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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邏輯-不公平的有無
2009/08/06 11:26:26瀏覽572|回應2|推薦13
模糊邏輯-不公平的有無

小寒跟認識不久、非常漂亮的女友小圈看完電影,在電影院對面的餐廳吃飯,席間...

小圈:你為什麼一直盯著那女孩不放?

小寒:誰?什麼時候?

小圈:剛過馬路的時候,你一直看著對面馬路過來,穿小背心的女孩!

小寒:有嗎?是什麼模樣的?

小圈:穿白色小背心的,胸部蠻大的!

小寒心想:有嗎?我為什麼沒看見?真可惜!

小圈看小寒久久不語,聲線變尖了:你...你還在回味!

小寒:那有?我沒看見啊!

小圈:你明明一直盯著她看!

小寒:妳怎確定我盯著她看?

小圈:你就有...我都看到了...你的頭還跟著她轉...你就是這種人...嗚...

小寒心知自己有前科在身,但這次是真冤枉,無奈地說:我在過馬路呀,我眼睛當然是看著前方,也會留意左右嘛。

小圈:嗚...你眼睛眨也不眨的看...

小寒也開始不耐煩:我眼睛當然是睜著的!難道妳要我閉上眼睛過馬路?

小圈:嗚...你還裝...你剛剛還在回味...嗚

小寒:我是在努力想到底是誰,是什麼時候,是否我忘了...等問題呀!

小寒這次真的無奈了。又繼續努力去想,到底是否自己看了卻又忘了。畢竟在街上看女生這種習慣,已經過十幾年的訓練,早已習以為常,看完忘了也是常事。所以唯有自認倒霉,希望"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條定律能起到作用...

小寒:是的!我看了!我錯了!對不起...

小圈大吼:嘿...你終於認了!

說罷起身衝出餐廳,頭也不回的跑走了。可憐小寒在眾目睽睽下還要等侍應來結帳...

註:

有無這種兩分法,表面好像很公平,不是有,就是無,五十對五十,每邊都是一半。其實並不公平!"無"是零,"有"可以是一、二、三、四...千萬億等,凡是大於零的,就是"有"。所以,'無"只是一點,而"有"卻是無限點。換句話說,要"有"很容易,要"無"卻很難。當中的比例是:

有:無=無限:1

以數學常識來判斷,可以說什麼都是"有"了。這可是對一些消極的人最大的指控:你真的一"無"所有嗎?

後記:

小寒回家後,接到小圈的電話,問小寒怎這忍心要她一個人走,都不追上來,有沒有良心云云。最後,小圈丟了一個問題給小寒:你覺得你今天的所作所為,對不對?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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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fs2818&aid=32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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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翁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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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2009/08/07 12:24

1. 同意你這篇是個有趣的故事,不是提供答案。

2. 我明白你的重點,只是提出模糊邏輯有時候不管用,如此說來便令你認為我把重點放錯了。

3. 我說的既然是事實,卻竟然會「見人見智」,這個見人見智便值得推敲了。

問人意見,可會見人見智,言人人殊。問人事實,出來的答案只會知道和不知道,除非那人自以為是或者存心戲弄。

其實這都是很簡單的道理,再爭下去也無謂。


一片心留下,零星足印遙。
觴-酒寒(ffs2818) 於 2009-08-07 13:15 回覆:
事實,也會變。不過,站的地方不同,是溝通不了的。

一只螞蟻放在一個懸空的白色球體的表面上,它是不會知道它活在球體上,它只知它活在平面上,它所知的世界是平的。正如從前的人,以為地球是平的,以當時人來說,世界是平的,這是事實。

要確定地球不是平的,就要跳出原先的立腳點,飛去宇宙回頭看,才知那是球體,這是今天的事實。

將來若人類能去到四維或更高維空間,再回頭看,那地球是球體嗎?

對你或小圈來說,小寒是有看過那背心女孩。但以小寒來說,他卻沒看過。

你的問題是:小寒自己已知道看過了,別人也看見他看過了,那他當然有看過。

我的問題是:小寒並不知自己有無看過(因無記憶),別人卻看到他眼睛曾看著那方向,那到底小寒算不算有看過?衍生另一個問題:何謂看過?

我們站的位置不同呀!


深翁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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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精彩的短篇小說
2009/08/07 11:34

我問過你兩條問題:

1.到底小寒有沒有望過小春?(這是一個例子說明有些問題的答案只是有或沒有,別無其他)

2.頗、很、極;我們知道這些字眼的意思,但如何界定,有何準則?

這篇似乎可以解答第一條問題。

整個故事,只有控方和辯方,沒有觸及事實上有沒有這個女生經過小寒和小寒有沒有盯著她。我問的是事實問題,不是法庭審理訴訟,你這樣狡猾地避重就輕,似有魚目混珠之嫌。

整件事全以小寒的感受去分辨有沒有發生過盯女事件,他無印象,又習以為常,可能忘了,根本不在意,這些想法、感受可以證明那件事有無發生過嗎?以他的主觀感受,他的答案除了有、無,當然還有「似乎有」、「或者有」、「不清楚」(夠模糊了吧)。我提出的是客觀的有無,例如:小寒有無過馬路,有無吃飯,有無跟小圈吵起來,甚至,到底小寒有無出生過。那麼,你又可以推說他忘了自己有無出生過來過關嗎。

後記:

「不是有,就是無」便推出「五十對五十」?為什麼一定是均等?當有的可能是一、二、…九的話,有對無便是「九十對十」了。比方買了樂透彩券,「不是中獎,就是不中」,難道你可以說中不中也是「五十對五十」嗎?這恐怕不是模糊邏輯,是邏輯模糊罷。


一片心留下,零星足印遙。
觴-酒寒(ffs2818) 於 2009-08-07 12:01 回覆:
可能深兄誤會了!

1.  我並沒有要給任何答案
2.  你把重點放錯了
3.  但你所說的也是事實

基本上,哲學不是提供答案,是提供問題,而這篇文章也是。但這篇文章的確有一重點,就是想說明:在大多情況下,有的機會比無多得多,而且容易得多。

我所說的五十對五十,可能是我認為一般人會那樣想。同樣,我要提出的是:當用兩分法時,要注意一個陷阱--兩個答案可能很大程度是偏向一方的。像有/無,很多情況,都是偏向有的。而我下篇文章將會提到對/錯,很多情況,都是偏向錯的。

在這重複提出:這不是答案。因為,在不同人不同情況不同時候,都會有不同答案。像深兄這般把所有環境時間地點人物(就是先有所有"全部"事實,然後問答案)都推向"有"的時候,就等於插贓嫁禍,把所有證據都已設成是有,答案自然是"有"!而深兄所說的事實,卻也是見人見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