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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7 14:52:55瀏覽1684|回應0|推薦0 | |
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 【 】中央選舉委員會6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99年直轄市市長、市議員及里長三合一選舉,訂於 中選會表示,臺北市第5屆市長、第11屆市議員選舉,以及依地制法單獨改制或合併改制後的第1屆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市長及市議員選舉,依法應於 中選會強調,依該會組織法第2條第2款規定,該會掌理選舉、罷免、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及指揮監督。同時,地制法第87條之1第1項亦規定,村里長任期調整至改制日。其立法目的即在於簡併選舉,因此,直轄市里長選舉將與直轄市市長、市議員同日舉行投票。 依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年底直轄市市長、市議員選舉的重要選務工作日程包括: (一) (二) (三) (四) (五)99年10月22日前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99年12月13日前發給當選證書。 (十七)100年1月2日前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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