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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政權_政權改革綱領
2006/08/24 12:39:26瀏覽339|回應0|推薦0

政權改革綱領

推動政權公民化,五權獨立,治定公民憲法,

建立公民政權新政權,公民政府新政府。

政黨退出中央政府權力核心,公民百分百主導政權,

是公政權、公天下的天下為公;

不再是黨政權、黨天下的私天下的爭權惡鬥;

不再是家政權、家天下、總統天下的私天下的獨裁專制。

公民位階提升至公民總統,

台灣2300萬人民不論是現在或將來,

在政治上都是公民總統,

掌握實權,決定自己的命運、政權的導向、國家的未來與發展。

(註)

不再強調政黨治天下的黨政權,

中央政府不再受制於政黨獨裁淪為黨傀儡政權,

而是真正以公民為主體徹底主導政權的公民政權,

公民已不再是政黨、政客玩弄的棋子。

政權屬於公有財,沒有任何政黨可以佔為己有,

公民執政,公僕執政,執政黨只是歷史名詞。

人人皆是公民總統,掌管中央政府的政權,

在政治的角色中,扮演著偉大的掌權者;

在社會的地位上,扮演好公民的角色,兩者不相違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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