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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3 23:42:48瀏覽596|回應0|推薦5 | |
轉貼一篇 udn 的文章,和我的回應及想法: http://udn.com/NEWS/LIFE/X1/3528878.shtml 愛情故事》和自私的男友分手 【Rainy(彰化埔心)】 我和相戀多年的男友分手了!就在我們廣發結婚喜帖的當下,我們分手了。 這消息來得讓人措手不及,雙方父母感到不解、疑惑,更不用說來自親朋好友的關心,就連我也不停的問自己:這是真的嗎?雖然,是我提議分手的。 公司發薪的那一天,我和男友逛完街後,晚上將近十點多,為了繳納信用卡的款項,我要男友開車載我到銀行領錢。我下了車後,他也下了車,我們就各自到提款機前領取自己所需的金額。因為這是我們的協議,保留對方金錢的隱私。
我該慶幸嗎?至少我在結婚前就看清了他的自私! 我的回應 >> http://forum.udn.com/forum/list.jsp?news_id=3528878 一時的激情不是勇氣。 找老公也不是在選情聖。 作者的文中沒說是否雙方感情早已有其他問題, 否則只用一、二十秒中的直覺反應,就否定了雙方數年來的 感情,我只能說作者對婚姻的幻想還停留在言情小說的階段。 或許你的男朋友當下的判斷是妳一個人就可以應付,也或許他真的 退卻了,但是凡人都有脆弱的時候,一時的卻懦並不代表他不愛你, 更不代表他一生都是個懦夫,或是不負責任。 一個完美的愛情是建立在雙方是否可以為彼此犧牲生命,但是 一個美滿的婚姻卻是建立你是否可以容忍對方在未來可見的 三十年中重覆他/她的小缺點一萬次以上。 現實生活中一個英雄氣慨的老公絕對比不上一個膽小的老公。 隨便舉一個例子: 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有一天你在煮(或炒)飯的時候, 你發現家裡沒糖(雨衣)了, 你叫你老公去7─11去買(如果你這個英雄氣慨的老公還肯去的話) 很不幸的,從家裡到7─11的十分鐘路程中發生了以下之一的事件: * 有人插隊 * 有人在路上蹓狗,狗大便沒清 * 有路霸佔了你們家樓下的停車位 等等(我至少可以舉出十種以上的可能性) 然後你老公就: 一腳往他老二踢過去 他會痛得彎下腰 然後再一拳打得他腦袋開花 然後接下來的十年(好一點可能六個月),你可能就要帶著二個小孩, 一個人上班兼差,下班煮飯帶小孩, 然後假日帶著你那〞那堅定的愛情〞去探望你老公了。 其實,我覺得文中妳的男朋友和你那無緣的公公婆婆,可真是心胸寬大, 竟然沒有追究你取消結婚的費用(真沒英雄氣慨?),可說是相當開明的一 家人呢。 好好想想吧,希望妳還來的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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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