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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內容是王,那網域名稱呢?
2008/04/29 22:15:42瀏覽677|回應0|推薦6

有句關於經營網站常被提到的話:「內容(才)是王(道) 」,這句話雖然不能拿來套用在所有類型的網站上,不過好內容對網站來說依然很重要。

然而我覺得除了內容還有一個東西也非常重要,那就是網域名稱(domain name)。網域代表一個網站的地址、名字和形象,所以千萬不要忽略它。

很多電視劇常喜歡提到邪惡的教授拿學生的論文來當作自己的東西發表,而且因此獲獎連連。(這句話的重點是「邪惡」而不是「教授」,我對教授絕對沒有 敵意)。因此我們知道好的內容的確是王道,不過這個稱王的人是你嗎?只有在好內容的底下簽上自己的名字才是王道。這就是現實,即便是剽竊來的內容,只要沒 人發現,榮耀都歸於署名者。

說到這裡不禁讓我想到台灣達康的慘痛經驗(或 笑話?) ,在我不知道怎麼架網站的年代,台灣達康在短短時間內興起、輝煌又覆滅。(老實說,我是去年才知道有這件事,果然毀滅得很徹底啊…)雖然鞭屍是不道德的行 為,但還是不免要提一下。他們一直強調「內容是王」,在當時也的確是很紅的網站(據說),不過”Taiwan.com”這個網域名一直都掌握在中華網手 上,台灣達康的經營者當時完全都不覺得網址有多重要(至少對外是這麼說啦)。最後的結果當然是又一個網站消失在茫茫網海之中,只剩下舊聞讓人當作教訓。

還有些近幾年成立的公司居然成立一兩年後才想到要註冊網域,結果發現自己的公司名早被註冊了(註1),於是大費周章拿回來或者另外想網域名。這種又累又花錢的事不斷地在發生,註冊一個網域一年也才幾百或一千多元台幣,早點註冊起來不就好了。(看來台灣達康真的覆滅得很徹底,所以沒多少人學到教訓)

因此我覺得內容是王而網域是LP(註2),一個王怎麼可以沒LP?沒LP的王比太監好不到哪去。而LP掌握在別人手裡,你還算是一個王嗎?

之前台灣大多數的人對網域並不很重視,不知道在大家狂炒WEB2.0的今天,會不會有更多人重視這件事。我雖然感覺網域在台灣好像日漸被重視,但又覺得也許是我常逛相關網站所產生的感覺,因此也不能太肯定。

最後,如果想對網域有更多了解,可以到網域名稱俱樂部爬爬文,這是個不錯的討論區。

註:

1. 搶先註冊網域的人並不等於網路蟑螂,買賣網域也是一種正當的行業,就好像標售特殊的電話號碼、車牌以及限量商品一樣。那些行業有所謂的「黃牛」,但不代表 所有參與者都是啊。同樣地,透過合法手段搶先註冊網域的人是正當的網域投資者。因此並不是每間公司上法院告搶註網域者都一定勝訴,連google都在英國 和德國都吃鱉(google被這兩國的”gmail”網域註冊者告)。總之一句話:「限量是殘酷的」。

2.LP,男性生殖器官的簡稱,來自台語的 “lan(3聲)-pa(1聲)”,由某位陳姓外交部長成功打開這個詞的「國際知名度」,在此指「非常重要的部分」。


ps:轉載 迪吉艾blog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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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oxconn0888&aid=182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