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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6 22:31:15瀏覽8205|回應15|推薦78 | |
天下無不散的筵席,這句話有些沉重。 而我只不過是丟了一隻筆,一隻鋼筆,一隻西華(SHEAFFER)筆,而已。 《而已》表示價格不高,或類如國產汽車、家樂福、佐丹奴等。 15年前,在香港尖沙咀的海港城買的。 但我用了15年,毎一天。 我不喜歡MONTBLANC的貴氣,還有人拿來裝扮自己。 她有時平凡到販夫走卒人手一隻。 Pelikan有些老氣,雖然鋼筆上那隻鳥真的很可愛。 PARKER像美國車,美國總統都用她,聲稱歷史的時刻,從不缺席。 聖嚴法師用過的派克21型,是他年輕時的經典筆,現在被收藏在法鼓山。 CROSS像是給小姐寫的。有些場所,不方便用鋼筆時,譬如搭火車, 我用高仕原子筆在車上書寫。 到了德國,我買LAMY,年輕的設計師喜歡她。 到了法國,我買WATERFALL,回到台灣摔了筆尖,整隻筆報銷。 日本的SAILOR我喜歡,她有考慮漢字的筆畫多。 在日本挑選各種書寫的筆,是一種很愉快的經驗。
沒有寫到的,還有很多好筆。有一次獲得DUNHILL一隻,漂亮又好寫,很快就丟掉,果真紅顏薄命。 如果要簽名,我一向抽出自己的筆, 無法忍受別人遞過來的五塊錢的原子筆。 我總是鼓勵年輕人,買一隻好一點的筆,但從不推薦。 我有一大把筆端有星星的筆,白色的星星,聽說是白朗峰的雪。 但我真的忘了她們的來歷,她們是如何到我家的? 丟了西華,只好抽一隻萬寶龍來用,應該還她清白,佳! 如果忘了帶手機出門,我安慰自己換得一天或一時清靜, 有時還故意不帶。 忘了帶筆,很不自在,不為什麼,就是如此。 在一堂有關書寫的課程上,有位年輕的同學說,從小媽媽告訴她,女孩子長的不漂亮沒關係,但字一定要好看。說這樣話的女孩,怎會不漂亮? 常寫字,人漂亮,男女皆同。 唐朝開國的李世民,把多年來陪他一起出生入死,南北征戰而亡的戰馬,給她們塑像,稱《昭陵六駿》,共六匹馬。我用鋼筆近四十年,遺失的數目,倍數於六。最慘一次在國外出差,丟鋼筆二,原子筆一,因為同放在一個筆套裡。
凡使用的筆,必遺失。這是鐵律。除非你絕不隨身攜帶,也不放入公事包。 凡使用的筆,必摔壞筆尖,這也是鐵律。 難怪,以鋼筆書寫者,幾希。 早年的西華原子筆,筆夾一壓,筆尖跑出,再押,筆尖縮回;只因好玩,愛上西華,原因無他。現在買不到這樣的筆,好奇怪。那隻好玩的筆,當然也不見了。
我夠幸運,買到的西華鋼筆都好寫。 同在美國,通用汽車沒有西華幸運。
我不知何時會習慣新的萬寶龍? 因為有那麼一些《曾經滄海難為水》的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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