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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23:47:45瀏覽946|回應0|推薦8 | |
13.第十二要訣 14.第十三要訣 Ø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例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日內辦理,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以免權益受損。 15.第十四要訣 Ø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其遇有人員傷亡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16.事故現場處理方式 17.肇事情況一:輕微車損 Ø停放中被撞致車身輕微受損 Ø記下案發時間、地點,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及保險人印章,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後,辦理出險理賠事宜。 18.肇事情況二:自行撞毀或嚴重車損 Ø嚴重撞及路樹、電線桿或安全島等公物 Ø停放中遭人惡意破壞,或被不明車輛嚴重撞擊 19.處理方式: Ø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110)或當地警方處理 Ø記下對方車號、車主及駕駛人姓名、聯絡電話 Ø儘速將傷患送醫,現場不要與對方和解 Ø車主需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臨時收據,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填具理賠申請書辦理出險事宜 20.肇事情況四:失竊 Ø整車遭竊 處理方式: Ø立即至失竊所在地派出所備案 Ø不管是否取得警方報案三聯單,車主均要攜帶保險卡(單)、行照(新領牌照申請書)、駕照、印章,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申請理賠事宜。 21.和解談判的技巧 Ø22.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若無涉及刑事責任(過失致死),兩造雙方即可進入和解階段,但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有許多注意事項是不能忽略的: 1. 必須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接著再看保額是多少錢,這樣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裡。 2. 如對方車輛為營業用車(如計程車、租賃車),會增加一筆營業損失賠償,最好先知道對方要求索賠金額。 3.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者醫療收據。 4.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若理賠員不能參與,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 5.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這時你已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賠償你多少錢,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 6.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 7.所有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任何一次損失,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約定之自付額,保險公司僅會對超過的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 25.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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