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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02:51:51瀏覽2054|回應4|推薦6 | |
號稱「中國首善」的陳光標先生即將來台,他邀集了其他五十餘位大陸企業家同行,計畫分成三批,走訪台灣九個縣市,準備分送五億元給台灣的低收入戶。透過這次的慈善之旅,估計將有數萬人受惠,每個被選中的低收入戶收到的紅包至少一萬元,極貧困者最多可得五萬元。 對於這次大陸企業家大手筆的慈善計畫,地方政府反應不一。新北市及桃園縣認為有治安疑慮及觀感不佳,傾向於拒絕;新竹縣、南投縣則表示歡迎,已居間安排。 新竹縣社會處長蔡榮光說已選好三百戶,每戶一萬元。聯絡獲選名單時,很多人感動哭了出來,因為一萬元對弱勢家庭就好像及時雨,可以讓他們過個溫暖的新年。竹縣希望辦個溫馨儀式,不會讓民眾感覺來接受救濟。南投縣也選好三百個弱勢家庭,縣府將安排專車接送這些民眾到縣府來領取。 相對於新竹縣及南投縣的作為,新北市及桃園縣的表現令人失望,官員不知民間疾苦,不會動腦筋、想辦法排除疑慮,就拒絕讓眾多弱勢者受益的機會,所提出的理由讓人不禁搖頭。 有些官員認為應該發送白米、棉被等實物比較好,認為發放物資可使受贈者更有尊嚴地接受。領現金有失尊嚴,領白米就不會,這是什麽邏輯?官員用自己的觀點去看事情,換成由貧苦家庭的觀點來看,現金最好用。有些弱勢家庭並不缺棉被、白米,他們更缺錢去付房租、水電費、交通費……。有了紅包他們可以買家裡迫切需要的東西,例如一台熱水器,讓全家人冬天可洗熱水澡。 至於擔憂民眾領取紅包會被搶,南投縣府會安排專車接送,他們不嫌麻煩,新北市及桃園縣的官員怎麽沒想到這招? 接受救濟就不光彩、有失面子?有些人甚至認為這是讓人羞愧的事,這種觀念應該修正。因為很多弱勢者的困境並非自己造成的,可能因為車禍、疾病而喪失工作能力,或父母為殘障兒女而花光所有積蓄,火災颱風造成家庭財物盡失,有工作能力的家人去世而全家老幼只能撿破爛度日……等等。只要他們不偷不搶、沒有為非作歹,弱勢者接受他人的濟助並不可恥,並不丟臉。何況有些人接受濟助只是暫時的,過一段時間當他們有工作能力時就能脫離被救濟的行列,其中有些人還會感恩,還能發揮善心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再說,官員如果擔憂低收入戶領取紅包會自尊受損,何妨學習新竹縣辦個溫馨儀式、讓受贈者不會難受呢?聯合報說陳光標打算下周在圓山飯店邀請低收入戶吃年夜飯,並發送紅包→並非由特困戶上台一一領取紅包,而是由大陸企業家輪流到各桌向特困戶鞠躬發紅包。這樣還會讓受贈者難受嗎?自尊心這麽強的人其實可以拒絕被選,不必接受紅包,讓不介意的弱勢者領取。新竹縣社會處連絡獲選家庭時,很多人感動地哭出來,由此判斷他們並不會因為受贈紅包而難受,而是感受到溫暖。官員以為弱勢者領取紅包就會讓他們尊嚴受損,恐怕是不了解弱勢者的心理與處境。 或許官員擔憂的其實不是低收入戶的感覺,而是政府的自尊,但是政府怎能為了面子而讓低收入戶的福利受損呢?其實每個國家都有低收入戶,即便富裕的美國、日本也不乏身無恆產的窮人。政府儘管有多種社會救濟措施,但不可能面面顧到,難免社會還有許多窮人需要濟助,美國、日本和台灣都一樣,讓大陸企業家發送善款並無損政府顏面。 有些官員認為企業家行善最好要「低調」,不少人也表贊同,認為「行善不欲人知」格調才高。那麽,請問政府為何要高調舉辦「好人好事代表」的推選及表揚啊?巴菲特、比爾蓋茲大力推動慈善事業也不低調呀! 台灣有些企業家捐款成立基金會或財團法人慈善機構,贊助體育團體順便打知名度,蓋醫院美其名是提升國人健康,實則賺大錢、避税,這種作為就有格調嗎?陳光標等大陸企業家的善款直接送到弱勢者的口袋,不是更有格調嗎? 有人批評陳光標捐款喜歡被報導表揚,認為他沽名釣譽,因而討厭他高調行善。其實陳光標喜歡褒獎並不為過,他捐出那麽多錢財換來報導、錦旗、榮譽勳章,難道不應該嗎?不是有句成語「隱惡揚善」嗎?很多企業家很少捐款,用豪宅、名車、珠寶等來炫燿財富,這些人能與陳光標相比嗎?何必嫌棄願意捐出大筆錢財的人?相反地,也許政府還應該好好掌握他的「為善欲人知」的心理,好好褒獎他,給足他面子,讓他以後繼續願意濟助台灣的弱勢民眾。 還有,大陸企業家發送善款是要給台灣的弱勢者,政府有資格代這些弱勢者拒絕嗎?官員是不是應該多想想怎樣安排才妥當?而不是推掉別人主動送來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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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