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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11:38:30瀏覽404|回應2|推薦23 | |
總統是國家領袖,卻是人民公僕,政府官員、委員都是人民公僕。 公僕必須向公民負責,公僕總統更必須向公民總統負責。 公僕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也是國家最高獨立指揮中樞; 道德崇高、威信重然,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 致力政治安定、族群和諧。 如未其然,失去誠信與威望、無德無能、腐化政治,違背總統職志, 將受國家嚴厲制裁與公民罷黜總統意向意志, 唯有下台鞠躬一途。 公民有權選出,當然有權罷免, 若戀棧,勢必成為公民政敵而推翻之。 公民總統陽光信念,爭取民主、公理、正義志向而奮鬥。 公民總統大肚文明,包容台灣、中華、國際文化而創新。 以智慧明理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有勇氣挑戰不合理的制度, 不昧著道德良心繼續讓政治污濁惡化下去。 讓那些說錯話、做錯事、行徑乖張、任何貪瀆案的官員與議員引咎責難或辭職。 也要讓金權政治與黑金勢力無法橫行。 更不讓意識民粹,操弄民主,解構民主。 雖很艱難,但有勇氣前仆後繼不斷努力。 而且更能大是大非以自己的道德良知自覺,改革政治的污穢齷齪,挽救社會的頹廢歪風。 不同族群、不同地域、不分階級、不分職業, 一起共同參與監督總統、官員、委員是否與公民理念與理想背道而馳。
ps: 憲法條文明述: 總統應於就職時宣誓,誓詞如下: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 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致力政治安定、族群和諧,無負國民付託, 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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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