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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弊者倒大楣 誰敢檢舉犯罪?【94.11.1人間福報刊登】
2005/11/17 22:58:59瀏覽237|回應0|推薦0
               

「人無天理天無甲子」,揭發政府弊端者反受迫害,羅太太假公濟私,國安局全局大測謊欲揪「洩密者」;陳哲男泰勞弊案每日一報〈爆〉,綠委與新聞局聯手圍剿TVBS電視台,逆道而行著實匪夷所思!如果檢舉犯罪全成洩密被告,試問誰還敢摘奸發伏舉發舞弊?難怪台灣近年來天災地變不斷,季節變化也不按氣候節令,天露異象似乎怪誕徵兆!

羅太太公器私用不爭事實,其本人已默認去職,陳總統雖護僕心切極盡律師本色辯護,禁不起多事難纏媒體窮追不捨跨海求證考驗,證明總統瞎掰一場!阿扁編幾個謊猶圓不了羅太太一個謊,落得以「法不外乎情」狼狽收場!羅太太公器私用非屬公務機密,更談不上國防軍機,況且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行為者,應為告發,告發犯罪係刑事訴訟法賦予公務員應為之義務,該事件卻違法濫行的僅辭職了事,舉弊的無功反有過,檢舉人淪為遭移送之洩密罪被告!

民眾有知的權利,將新聞消息「原汁原味」真實呈獻給閱聽大眾,是媒體人天職責任,TVBS2100全民開講」挖掘弊案神通一把罩,盡職媒體頗大快人心,卻換來罰款20萬甚至撤照危機,執政者本末倒置倒行逆施,行徑令人髮指!

阿扁元首外交,那一次沒有隔海遙罵在野,「家和萬事興、家不和萬世警」古傳家訓,家醜外揚既洩露國內隱私復讓友邦看笑話,扁則樂此道不疲。法務部成立政風狗仔隊專抓公務員違法亂紀,設有檢舉專線,現又籌設廉政局。以羅太太與陳哲男事件處理邏輯,專線誰還敢打?搞不好檢舉長官貪瀆或喝花酒,他是「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罪證不成立,你卻被長官來個全體測謊找「抓扒仔」,給依洩漏「機關秘密」〈不可告人秘密〉罪嫌函送法辦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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