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中央地方攜手 推廣沼氣發電
2013/08/07 09:58:33瀏覽794|回應1|推薦1
經濟部啟動沼氣發電推廣計畫,今年與國內養豬大縣屏東縣及彰化縣合作,將養豬廢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沼氣,進一步回收發電。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舉行記者會宣布,今年1月21日公告「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共有4縣市提出申請,最後通過屏東縣與彰化縣申請案,將結合地方共同宣導沼氣發電應用推廣措施及設置計畫規劃。

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沼氣發電來源包括畜牧廢水與禽畜排泄物、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這次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從民國102年起至105年,為期4年,希望以縣市的方式推廣示範,將同一縣市不同的養豬場或廢水進行區域整合。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蘇金勝指出,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自民國102年至105年間申請推廣目標量為4000 kW,預計促進投資金額約新台幣3.7億元,估計每年電力產出約2628萬度,相當於5000戶住家用電容量,電力年產值約7400萬元。

同時,每年還可減少1.4萬公噸二氧化碳排碳量。

歐嘉瑞說,這項計畫除了將提供地方政府推廣宣導與督導費外,也將提供業者沼氣發電系統設置費及示範運行管理費等補助。

為提高業者參與誘因,彰化縣副縣長楊仲在會中建議,盼能提高沼氣發電躉購費率,若有更多收益時,業者更願意投入設置。

屏東縣長曹啟鴻趁機呼籲,希望台電及能源局開放民間認購綠色電力,並藉由提高沼氣發電躉購費率,將其中差價提供給能源局推動沼氣發電。

針對沼氣發電躉購費率,歐嘉瑞回應,目前已啟動明年度各項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討論,分為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等3個分組,其中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部分,明天將開會討論。

另外,能源局指出,今年通過的2件申請案,其中屏東縣政府計畫與麟洛鄉中央畜牧場業者合作設置,利用全自動高純化生物脫硫系統作為沼氣純化設施,並裝置3台65kW的微型渦輪發電機,將協助當地小型養豬戶處理豬糞尿,建置區域性共同處理體系。

蘇金勝也透露,未來將視成效,考量放寬補助對象與件數


中央社中央社 – 2013年8月6日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dd&aid=8100146

 回應文章

edd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07 09:59


經濟部能源局結合地方共同推廣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將養豬廢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沼氣,進一步回收發電,轉換為綠能,計畫在4年期間推廣目標4,000 kW,預計促進投資金額約3.7億元,預估每年電力產出約2,628萬度,相當於5,000戶住家用電容量。


經濟部能源局公告「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後,通過屏東縣及彰化縣政府的補助案,宣告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共創沼氣發電推廣的契機,利用沼氣發電具有的替代化石能源、產電自用節省電費支出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等多元效益,達到環境保護及永續經營目標。


能源局表示,屏東縣及彰化縣是國內的養豬大縣,透過沼氣發電推廣計畫,將養豬廢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沼氣,進一步回收作為發電的用途,彰化縣所提計畫是由縣政府與漢寶畜牧場業者合作設置,利用水洗脫硫塔作為沼氣純化設施,並裝置3台65kW的微型渦輪發電機,可提高年發電量,預估每年發電量約115萬度。


屏東縣政府所提的計畫則是由縣政府與麟洛鄉中央畜牧場業者合作設置,利用全自動高純化生物脫硫系統作為沼氣純化設施,並裝置3台65kW的微型渦輪發電機,未來將協助轄區內小型養豬戶處理豬糞尿,建置區域性共同處理體系。


能源局指出,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自102年至105年間的申請推廣目標量為4,000 kW,預計促進投資金額約3.7億元,預估每年電力產出約2,628萬度,相當於5,000戶住家用電容量,以及電力年產值約7,400萬元;在二氧化碳減量方面,每年可減少排放量約1萬4,000公噸,相當於約15座大安森林公園可固定二碳化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