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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蓬仁

基隆市長謝國樑在市政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或犯了什麼天條,需要執政黨置之死地而後罷手?至少媒體報導沒披露,網路也查不到相關訊息,如果只因芝麻蒜皮事,或僅僅前後市長選舉恩怨,那執政者就太小鼻子小眼睛了!罷樑團體不過是傀儡,幕後是執政黨在操弄毋庸置疑,例如高雄「罷韓四君子」罷免動機若純為政治理念,打死都沒人相信,除了仇韓,背後目的也許時間會證明。

幾經波折,基隆市長罷免案終於成案,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徐弘庭及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亦已協同律師葉慶元等,到監察院遞狀檢舉「山海公民拆樑行動」罷樑團體私自募款涉違反政治獻金法,該團體駁斥稱募資完全依法公開並透明報稅,無懼指控,國民黨基隆黨部發言人黃申棟質疑是依照哪條法規募款?

罷免權確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浮濫行使頂多觀感不佳,影響通過機率,但違法募資則法所不容,選罷法對政治獻金漏未規定,只允許罷免案之領銜人與被罷免人,於罷免案提議後得於罷免區內設支持與反對之辦事處,政治獻金法第5條則明文規定收受政治獻金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幾年前內政部雖曾有修法增列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比照參選人也可募資,惜未成真,所以拆樑團體募資行為於法無據,違反恐有罰鍰甚至刑責須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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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取自:(FB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 )

政治獻金申報機關為監察院,接受捐贈應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所謂的「拆樑團體」有無依照程序辦理,非常容易查,選舉是門新興好生意,選票及政黨補助很誘人,也「很好賺」〈稍有政治實力者〉,最近民眾黨政治獻金一本爛帳鬧的沸沸揚揚,柯P夫人剛巧也正物色逾億豪宅受非議,柯文哲夫婦財力,購屋款來源除了「選舉所得」,實在有難度的,看來現在連搞罷免的團體也能發財,豈不「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促成美利堅合眾國美洲建國?

選罷法第83條明白規定選委會收到直轄市長罷免連署人名冊後,應於40日內查對,所以40天是完成期限,需要幾天完成由地方選委會斟酌決定,中央選委會無權干涉,故而中選會要基隆選委會30天完成,也就是提早法定期間10天,中選會是趕投胎時辰嗎?此違法其一;罷免案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為之,中選會擁有40天彈性,原傳聞蓄意挑謝國樑生日讓他度過最難堪母難日,甚且可能收到糟糕的罷免禮物,後來發現星期日大家放假有空,可提高投票率,政府也「省1天假」,一箭雙鵰一舉兩得,此中選會「很故意」壞心眼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