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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3 09:41:05瀏覽751|回應0|推薦2 | |
引用文章2億辦LPGA 不如培養更多朱木炎 要叫體委會辦女子LGPA,這點讓我覺得匪夷所思,這不是職業球賽嗎?怎麼叫政府來辦呢? 如果民間主辦LGPA,讓政府來贊助,讓高球協會來贊助,這是可以的。但是讓體委會來主辦,這就差的十萬八千里。體委會辦的是州際盃、亞洲盃等非職業賽事,讓政府主辦職業其實是相當社會主義的。 再來,辦一個LGPA要兩億元,假設贊助一個業餘高球選手一年要兩百萬元,兩億元可以贊助100個高球選手一年,或者贊助20個高球選手五年,這樣不是更能提倡高球運動嗎? 說到這個問題,不得不提到錢的問題。很多個人談:「政府為什麼不補助?」常常基於一個假設:「政府一定有足夠的錢。」但即使台灣政府把國庫所有金錢都投入 體育賽事,你也永遠可以找到某個國家花在某個特殊運動項目的金錢比台灣還多。也就是說,你想罵台灣政府,怎麼樣都可以找到名目來罵。 因此要評估政府花的錢合不合理,一定要從整個國家的高度來看。當你說高球選手要錢時,其他運動項目選手不會反對,但是實際上,高球選手拿走了體委 會的錢,其他項目勢必遭受排擠。因此正確的說法是:給高球選手的錢,從棒球選手身上拿出來,請問棒球選手高不高興?或者說,把本來要拿來買美光公司以紓困 DRAM業者的錢,拿去贊助體育活動,請問科學園區的員工願不願意?(事實上很多人批評政府紓困不夠徹底,沒有買下美光,只是讓業者多拖幾年。) 如果提不出宏觀格局的建議,只是從個人的角度來批評,動不動就說政府不重視,那請你先主張增稅,不光因政府贊助體育活動要錢,光是什麼都要政府「重視」,就得先養十個體委會主委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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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