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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8 14:11:38瀏覽383|回應0|推薦0 | |
奇摩貼文時間 2007/11/29 22:18
這兩天有則火紅的八卦新聞『潘慧如曾經在酒店工作』。 坦白說啦, 把『潘慧如曾經在酒店工作』, 和『某某記者曾在某某新聞媒體工作』, 比較起來, 我覺得前者高尚多了, 後者可以出賣自己、擔任特定人的走狗,實在是無恥到不行。 我覺得, 這些人太無聊了吧, 台灣今天的社會,就有挖不完的新聞, 比如某某大官上酒家啊, 這類傷風敗紀的新聞應該很多嘛!! 應該就報不完了啊。
可是,那些人總是一天到晚把別人的陳年舊帳挖出來談, 我曾經做過一個比喻, 把這種人稱為『新聞打手』, 相較於另一種真正挖掘內幕的記者,稱為『新聞殺手』, 兩者只有一字之差, 但是新聞職業道德的高下程度,卻是天壤之別。 比較起來, 我覺得最近的東森新聞進步很多。 ********************************************************* http://1-apple.com.tw/latest_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RArtID=5807&ShowDate=2007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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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