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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購個資外洩,報導了什麼?
2012/03/22 01:35:38瀏覽102|回應0|推薦0

過年前在某上櫃網路購物網站(A公司)的商店街(B商家)買東西,30天後就接到電話詐騙集團的電話。 天哪,個資是在我最敬佩的網站上買東西後流出去的,是樹大招風嗎? 是電話詐騙旺季嗎? 

網路個資外洩之後,消費者被教育成的反射動作是 : "掛掉電話,不要理它,向 165 專線報案"。

我過去的經驗是 : 不痛不癢,不了了之。

就算沒有真正財務上的立即損失,消費者可以要求什麼?  還是就當作是打疫苗?

我沒要求過,試試看,我整理了一下思緒,想想看可能可以要求什麼 : (1) 退貨,錢還給我 (2) 網路購物公司及商家在網頁上說明並道歉,位置要上面偏中間,不可以放在很下面還要用 Vertical Scroll Bar 往下拉才看得到 (3) 消保官對網路購物公司及商家開罰。

我打了不少電話及submit了不少buttons :

(1) 先打電話到電信業者客服專線,報上詐騙來電的來電顯示號碼與時間。比如說,我是用遠傳的門號接的詐騙電話,就打去遠傳客服專線888。
(2) 手機直撥 165 向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報案(網址 :
http://165.gov.tw/fraud_rank.aspx#),報上詐騙來電的來電顯示號碼與時間,還要簡述對方說了什麼。165 專線的服務人員提醒我 : 要向消保官檢舉廠商。
(3) 回到網路購物的網站上,找到當時的那一筆網路購物消費記錄,透過B商家的客服Q&A引擎做文字申訴,也打電話向B商家口頭申訴。商家接電話的人說 : "這種事情以前就發生過,不是我們的問題,我們用的都是 XXXX 網路購物系統。" 態度和我料想的一樣,不痛不癢,麻痺了。
(4) 找不到A公司的客服電話,透過A公司的申訴客服Q&A引擎做文字申訴。
(5) 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線上申訴
https://back.cpc.ey.gov.tw/services/FrontQueryEvent/Frontindex.aspx 。 由於A公司在台北市,B商家在新北市,所以我 submit 了兩份申訴。

A公司的客服人員當天晚上就打電話給我了,也花了功夫溝通解釋,不過基調就是標準的那樣 : 說了一大堆他們的系統沒有問題,沒有人進入公司資料庫竊取資料,我的個資外洩不是他們的問題,情境式的解釋網路資料流,不知道我有沒有聽懂...

A公司賣的是什麼? 只有網購資料的服務嗎? 所以,發明出來的資料流及服務流,大家照著意思做,只要犯罪不發生在你的機房,就不是你的責任嗎? 再扯下去也沒有意思,我不喜歡被摸摸頭,直接說出我要求什麼,請他向內部主管談一談,謝謝,掛掉電話。

A公司 e-mail 回覆我 : "回覆:非常感謝您對A公司商店街的支持與愛護!親愛的客戶您好,客服中心已於X年/X月/X日與您本人聯絡上,並於電話中回覆您的來信問題。造成您的困擾,A公司商店街深感抱歉。謝謝您的來信洽詢,未盡周詳之處敬請 見諒 謝謝!"

B商家 e-mail 回覆我 : "店家只負責商品出貨事項,其金流方面完全是由A公司負責的,您的問題已向A公司反應,造成您的不便,非常抱歉!!"

A公司在台北市,我到 SOSA 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網站上再做一次文字申訴,網址是 http://www.ataportal.net/sosa/xpmenu/odr/index.php。 令人失望傷心的是,在SOSA 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網站 http://www.sosa.org.tw/store/store.asp?id=1 網頁中,A公司在通過認可的優良電子商店的名單之內。

A公司的客服人員有再"打一通電話"給我,確認我是不是有向某單位申訴,並說明我的要求不可行。 (沒關係,你們去傷腦筋,反正我就文靜的"申訴&要求"下去,既然有膽成為上櫃公司,就不要讓我失望,不然,就告訴我犯罪者是誰。)

一週後,我從樓下信箱裡收到了三份函,我是副本收受者,正本給了A公司及B商家。請他們在文到之日起15日內妥適處理並將結果通知發函單位。內容文字難懂,平民看了有距離感,權責從屬層級非一目可了然,不過,看來是在幫消費者 push A公司及B商家進行溝通協商。

又過了好幾天,B商家打電話給我,說接受我的退貨要求,問何時可以來取物,我的匯款帳號是多少。我告訴對方我會把匯款帳號寫在信封內附在退貨包裹裡,我不會電話中告訴你。 (誰知道你是不是詐騙電話? 誰知道妳做什麼職位?) 我順便多問了她幾個問題 : 妳覺得我的個資外洩問題出在那裡? 妳覺得我們消費者應該主張什麼?

她的第一題答案是"很難說",第二題答案是"不知道"。

幾天後,我登入A公司網站及B商家網頁,發現確實有增加網頁上緣及左上處的防詐騙提醒。

沒有道歉。

我進入B商家 try 購物結帳時,系統說: "目前您無法在此店家購買,請聯絡XXXX。" 

過年前,我在某上櫃網路購物網站的商店街買了542元的東西,30天後,我接到詐騙電話,50天後,東西還給廠商,542元退給了我。

沒有財務損失,只損失了信心。

2012年3月5日,自由時報說 : 

網購衣服洩個資 14人被詐30萬

網路買東西留下個資後要特別小心,謹防受騙上當!刑事局165專線統計,上月19至26日短短一週內,有14位民眾報案表示在網路上買衣服後,陸續接獲假冒銀行或賣場客服人員電話,以解除分期付款設定為由遭到詐騙,被騙損失逾30萬元。

據了解,這些被騙民眾都曾向網路知名衣服賣場JJS買過衣服,懷疑個資可能外洩;而JJS也發現有多名顧客受害,特別在網站首頁提醒「防詐騙」,請民眾有疑問直接向該公司及刑事局165專線查詢。

句點。

多麼希望看到的標題是 : 網購衣服洩個資 14人被詐30萬 50天內破案 60天內完成起訴

後記 : 2012.3.29 商業處打電話來問我對於目前處理結果滿意嗎? 若不滿意就把這案件轉到消保官那裡去開調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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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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