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信 來自全台灣~牙體技術從業人員~的心聲
敬啟者: 日前於行政院第7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中,通過牙體技術法草案一讀雖然甚表欣慰;但是離真正三讀施行的日子,似乎還是很遙遠,在許多從業人員的記憶中,中臺科技大學牙體技術系的努力,卻換來了牙醫界無情的數落與攻訐;說牙體技師法就是"密醫法"十幾年來也受到牙醫界無情的打壓;把密牙醫的罪名不斷的冠蓋在台灣成千上萬的牙技從業人員頭上;並不斷的以侵入口腔與否作為阻撓的藉口;長久以來這些什麼密醫法牙技法的;為的還不是掙口飯吃而已?這是一個身為牙體技術人員長年被埋在黑暗中的心酸!
如今隨著時代潮流,當世界先進國家正強調開發或已開發的為牙技師找到了適當位置與執業法則之際,台灣卻停頓在侵入或不侵入口腔的(牙技師法第十六條)法條打轉,難道將物品放進口腔中就是密醫嗎/?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在台灣成千上萬曾經將牙刷放進小孩口腔,幫小朋友刷牙的父母,通通要以密醫來論處,曾經為餵食將湯匙放進小朋友或無行為能力自行吃飯的老人或智障者口中, 這些父母或義工,也通通違法了?
更讓我們感到憤憤不平的是義齒與義肢,同樣是膺複製作人體器官,試問那些裝置義肢的師傅也通通違法了呢?是否外科醫師也該訂定個”人體義肢法”來歸範,只有外科醫師可以裝卸呢?(牙技師真不如義肢矯形師,或裝具師嗎?)
甚麼時代了?專業分工吧!我們是一群在臺灣術業有專精的牙技從業人員;正當行政院衛生署有鑑於國民口腔衛生保健及義齒的裝配製作,攸關國民生活品質及身體健康,為強化牙體製作技術,提升其服務品質,因此參酌其他醫事專業人員管理辦法,研擬「牙體技術師法」草案之際。紛紛回到學校;繼續充實學理之不足;為的也是能扮演好牙醫師與患者間溝通之角色;甚至連未來的牙科助理,都必須擁有牙技師證照;除了一般的助理工作外,還能現場製作臨時假牙,提高了牙科團隊的品質。因此在完整的口腔醫療服務中,牙體技術專業人員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在日趨專業化的牙科整體發展下,有關牙科補綴物、填充物、美容牙科、精密連接體設計、矯正裝置之設計與製作,實非牙醫師所能獨立勝任。 因此希望政府衛生行政立法機關,能加快審理(牙體技術師法案三讀通過並施行)讓我國牙科體系;更甄完整;實為全民之福是祈。
結論;牙技師的工作不僅僅是製作精良之假牙膺複品;並協助牙醫師在現場調整各種矯正裝置;以建立完整牙科醫療團隊將是牙醫師與牙技師攜手合作的方向。
一群來自牙體技術從業人員的心聲 2008 0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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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來自 樹人醫專 牙體技術科 fly 200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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