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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6 18:37:44瀏覽160|回應0|推薦0 | |
說到這裏,我們要討論:何以太多的人失去了安祥? (一)惑於感官 逐相而沉 我們追逐那些外在的幻象,把自己沉沒在幻象當中迷失了自己,當我們迷失了自己的時候,就被世間的幻象所誘惑,就被感官的官能所牽制,半點不得自由,哪裏還會有安祥?即或有安祥的人,如果受感官的支配,他的安祥也會消失。 (二)突出自我我欲 背離責任義務 突出自我我欲──我想怎麼樣?人的欲望沒有止境。秦始皇說一世、二世,將至億萬世;漢武帝認為漢朝基業將會永垂不朽,因為把幾千年的邊患都削平了。但是他們死的時候都很悲哀、失望、空虛、沮喪,為什麼?他們吃了很多長生不死的藥,結果卻發現自己的確是活不下去了。 我欲是貧窮的標誌,在我們擴張私欲的同時,也顯示了我們心靈的貧乏。所以一個一意追求私欲的人,同時也便背棄了責任義務。 人應該怎麼活?人應該活在責任義務裏,人應該負起每個人自己的責任。 人,除了責任義務沒有別的。所有最偉大的人,像經 任何一個人必須是活在責任義務裏,他才活得通暢、光明、坦然、無愧。如果一個人不盡責任、不盡義務而想活得很好,除了甘做小偷、盜賊,成為人們看不起、最可恥、最低級的人以外就別無他途,這種人活著豈非多餘?不只是社會的包袱,更是一種污染,對他自己來講,就無異是對生命的一種煎熬了。這種人不會活得快樂,因為「為善最樂」,而他為惡,會最樂嗎?你看看那些被通緝的人,那些殺人犯,那些詐欺犯,看起來都不像人樣,為什麼?誠於中,形於外,活得實在很苦,真是萬般無奈。所以人只有安心地活在責任義務裏,他才不會失去安祥。 人若逃避責任、逃避義務,他就沒有內心的安祥。父母養育我們是權利嗎?我們養育子女是為了養老嗎?絕對不是。如果說是這樣的話,報載有一個男孩已經全身癱瘓了,還有一個女孩子成了植物人,他們的爸媽伺候他們二十多年是為什麼?人絕不是活在功利裏邊,人只有活在責任義務裏,一切唯求心安才夠資格擁有安祥。人若一旦放棄責任義務,就不可能再擁有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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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