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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1 15:50:22瀏覽441|回應0|推薦0 | |
您有獲得良好品質之醫療照護的權利(Right to medical care of good quality)。
正常的一般理由─比醫師經驗豐富,比儀器先進程度 我們是台灣最早投入雷射視力矯正的診所之一。
十多年來,我們是專門只做雷射近視的診所,國內病患已屆5萬名。
儀器的部分,證據會說話,歡迎大家去FDA網站查。
你有「知」的權利-診所必須負責任做回答 ‧醫學上的問題(medical problem)。 ‧預定的治療選擇(proposed treatment or procedure)。 ‧預期的效果(expected treatment benefits)。 ‧可能的風險(potential risk)。 ‧有無其他變通的治療方式及其預期結果(alternative treatment and expected outcome)。
你可以獲得多少「保障」? 但是每家診所都回答得不太一樣。
術前、術後衛教及手術同意書等同品質保證嗎?
你可以獲得多少「保障」? 但是每家診所都回答得不太一樣。
「雷射近視手術」為自費醫療 自費醫療即代表不做不會影響生命安全的手術,所以雷射病患理應享有「做了手術會有更好的結果」,而非「做了手術卻比以前更糟」。
以下才是您真正的需要
資料來源:博士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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