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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30 13:38:29瀏覽931|回應2|推薦16 | |
先說一下, 當年為了什麼寫這部落格都快忘了! 但我估算了一下: 先是說在2025年,台灣已實施碳費計算,共近台幣50億的收入,希望環境部能扛起大任,將碳排放工作逐一審視,讓產官學三方面都從中獲利!! 再來是2028年,國際間就要推行「碳交易 (Carbon Trading)」制度,政府能為企業開路,在排放總量上限 (Cap),一定要表現優異、碳排放量低於配額的企業,可將剩餘的額度賣給其他碳排超標的企業。 其實,臺灣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徵收的「碳費」屬於專款專用,收取的費用依法必須全數投入國內溫室氣體減量、綠能研發與氣候變遷調適工作。當臺灣企業(中油或台電)透過二氧化碳捕捉工廠,用以抵減自身在臺灣超額排放的二氧化碳時,這在氣候政策上屬於「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的實踐,減緩全球暖化。 一定要做好做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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