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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北捷運談起(二)
2014/06/03 02:31:05瀏覽329|回應0|推薦11

  台北捷運十全十美,如今鄭嫌一人隨機殺人而籠罩黑影,突然間風聲鶴唳、草木皆兵,拿菜刀、持七星劍、齊眉棍者,都可能突然間變成殺人兇手,如果再出現一把槍豈不天下大亂。

  鄭嫌殺人乙案已進入偵、審程序,他也自白供承不諱,罪証明確,只好依法辦理,如果媒體就此抄作死刑存廢問题,就太偏離主題了,此時主張廢止死刑的人,精神一定有問題,應該與鄭嫌一同作精神鑑定。

  我們社會常常把一些疑似精神病患作違法處理,我們治安機關,只知依法辦理,什麼案件依法罰款若干元,什麼案件依法可判多少年,其他一概不管,在野人士也是否定一切,什麼國家殺人、司法殺人、人格謀殺。警察約談也是白色恐怖,公務員接受電視採訪,答覆時一個個都學馬總統方式,都是温良恭儉讓,向人民道歉、認錯,保證下次改進,所以洪仲丘案把軍法廢了。軍法本是维護統帥權的工具,制度上容許改進或限縮權限,因為它是國家戰爭、戒嚴的工具,是國家陷入非常狀況時,依法使用非常措施的法律依據,台灣真的是那麼安全嗎?

  維護捷運的安全,我認為要多用義工,彌補警力不足,警察可保持機動,義工以通風報信為主,同時呼籲大眾合作,提供這種嫌犯的資訊,存檔備查。父母看到子女有這種心病,也要及早就醫。警察使用槍械,要果斷,多採用美國教材,大家都說美國警察不尊重人權,美國說歡迎批評,長島有位父親發現他未成年的兒子,偷開他的吉普車,報警後、警方出動七部車,追逐一百公里,最後車毀人傷,社會對此豪無評論。一位華裔對擋路的警車按一下喇叭,兩位警察下車,二話不說,按倒下銬毫不遲疑,此君結果被送入醫院"精神科緊急診療計劃",鑑定數日後釋放,方知美國治安法寶在此,非常希望這個制度能移植台灣,在精神科醫生鑑定下,朝野大概都沒意見了,至於一般老百姓見風駛舵,人云亦云應該也沒意見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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