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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4 00:38:13瀏覽1266|回應4|推薦31 | |
http://blog.udn.com/ganghu999/6685962
多年以來,我們在媒體所看見的,但凡涉及有爭議性的政治議題,或者把台灣搞得天翻地覆的政治事件,總會出現如標題所示的這一論調──你一定要「愛台灣」,但絕不可提「中華民國」這一明白寫入憲法的國家名稱,遑論為其喜為其歡,為其哭泣。
以是多年以來,愛台灣,等同於高尚的情操和行為,忽焉只聞不少藍綠政客、文化人、作家、學者,這個也愛台灣,那個也愛台灣,把個「天佑台灣」喊得滿天響,但是啊但是,就是不許講中華民國,更不可愛中華民國。
然則,只要稍加觀察這幫人的所作所為,無一不是整天在糟蹋台灣這塊土地,敗壞台灣的社會人心。
這就難怪現代台灣允稱最傑出的小說家朱天心,在迭遭所謂的台灣文化人,和本土作家,以及綠營支持者猛貼「不愛台灣」的標籤之後,終於忍不住的高聲吶喊:「我有不被貼標籤的自由,這樣的台灣我不愛!」
儘管這兩句痛心疾首的話語,我是在報紙副刊和網路上分別讀到的,但我依然可以在當下的遙想和回憶中,見到三十多前的年輕朱天心,她說這些話時,肯定是義憤填膺的滿含眼淚,雙頰漲紅。
談到愛台灣,就讓人不免聯想到「愛國主義」這一名詞。
多年以來,在上述那幫人的不斷鼓吹下,我們的大眾傳媒簡直口徑一致的認定,就算你罵民進黨有多無恥,台面上的媒體人、文化人、政論作者、政論名嘴有多卑鄙和下流,但你就是不能罵台灣,更不可講「天佑台灣個屁」,否則你就是不愛台灣,可以人人得而誅之了。
這就很奇怪了,如果說在台灣唱國歌、升國旗,是一種極其負面的「愛國主義」。然則如此激烈愛台灣,刻意無視中華民國的存在,就不是一種極端的「愛台灣主義」嗎?
是的,這正是我要指出來的若干台灣知識分子最可恥的荒謬性。
當知眼下的台灣,如果說有這麼一個人聲稱愛中華民國,嚴格而言,不等於他或她就擁有「愛國主義」的思想,但在台灣這批知識分子的操弄下,登時就淪為千夫所指的不堪慘況。
反過來講,一旦你高喊「天佑台灣」的口號,隨之追殺這個人,那你的血統就一定很純淨。哪怕你犯下貪污、搶劫、強暴男性下屬、女人與女童等諸種罪行,你也是彼輩的「自己人」,是為了追求「台灣獨立」這一高尚目標所必須付出、必須犧牲的代價,你仍然是他們的英雄。
這就是最標準、最典型的「愛台灣主義」。
可奇怪的是,有誰見過至今的台灣學界,哪怕是一再宣稱自己絕對客觀中立和公正公平的平面電子媒體吧,哪一個敢站出來痛斥「愛台灣主義」就和「猶太愛國主義」,「阿拉伯愛國主義」同樣都是法西斯、納粹的變種怪嬰,都在朝族群滅絕的大屠殺奮力邁進。
然則,其間又有迥異之處,這是因為「台灣」只是一個島名、一個地名,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也不為世界各國所承認。外國政府之所以稱「台灣」者,基本是國際現實處境的方便和便宜之計,故以地名代之。
如此就格外清楚了,今日的「愛台灣主義」,甚至比「愛國主義」更等而下之,更卑鄙下流,更愚蠢無知。否則陳水扁的貪污犯行,民進黨的諸種令人髮指公然敗壞民主法治的惡行,怎麼還是有一幫極其盲目的台灣人還在支持?
也正因這種激烈到無以復加的「愛台灣主義」,自然會產生令人匪夷所思、極具惡劣的荒謬作為。
比方說,陳水扁都已是公認的貪污罪犯了,但請看,台灣有多少具有社會知名度的知識分子,還是在維護他的司法人權;從特赦一路喊到保外就醫,能想的為他開脫之計都想到了。就連給他一張床吧,也能成為兩天前《聯合晚報》的社論主題。
以是你能否認,這不是在「愛台灣主義」的氛圍下,極其體貼陳水扁這一絕對無可饒恕的「貪腐前總統」嗎?
可相較之下,倘以最起碼的人權而言,現任的馬英九總統,卻是包括台澎金馬在內,最沒有基本人權的一位。
這不,看看南方朔,看看TVBS所豢養的政論名嘴黃創夏吧,前者不但恨馬總統入骨,後者更簡直是日日在咒罵馬英九。凡你所能想到的對一般民眾絕不可做、依法絕不可容許的種種人身攻擊,對於這幫文化流氓而言,根本視為家常便飯。而所有的媒體則非但不予責,不制止其惡行,反而還保護他們,大力贊助他們在馬英九的身上繼續大碗吃肉,大碗喝血。
但這既不是新聞自由,也遠遠不是言論自由,實在講吧,這是「愛台灣主義」的最瘋狂表現,是一種台灣社會的集體癲瘋現象。
所以這樣的台灣有什麼好愛的,值得愛嗎?
我們如果不能以「愛台灣主義」為恥,遲早你就是下一個馬英九,下一個在反旺中事件因為拒絕選邊站,而慘遭網路無知鄉民群起追殺的朱學恆,下一個二戰時被希特勒送進毒氣室的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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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筱蒨"回應:
(引文)
一旦你高喊「天佑台灣」的口號,隨之追殺這個人,那你的血統就一定很純淨。哪怕你犯下貪污、搶劫、強暴男性下屬、女人與女童等諸種罪行,你也是彼輩的「自己人」,是為了追求「台灣獨立」這一高尚目標所必須付出、必須犧牲的代價,你仍然是他們的英雄。
(引文)
舉例說明,最諷刺的例子就是陳水扁犯下十誡中的:殺人(319案陳義雄)、偷盜、做假見證陷害下屬、貪戀全民財產,還自比是耶穌背十字架,陳致中還搞姦淫,結果基督教長老教會的高俊明牧師竟然力挺到底,93(2004)年還暗示沈富雄,為了台獨,說謊上帝都可以原諒,要沈富雄做假見證害陳由豪。95年扁家貪腐曝光,還力挺支持,幫忙扁家禱告。結果當初扁家說沒拿政治獻金,現在貪污全變成是拿政治獻金,真是最大的諷刺。
只要愛台灣,作奸犯科都可容許原諒,陳水扁還是英雄,聖經裡的話都當是放屁,律法可以不用管、十誡可以不遵守、公義可以不用伸張、地獄火湖也會關起來。罵人髒話、構陷別人、出錢召眾做假戲都是正當,可以自由到無法無天,賤踏上帝還蒙主保佑。看來「愛台灣」人比撒但還要張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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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