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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7 21:57:26瀏覽1656|回應0|推薦2 | |
【時報】
韓國首爾市政府計畫立法,將狗納入家畜食用項目。該國動物保護團體來台,尋求台灣聲援,希望透過一人一信運動,阻止吃狗肉合法化。 韓國國民所得已經超過台灣,韓劇風靡更引發「韓國能,台灣為何不能」的聲浪。不過,吃狗肉倒不須反問︰「台灣為何不能?」 我國在二○○一年修訂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屠宰貓狗,更不能販售食用。在那之後,現在台灣已很少聽到有啥吃狗肉的新聞。偶爾虐狗消息,一定是全民緝凶,非逼得「凶手」現形求饒不可。狗,不再是賤命一條,一樣受到消防隊保護。 台灣狗如此「好狗命」,其實也是國內動物保護團體不斷「告洋狀」,向政府施壓,一步一步掙來的。 狗權,一如人權,已被視為普世價值的一部分。不吃狗,不虐狗,理由很簡單,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從不背叛人,人若吃狗,如同背叛朋友,就是人性墮落。 很難想像,溫馨感人的韓劇背後,竟然是「狗血遍地」。根據韓國 動物團體估計,光是首爾市,每年就有兩百萬條狗,被人吃進肚子裡。如果裴勇俊淺笑的嘴角,竟泛著狗血、三星手機竟聞得到狗血腥味,台灣人民能接受嗎? 台灣的「狗權」已進步到可以輸出,我們也樂於輸出。如果韓國真的執意立法吃狗肉,有愛心的台灣人就一起來拒買韓貨、拒看韓劇,拒遊韓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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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寵物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