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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獎的提名及資格 / 文學獎
2005/12/31 09:14:41瀏覽281|回應0|推薦1

諾貝爾文學獎



 文學    

享有獲獎候選人推薦權的人員為:    

1.瑞典科學院和其他在體制與目的方面與它相似的科學院、研究所和學會的成員;    

2.大學和大學學院的文學和語言學教授;   

3.以前得過諾貝爾文學獎金的人;    

4.在本國文學創作界有代表性的那些作家協會的主席。

這份遺囑確定了評判獎金的基本原則。遺囑的執行人、
獎金頒發機構的代表和諾貝爾家族的代表,曾共同為獎
金實施制定了必要的指令。如前所述,這些指令包括在
諾貝爾基金會的章程以及各種獎金頒發單位的特別規則
裏;根據指令,所有這些章程和規則,都是從一九○○
年生效的(後來有些改動),並且根據關於這項遺囑的
糾紛所達成的一項協議,它們都經過了瑞典政府的批准。
按照遺囑的規定,獎金將授給那些在前一年裏曾經給予
人類以最大利益的人;不分國籍,只看功績。在文學方
面,諾貝爾曾規定把獎金授給“帶有理想主義傾向的最
傑出的著作”。根據實施指令,“前一年”這三個字,
不一定拘限於只考慮在那個時間之內所作出的成就;也
可以包括那些其重要性直到一年前還沒有顯露出來的成
就。另外一個評判條件是,該項成就應該是已經發表出
來的。將文學限制於帶有理想主義傾向的著作這條規定
,曾使頒發這項獎金的瑞典科學院,經常處於為難狀態
;並且使這項獎金引起了很多批評性的爭論。開始的時
候,這句話被狹義地按字義進行了解釋,其結果是,使
世界文壇很多名將一概落選。“帶有理想主義傾向的著
作”這個概念,後來逐漸有了改變,現在的那種廣義解
釋,更多地是以其精神而不是以其文學為基礎。某些人
已經有權推薦諾貝爾獎金獲得者的候選人,而另外一些
人則由於受到各獎金頒發機構的邀請,從而被授與這種
權利。這兩類提名人的選擇,都是根據能力作出的;而
對於後者,還要考慮其廣泛性。各獎金頒發系統的規則
略有差異,但在提名權屬於個人而不屬於科學院或其他
機構這一點上,卻是共同的。這是為了避免引起公開的
討論和投票,從而可能給那些潛在的獲獎候選人造成不
必要的難堪。任何對於諾貝爾獎金的毛遂自薦,都要被
作為取消資格的一個理由,這在各授獎系統都是這樣做的。

瑞典諾貝爾基金會官方網站透露了近20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名單
及其主要貢獻
(即獲獎理由)

    2004

    奧地利女作家兼詩人艾爾芙蕾德-耶利內克(Elfriede Jelinek)

    獲獎理由:小說和劇本中表現出了音樂動感,用超凡的語言顯
示了社會的荒謬及其使人屈服的奇異力量。代表作有:《
 
利莎的影子》、《美好的、美好的時光》和《鋼琴教師》。

    2003

    南非作家約翰-馬克斯維爾-庫切(J.M. Coetzee)

    獲獎理由:小說“精准地刻畫了眾多假面具下的人性本質”。
代表作有:《聲名狼藉》、《恭候野蠻人》和《國家
 中心》等。

    2002

    匈牙利作家伊姆雷-凱爾泰斯(Imre Kertész)

    獲獎理由:對脆弱的個人在對抗強大的野蠻強權時痛苦經歷進
行了深入的刻畫,而其自傳體文學風格也具有獨特性。代表作有:
《無形的命運》。

    2001

    英國作家維--奈保爾(V.S. Naipaul)

    獲獎理由:其著作將極具洞察力的敍述與不為世俗左右的探索融
為一體,是驅策人們從扭曲的歷史中探尋真實的動力。代表作有:
1961年的成名作《比斯瓦斯先生的房子》和1971年獲得布克獎的
《在自由的國度》。

    2000

    法國華人作家高行健(Gao Xingjian)

    獲獎理由:其作品的普遍價值、刻骨銘心的洞察力和語言的豐富
機智為中文小說藝術和戲劇開闢了新的道路。代表作有:被堪稱為
“無與倫比的罕見的文學傑作”的《靈山》和被稱為中國第一部小
劇場話劇的《絕對信號》。

