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對3~5歲的孩子而言,比近視更嚴重視力危機。
弱視的定義
兒童視力在發育過程中,沒有得到適當的發育機會、或是有發育障礙,以致於在大腦視覺神經系
統生長成熟後,而視力發育卻依然未成熟,這種情況就 稱為弱視」。
近視、遠視、散光可以透過眼鏡矯正,舉例來說:沒戴眼鏡時視力只有0.2,戴了眼鏡就可以立
刻看到1.0,但弱視患者沒有戴眼鏡時0.2,戴了眼鏡後可能只看到0.3~0.4。
所以簡單的定義就是:無法透過鏡片矯正出正常(0.8~1.0)的視力。
弱視的成因
1.斜視,例如鬥雞眼(內斜視),由於雙眼無法同時聚焦,非主要視覺的那隻眼睛的視力發育就會
被壓抑,最終形成弱視。
2.兩眼度數相差太大(不等視性弱視),通常也是一眼正常,另一隻眼有度數則模糊,長久下來較
弱的眼睛容易影響視力的發育。
3.高度近視、高度遠視、高度散光。
4.視覺剝奪型弱視,先天性白內障、先天眼瞼下垂、角膜混濁…阻礙光線行徑至視網膜。
弱視的症狀
通常大部分的弱視孩童,表現出來的是『看的到卻看得不夠清楚』,由於症狀不明顯,所以反而
容易忽略,需透過例行性視力檢查才會發現。
弱視的早期發現與治療
人類視力發展最重要的時期為出生後至四、五歲之間,因此如能在這一段視力尚在發育的時期發
現弱視作早期治療,其治癒機率較高。
足三、四歲的孩子應該去找眼科醫師作例行性的視力檢查,早期診斷與耐心的治療就是成功的重
要因素。
據衛生署統計:2%~4%的高人口比例為弱視患者。
資料來源:博士眼科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