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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2 18:58:17瀏覽22|回應0|推薦0 | |
不信玉曆的惡報 第一節 潘仰之不敬信玉曆的惡報 潘仰之,是桂東縣的讀書人。平生喜歡毀謗善書。 他閱讀玉曆之時,在他所讀的第一張上「那見死鬼帶枷」一句旁,用硃筆旁批 「是之至」三個字。 從第一殿起,用黑筆塗掉,到第四殿,又用硃筆塗掉。 在第七殿「飲酒費用較過本身日常應用銀錢之數」一句上,用硃筆大大地寫上 「可笑」二字。 在第十殿「癡心曲從」四字旁,用墨筆寫上「婦人自己尋死,與男子何涉」。 在轉劫所章上,用硃筆寫上「亂說」兩個大字。 在孟婆神章句中,用墨點去數行。在「苦根難斷」四字上,用硃筆圈了又圈。 在「又復作拋屍之鬼矣」一句上,圈上九圈。 以後的內容,不是畫叉,就是塗掉。一直塗到「是時彩霞遍地,觀音菩薩下降」 句。這時,忽然火光沖天。 仰之大驚,跳了起來,從窗子破窗而出。到了外面,突然雙手爬地,兩腳一起翻 轉過去,倒在木籠子裡,一動不能動,好像被綑綁住一樣。 他的妻子訇氏,從夢中驚醒,裸體逃命,從仰之身上跨過,讓仰之見到妻子的醜 態。 他的兒子聽到喊聲,莫名其妙的捧出玉曆交給隔壁的老先生,卻又轉身進入房內 ,想撿取財物,而被火燒死。 當時,仰之已中火毒。自知罪業深重,此劫難逃,嘆口氣對眾人說: 「世間的人千萬不要像我一般刻薄,毀謗玉曆,以致招此現世報。」 說完即死。身上的肉被火燒得糜爛,眾狗爭著撕咬。 他的妻子逃出後,因為害羞,於是遠奔他鄉。在路上被乞丐強姦,而留下,她年 方三十三歲,姿色也不錯,但是因為與乞丐通姦,以致親戚們一概不招認她。 即使改嫁乞丐,也不願接受她。 不久,乞丐去世,又同以前的僕人,搬到遙遠的麻地。此後不再有人知其行蹤了。 以上的故事原記載於東阜玉曆增編的部份。 平之山人詩讚 : 仰之枉自是儒生, 玉曆胡塗亂改驚,子死妻離家燬盡, 臨終慘報自屍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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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