆,驚覺B的想法顯然有問題。

       

B就是典型的「戀愛妄想症」患者,在沒有任何依據下,沾沾自喜認為妄想的對方是愛他的,雖然對方到底是否記得他都是問題。有戀愛妄想症的人不少,像那些「國民老公」的妻子們或是「國民老婆」的老公們,不過他們清楚這種「戀愛」只是一種妄想,而且還享受其中。

      

但如果將妄想與事實混淆而無法區別的人,就是一種妄想的精神疾病。作者曾經以精神科醫生的身份,參加過嫌犯的精神鑑定,判斷嫌犯的責任能力。判斷的關鍵就是當事人對妄想的相信程度。作者提到有關妄想的診斷有三個標準:

     

一、內容背離現實,荒誕無稽。

       

二、沒有現實依據,但深信那是真的。

       

三、妄想的內容,始終堅持,無法改變。

      

如果這三項都符合,就可能有妄想的精神問題。

     

作者表示:B這三項標準全部都符合,兩人只是讀同一高中,畢業後就未曾相見,他卻認定這女孩是他結婚的對象,而且他對此妄想深信不疑,旁人糾正他,他也聽不進去,這種傾向可能以前就有(高中時候?) 數次司法考試的失利,將他逼到無路可退,導致B更執著於此妄想。作者不知道B現況如何? 但他被囚禁在自己的慾望之中,離跟蹤狂只有一步之遙。

       

如果對照前面提過的世新大學陳男跟蹤石女數年並傷害石女的案件,陳男是否有妄想問題,需要醫學的鑑定才能知道,但陳男多年的死纏爛打,不依不饒的跟蹤石女,是一個典型的跟蹤狂行為。依照當年的判決刑度,陳男應該已經出獄,陳男是否會再跟蹤石女,就不得而知了。

     

個人獨占慾引發的「復仇式色情」

      

在三鷹跟蹤狂殺人事件中,犯嫌池水在網路上公開受害人的私密照片,這種行為稱為「報復式色情」,後更因為殺人案發生,引發大眾對這些照片的好奇,導致這些照片在日本網路上散播的更廣。

       

池水作出這種事的理由可能有二:

      

一、報復心理,池水因被害人拒絕而感到憤怒,故散播其私密照片,讓受害人覺得難堪,以為作為報復。

         

二、另一個理由是占有慾,池水這類的復仇式色情犯罪者,其心態主要是:「其他男人知道她都讓我拍了裸照、淫照,應該不會想跟這種女人交往。」所以他仍存對方有一天會回到他身邊的可能。雖然依常理,女生是不可能回到散播其裸照的男性身邊,但是身陷涉淖的人卻無法理解,因為在他憤怒之下,無法考慮到現實的狀況。

      

三、仇恨言論

         

仇恨言論是指基於某種偏見而對特定群體或種族加以恐嚇、侮辱性的言行,日本在2013年有人發起大型的反韓遊行,抗議在日本大久保地區的韓國人太多,參與遊行抗議者不斷發出「厭韓」言論,而且這些厭韓的言論也可在網路上看到,其中網路右翼者(網右)是主要的發表者。

         

發表仇恨言論這個問題在國外亦常見,還有政治人物藉此種言論得到利益(像川普),在這個個案中,網右分子攻擊在日韓國人的依據,是所謂的「在日特權」,包括這些韓國人「他們更容易領到社會救助金」、「他們經營小鋼珠產業賺很多錢, 卻不照規定繳稅。」等等理由,這些攻擊理由是否有依據,存有許多疑問之處,但是對厭韓支持者而言,他們堅信在日韓國人騙取國家金錢,自己規矩納稅卻得不到國家幫助,所以覺得自己權利受損。

       

作者的一個40-45歲患者C,本身是網右,求診時也在領取社會救助金,C先生原為某公司的正式職員,但因人際關係不良的問題而辭職,之後擔任派遣人員在不同工作場所工作,契約期滿後,C因身心失衡,無法工作而失業。

       

C看起來像是有強烈偏見的人,一人獨處沒有朋友或其他的人際關係,在這種孤立的情況下,他靠著攻擊在日韓國人才可以得到內心的平靜。(個人覺得這樣的人,其實是一個社會邊緣人,遇有不順之處容易與人發生衝突。)

       

C自認其攻擊在日韓國人是種正義的行為,但背後潛藏著對自己現況的不滿與怨恨,他自認應該得到更高的收入及更高的社會肯定,但現實並非如此,所以便以維持正義之名,找個心中積怨的發洩口,他認為自己的正義是絕對正確,這在以自我為中心的犯罪者身上是相當常見的現象。

       

四、內疚的反射

     

我們常常看到有些公眾人物(例如:名嘴或政治人物)常常對某些醜聞或是外遇事件,大發正義之言,只差沒有自認是倫理道德的榜樣,然而幾年後,卻爆發原來他也有做這些醜事或是外遇,這實在令人覺得奇怪,他當初怎麼會指責他人時,指責的這樣「理直氣壯」。

         

作者提到日本一個男藝人常以名嘴身分,活躍於各種電視節目,他對於藝人的外遇新聞總是大力的譴責,宛如反外遇的代言人,作者當時覺得他的作為好像過了頭,有些違正常。

     

後來有一天,謎團終於揭曉,這個名嘴也搞外遇,引發輿論大嘩,根導新聞報導,他有一個交往超過20年的情婦。這可有點像我們常說的「做賊的喊捉賊」。作者認為這個藝人是藉著對他人的外遇大加撻伐,表示他可沒有這種事,這是「否認及投射」的機制,或許是讓別人相信他不會作這樣的事,或是對自己的欺騙。

     

作者有一個病患D,因為心神不寧而來求診,他曾因發現妻子與其他男性有電子郵件往來,認為其妻子有外遇行為,雖然妻子否認外遇,但D始終不相信,他要求妻子將手機放在他的視線範圍內,所有的電子郵件內容他都要查看,但就算這樣,他仍然覺得不安,加上妻子的勸告,D才來求診。

      

作者原本以為D的情況是焦慮症,所以先開給D鎮定劑,進行後續觀察。不久診所員工告訴作者,他看見D和一個年輕的女子手牽手在鬧區逛街,原來有愧的是他,而不是他妻子。

      

心中有愧的人,對他人類似的弱點也很敏感,正因為自己心中有鬼,感應器很容易啟動。反覆發表仇恨言論的人,或許也是如此,因為感覺自己心中也有這邪惡的一面,為了否認這一點,才強力攻擊他人。

      

弗洛依德在其論文:論嫉妒、妄想症及同性戀中若干神經症機制中,提到這樣的心理,「 認為跟自己比起來,對方也沒有多善良,用這種想法將自己正當化」,作者認為:對於攻擊他人的自戀怪獸,這真的是一針見血的評論。

       

有些人的比較奇怪誇張的異常言行,或許只是想合理化自己也有這樣的行為,或是藉此撇清讓人覺得「他可不是這樣的人」,對於異常言行的人,我們遇到時最好心存警戒,蘇洵的辯奸論中有一句話:「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有時想想,這句話還真的有些道理。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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