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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16:30:02瀏覽181|回應0|推薦2 | |
小地主大佃農租約沒有三七五適用疑慮,請農友放心出租 針對媒體報導「擔心農地被放領 桃園老農不敢出租」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20條至22條之規定,民國89年1月4日以後訂立之農地租賃契約,已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規定,該署也於小地主大佃農租賃契約範本上增列簽訂之租賃契約不受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限制之條文。至目前為止,已有16,435位地主加入小地主行列,將農地出租予1,142位專業農民,農會居中媒合及查核,農友權益有保障,請農友放心出租。 全國已有1萬6千多位地主出租農地 歡迎更多農友加入 農糧署說明,「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為台灣農業轉型的重要計畫,目前專業農民承租總經營規模達9,474公頃,每位大佃農平均經營面積8公頃,平均年齡42歲,確實促進台灣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並擴大農業經營規模。該署表示,小地主大佃農出租農地係透過農會居中協助簽訂農地租賃契約書,對於出租的農地亦由農會督導查核,可避免農地被惡意佔用或破壞,農地有妥善的管理,不會有荒廢或閒置的顧慮,並保障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權益。歡迎不在地地主或資深高齡農友,踴躍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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