    1999

    德國作家君特-格拉斯(Günter Grass)

    獲獎理由:作品帶有強烈的人道主義思想和社會責任感。1959
發表的小說《鐵皮鼓》被譽為德國社會的完美寫照,也被評論界認
為是戰後歐洲的最佳小說。

    1998

    葡萄牙作家若澤-薩拉馬弋(JoséSaramago)

    獲獎理由:作品極富想像力、同情心和頗具反諷意味,使人們得
以反復重溫那一段難以捉摸的歷史。最能代表薩拉馬戈創作風格的
1989年的《里斯本圍困史》和1995年的《盲目》。

    1997

    義大利作家達裏奧-(Dario Fo)

    獲獎理由:仿效中世紀的小丑諷刺當局,維護被壓迫階級的尊嚴。
代表作有:《決不付帳》。

    1996

    波蘭作家維斯瓦娃-希姆博爾斯卡(Wislawa Szymborska)

    獲獎理由:寓嚴肅于幽默當中,以簡單的語言傳遞深刻的思想。
代表作有:《橋上的人們》和《寫履歷表》。

    1995

    愛爾蘭作家山姆斯-希尼(Seamus Heaney)

    獲獎理由:詩作具有抒情詩般的美和倫理深度,使日常生活中的
奇跡和活生生的往事得以昇華。代表作有:《自然主義者之死》、
《引向黑暗之門》、《外出度冬》和《北方》等。

    1994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Kenzaburo Oe)

    獲獎理由:在更成熟地借鑒西方現代派文學技巧的同時,充分運用
日本文學傳統中的想像,把現實與虛構巧妙地結合在了一起。代表作
有:《小說的經驗》、《日常生活的冒險》、《洪水淹沒我的靈魂》、
《廣島日記》和《作為同時代的人》。

    1993

    美國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

    獲獎理由:在富有想像力和詩意的小說中對美國黑人的生活進行了
生動的描述。代表作有:《最藍的眼睛》和《樂園》。

    1992

    聖盧西亞作家德里克-沃爾科特(Derek Walcott)

    獲獎理由:以其植根于多種文化的歷史想像力作出了光輝的詩作。
代表作有:《海難餘生》、《幸運的旅客》、長詩《另一生》與《荷
馬》。

    1991

    南非女作家納丁-戈迪默 (Nadine Gordimer)

    獲獎理由:以強烈而直接的筆觸描寫周圍複雜的人際與社會關係,作品
如史詩般宏偉壯麗,對人類大有裨益。代表作有:《貴賓》、《七月一家
人》和《自然資源保護論者》。

    1990

    墨西哥作家奧克塔維奧-帕斯(Octavio Paz)

    獲獎理由:作品充滿激情,視野開闊,滲透著感悟的智慧並體現了完美
的人道主義。代表作有:詩散文《太陽石》、《回》和《向裏生長的樹》等。

    1989

    西班牙作家卡米洛-何塞-塞拉(Camilo JoséCela)

    獲獎理由:帶有濃郁情感的豐富而精簡的描寫,對人類弱點達到的令人難
以想像的力度。代表作有:《為亡靈彈奏》和《杜瓦爾德一家》等。

    1988

    埃及作家納吉布-馬赫福茲(Naguib Mahfouz)

    獲獎理由:通過大量刻畫入微的作品洞察一切的現實主義,喚起人們樹立
雄心形成了全人類所欣賞的阿拉伯語言藝術。代表作有:著名家族小說“三
街”
(《宮間街》、《思宮街》、《甘露街》)和《道路》、《平民史詩》等。

    1987

    美國作家約瑟夫-布羅茨基(Joseph Brodsky)

    獲獎理由:作品超越時空限制,無論在文學上或是敏感問題方面都充分顯
示出廣闊的思想及濃郁的詩意。代表作有:《從彼得堡到斯德哥爾摩》等。

    1986

    尼日利亞作家沃萊-索因卡(Wole Soyinka)

    獲獎理由:以其廣闊的文化視野和富有詩情畫意的遐想影響了當代戲劇。
代表作有:劇本《森林的舞蹈》、諷刺小說《路》和長篇小說《解釋者》等。

    1985

    法國作家克勞德-西蒙(Claude Simon)

    獲獎理由:以詩和畫的創造性,深入表現了人類長期置身其中的處境。代
表作有:小說《佛蘭德公路》、《草》、《歷史》
 和《農事詩》等。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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