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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犯法---黑傑克想的好『可愛』﹖(四)
2005/09/24 00:51:31瀏覽349|回應0|推薦4

為什麼我想到黑傑克的可能反擊後﹐會想到吾女美瑜﹖就是想到美瑜所說的﹐使用信用卡﹐只要簽個名﹐又不要付錢。黑傑克的『可能辯詞』反擊﹐只提法律﹐不言憲法﹐宛如吾女只見我刷信用卡﹐而不知信用卡要用錢作後盾﹐實在是令人覺得可愛又可笑。

小孩子的兒語﹐天真可愛﹐常弄得人啼笑皆非﹐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期待她們早日成長﹐瞭解事實真相。

我相信黑傑克是『熱忱愛國』的人﹐在老朽指出﹐利益衝突的相關層面後﹐對利益衝突無限上綱﹐會造成國家社會什麼亂象﹐已有所瞭解﹔他也會發揮『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精神﹐冷靜思考﹐走什麼怎樣的路﹐對國家最有幫助﹐發揮『風吹草偃』的知識份子的責任。

只是老朽素來愛抬摃﹐所以更進一步虛擬可能反辯詞﹐誠如黑傑克所說﹐自演自導﹐自陷自困﹐以我對黑傑克學識的了解﹐恐怕他的大小頭﹐連一點點都碰不著邊呢﹗老朽目的﹐只是使事實能更彰顯也﹗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這十六個字﹐相當義正詞嚴﹐簡直無懈可擊。對擁有渡金文憑的留學學者﹐可能會發生一時的障眼術。只可惜啊﹗碰上我這個中華民國培養出來的公法學家﹐最專長『知法玩法』﹐可沒有一點作用﹗

記得這十六個字﹐春秋戰國時代法家商鞅已經提出﹔如果這就是我們追求的終極理想目標﹐那秦始皇的體制﹐應該是很實際可以參考的模式。但是我敢斗膽的說﹐任何現代人﹐包括黑傑克﹐都不會滿意這個模式。

換言之﹐單單是法治﹐不能滿足我們的需要。坦白說﹐大家想要的是『民主﹑法治﹑自由』﹐在老朽看﹐那就是『憲政』﹕以一部合理想的憲法治國﹐把『王子犯法』﹐提升至『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水準﹐一字之差﹐差之千里。所以老朽在前文﹐已提出民﹑刑﹑行政法﹐已足以解決利益衝突所引發的問題﹐現在進一步探討『利益迥避』﹐在最高位階憲法這一個層次的理論。

首先來看民主憲政國家﹐依憲法治國﹐在這方面的現況。老朽生活在美國﹐就以美國最近兩例為例﹐國人就可以看到類似的利益迥避說。

去年十一月二十日﹐伊利諾州聯邦眾議員魏勒與瓜地馬拉議員索莎結婚﹐儘管政敵猛烈批評其選擇未婚妻不當﹐也提出要他利益迥避﹐辭去眾院西半球小組委員會委員的職務(主管美國與拉丁美洲各國事務)﹐他仍然在該月獲選民支持﹐競選連任成功。乖乖﹗連未婚妻﹑太太的選擇﹐都是利益衝突﹐被要求迥避。

今年﹐德州聯邦眾議員薛信連署一項法案﹐要禁止各城市鄉鎮政府﹐提供高頻網路服務巿民。因為他當議員之前﹐曾任職於大電話公司十六年﹐如果此法案通過﹐將大大有利大電話公司壟斷巿場。再者﹐他擁有原任職電話公司股票選擇權五十萬美元﹐所以他應利益迥避﹐不得連署該議案。乖乖﹗連議案連署簽個名﹐都與往昔經歷﹑未來股票取捨﹐大大利益衝突。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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