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 2012/9/12】
這是昨晚,臨時寫給老師的一封信。當時的我好心疼、自責,因為他"忍受"了兩次,而且向我提出時,沒有一絲怨氣。讓我心生不捨,卻不能顯現...。
無論誰有所缺失,都應該檢討、改進,不是只有孩子得"受罰"。如果,老師、學校有不合理的要求,我們都應該勇敢的糾正,而不是"縱容"!!
如果因為公立學校的老師"比較散、不管教",所以送孩子去"私立學校",那是一種"寵溺、縱容",比寵孩子更傷害...。(老師最是重要,但卻是機動性;學校只不過是一個"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